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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的脚和屋檐下的头
2013-6-13 9:56:16    来源:南方都市报    我要评论(

 

  延安城管,俨然一役成就英名。那只踩到商户脑袋上的脚,也重重地踩到了公众心里。临时工与否,是解聘还是刑拘,迟到的鞠躬道歉诚意几多,被人肉的办公大楼乃至局长座驾,城管执法的功过罪错及存废……从个案出发的事件,如何(又是何时)走出事发的街巷,而成为了公共议题,事件的后续往往会超出很多人的想象。日前,延安被踩头商户在网上发布公开信,呼吁网友“不要听信谣言,客观公正地看待这个事件”,担心延安形象受损,引来再一轮围观。
  
  尽管被打当事人向媒体承认,此公开信确系受其委托而向社会发布,然而公开信里“政府高度重视”、“迅速成立调查组”等措辞颇具官方色彩,还是让人倾向于另有隐情。包括知名主持人孟非在内的诸多网友,对这份公开信继续表达着关注,也表达着不解。主持人孟非在其认证微博上将公开信内容归纳为三点:“1.城管打我是有一定道理的;2.城管局的善后我是满意的;3.延安的形象才是最重要的。看完之后,我唯一的疑问是:这封信是谁帮你写的?”
  
  一点都不奇怪被打当事人作如此表态,事实上这也是不少公共事件后续延展逻辑的乖戾特质之一。人在屋檐下,怎能不低头?网友的围观终有一天会退场,而城管与摊贩还将朝夕相处,即便涉事几人被解聘,可能还会有官员被行政问责,但谁又能确凿无疑地做出担保,让被打当事人毫无芥蒂地免于恐惧?那场仍无停歇迹象的城市肉搏战,无法苛求某个当事人抛却生活、生意乃至生命去牺牲。
  
  公开信文本出自何人之手,事已至此已不再重要,倒是公开信所显现出的逻辑延续着惯有的特色,颇具代表性。首先是关于个案事件的看法,“打人者固然不对,但客观地说,我也有一定责任”,这种常见的“一分为二”认识一般情况下给人以“看问题全面”的观感,加之属于自我批评,更利于显示肚量与诚意。但在此涉及权力施暴的恶性事件中,却模糊了最核心的是非。执法者的暴力非依公民态度而启动,对执法者的逆来顺受只会更加助长其不依法进而枉法的行为。
  
  其次,但其实应该说对涉事机构、地方而言貌似也是最重要的,那个形象问题。公开信起草者存在明显的认识误区,并非因公众的围观才导致部门乃至城市的形象受损,恰恰是权力者的肆意行为,那些匪化的言辞与做法,给公众造成的恶劣观感,导致了其自身形象的进一步损害。真相,不会因为不被传播就不存在,掩耳盗铃的信奉者,古今不缺。
  
  街巷市井的纷争,成为举国关注的公共事件,如果说还有形象可资挽回与救赎,那也一定是最诚恳、最及时的歉意与反思,才真正有助于此。以往的类似事件曾重复地证明,试图捉刀被害者的表态,或者以某种许诺封口的做法,不仅无法收到重塑形象的初衷,且只会让权力的面目更加不堪。形象,总是在不断修补中建立的,采取怎样的修补姿态,可能从一开始就直接决定了最终的效果。何况,公共事件的善后处理,当事人满意(或被满意)与否,仅是对其的衡量维度之一,公众对权力张狂的不安心理是否改善,亦是重要的判断指标。
  
  踩到脑袋上的脚,注定无法擦掉所有印记(身上或心里),尽管可以让被踩的人出面表态,说“踩得有一定道理”。低在屋檐下的头,如何免于恐惧,享有心灵的自由与尊严,或算主旨宏大之命题,但其一定包括权力被驯服、关进制度牢笼这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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