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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变饭票是血汗金融
2010-9-15 10:10:57    来源:京华时报    我要评论(
   
  工资变饭票,是不折不扣、贪得无厌的“血汗金融”。在市场、法治和道德环境都不完善的情况下,我们的制度和监管,都理应为这些挥汗如雨、勤劳质朴的人们想得更多、做得更多。
  
  在武汉多个工地,农民工每月只能领到10%到20%的现金工资,其余有一部分变成饭票、钱票。在各个工地内,一“票”在手,吃饭,抽烟,喝酒,购物,似乎无所不能。工资变饭票背后,隐藏着怎样的玄机?
  
  面对质疑,有工地负责人称,让工人们领饭票是一种借支。把账一算,原来在借支过程中,工人的月工资被分解成现金、饭票钱票两部分,而两者之和远远小于应得工资,通过这种“制度设计”,无形中把工人的一大部分工资堂而皇之地拖欠下来。借支的结果是,在这些工地上,工人每月被拖欠的工资少则一两百,多则几千块。对工人来说,每月被拖欠的工资越多,年底拿不到全额工资的风险越大。而年底无法兑现工资这种事,在武汉市不止一次发生。
  
  由此看来,借支只是借口,工资变饭票不过是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山寨版“金融创新”。这种“创新”的“特色”在于,它既控制了农民工的收入预期,又通过形同废纸的票证、看似宽松自由的持票消费,力图榨干农民工目前到手的一点“甜头”。
  
  对工地老板和建筑企业来说,拖欠工资既利于控制农民工,又能空手套白狼获得一笔流动资金,用农民工的钱去投资生利;发放饭票、钱票则能刺激“内部消费”,从工人身上再赚一笔。真是既开源又节流,一箭多雕。其实质是,挖空心思,巧立名目,蚕食侵吞农民工辛辛苦苦挣来的血汗钱。可见,工资变饭票,是一种不折不扣、贪得无厌的“血汗金融”。
  
  《劳动法》第50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建筑工地拿代金券当工资,一方面违反了劳动法对工资支付方式的规定,另一方面也有扰乱金融秩序的嫌疑。然而,就是这种既有违公平正义、又触犯国家法律的代金券,竟然在武汉许多工地成为“硬通货”,面对多次举报和种种问题,有关职能部门却表示,“第一次听说”。这种冷漠和迟钝,也从一个细节透露出这种“血汗金融”得以疯狂生长蔓延的社会环境。
  
  国际金融危机,让全世界领教了疯狂的金融衍生产品的厉害。钱票、饭票虽小,其逐利本质相同。在暴利鼓动下,资本可以冒上绞架的危险,也能激发出各种缺德损招。可以想见,为了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不法企业和建筑商人还会绞尽脑汁搞出一些损害农民工权益的新“创意”。在市场、法治和道德环境都不完善的情况下,我们的制度和监管,都理应为这些挥汗如雨、勤劳质朴的人们想得更多、做得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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