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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打工需谨慎 切莫求职“一头热”
2013-8-28 9:52:30    来源:本站原创    我要评论(
日前,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三名暑期在玉打工的武汉大学生投诉,称其所在打工的经济开发区某企业不批准他们提早回家的请求且不支付工资,共涉及49人。

  在接到投诉后,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与企业相关负责人取得联系,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并前往企业协商解决。据悉,该企业此次招聘的大学生都是某职业中介公司介绍的,与中介公司事前约定了用工时间(即截止8月25日),但这一情况前来应聘的大学生并不知情。因此,当大学生提前二十多天要求离岗,企业认为提前离岗是违约并拒绝,从而产生了劳资纠纷。

  调查发现,该职业中介公司未清楚告知双方权利义务相关条款的不负责任做法,是导致这49名大学生和企业发生劳资纠纷的根本原因。最后经过调解,企业负责人表示十分愿意配合,为投诉的大学生暑期工提供了两套方案:一是有急事需要提早先走的暑期大学生工可以提早结算工资先走。二是不急于回家的大学生暑期工按照原先公司与中介商定的截止工时继续工作,8月25日统一发放工资。

  事后,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回访大学生,已提早回家的学生表示已经领到了工资且对调解结果十分满意。

  据悉,这也是县劳动监察大队首次调解非玉环籍在校大学生暑期来玉打工被拖欠工资案件。

  暑期短工作为一种新的用工形式越来越受企业和大学生的欢迎,由此许多职业介绍机构看中了这一市场需求,专门为求职经验不足的大学生提供中介服务,其中不乏没有正式登记、不合法运营的“黑中介”。在此,劳动监察部门特别提醒急于要找工作的大学生群体以及广大外来务工人员,“寻找中介擦亮眼,求职切莫一头热”,在求职委托中介时一定认准政府许可、有合法营业执照的中介机构。同时要主动与用工企业签订用工协议(劳动合同),约定用工时间、工资标准等重要项目,降低纠纷发生概率,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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