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杨志明近日透露,我国要努力实现职工工资每年增长15%,这样在“十二五”期间就可以力争实现职工工资增长翻番。(4月19日《京华时报》)
职工工资的增长速度长期落后于GDP增长,是我国收入分配领域的尴尬现状,也是一直以来困扰内需扩大的难题之一。正因如此,大幅度提高职工工资,乃至保持职工工资与GDP增速挂钩有着深厚的民意基础。实现职工工资5年翻番,具有促进经济增长和促进民生改善的双重意义。
然而,职工工资5年翻番不可能在“真空”中进行,必须考虑到社会的整体物价水平。因为,工资翻番只是工资水平在时间上的纵向比较,如果将职工工资的实际购买力考虑进去,做横向的比较,则一旦物价上涨,特别是与民生息息相关的生活必需品价格增长过快,甚至超过工资的增长速度和幅度,工资增长也难免沦为“负增长”。
因此,稳定物价、遏制通胀,乃是实现职工工资5年翻番的第一前提。今年以来,全国已有13个省份进行了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平均上调的幅度达到了22.8%。但是,和最低工资上调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一些普通民众却反映没有实实在在地感受到收入增长。究其原因,不是工资增长得不够快,而是物价比工资跑得还要快。
国家统计局日前发布数据显示,2011年一季度我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5%,其中食品价格更上涨了11%。在物价增速没有得到有效控制之前,职工工资增长翻番能多大程度上惠及民生,让人不免产生疑惑。
要落实职工工资5年翻番的目标,必须采取一系统配套措施。首先,应尽快建立职工工资增长与GDP增长挂钩的长效机制,不能再让GDP增长和职工工资增长各走各的路,甚至拉大差距;其次,要采取多种措施确保物价稳定,要把物价涨幅控制在经济发展和民生可以接受的范围内;此外,工资5年翻番的目标要向除垄断行业等之外的工薪阶层和低收入群体倾斜,特别是要加强对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和工资总额管理,防止少数行业借工资5年翻番的“春风”给自己涨工资,继续扩大贫富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