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为所在企业创造的年收益是多少?你所在的公司员工平均年收入是多少?企业与员工的关系历来耐人寻味,而不同行业员工与企业之间的价值转化也存在极大的差别。Facebook在申请IPO时,外界估值达1000亿美元,它雇佣了3000名员工。而2010年,通用汽车上市时,估值只有414亿美元,却需要雇佣20.2万员工来创造这些价值。
其实这样的悬殊对比,毫不为奇。相比之下,生产一辆汽车需要的投入的资源远比开发一个应用要多得多。
我们可以将公司的估值/市值换算到每个员工身上,看人均为公司创造了多少价值:在截至2011年9月30日的9个月中,苹果员工人均创造营收最多,以134.9万美元排名第一;其次为Netflix,为106.8万美元;第三名为谷歌员工,人均创造营收84.2万美元;Facebook员工以人均69.1万美元位居第四。
同期,按照净利润计算,苹果员工以人均创造32.98万美元排名第一,其次为Facebook员工的21.88万美元,第三为谷歌员工,人均21.66万美元。
按市值计算,Facebook员工人均创造2244万美元至3125万美元估值,处于绝对领先,其次为苹果员工,人均710万美元市值,谷歌为597万美元排名第三。
如今苹果已经成为全球最能盈利的科技公司,这当然也是苹果员工相对而言较为高产的表现。从分析公司Pingdom的研究结论(源自雅虎的公开财经数据)来看这也是个必然的结论。这项研究调查了几个科技品牌的单位(员工)利润值,这些公司均在纽约证券交易市场或者纳斯达克公开上市,并且包括谷歌、英特尔、微软、惠普等巨头。2008年领跑这张榜单的公司是谷歌,但现在苹果已经大大超出了谷歌。这并不是因为谷歌的业绩不佳,而是苹果的业绩太过突出。
那么,我们能从中看出点什么门道?
平均每位苹果员工在过去的12个月中为公司贡献了32.98万美元的利润。对比之下,谷歌的每位员工贡献了21.66万美元,微软为18.72万美元。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单个员工的利润值并非由公司规模决定。
这里的科技公司基本是都是互联网公司,互联网的一个本质是可复制性,不仅具备快速低成本规模化的能力,边际成本极低。而且互联网是一个智力资源密集型,而非体力资源密集型产业。举例来说,一个好的程序员比10个差的程序员更有价值,他的智力资源也是可复制和复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