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五点,我又一次打开电脑,登录头头网,点进那个私密的空间……整晚不倦。
我本对上网没太大兴趣,我想网络是虚幻的,沉迷进去,怕自己会有一天感到空虚。我更愿意看着一张张真实的面孔,品读那些表情。朋友,或者家人。
约了一个采访,花费我整个下午,不为工作,只为见他。在他的口中听说了头头网——他同学介绍给他的,说挺有意思,如何如何。没听进去,是最近的新时尚么,我只淡然一笑,网络不适合我。
但我最终还是登录了头头网,因为我一直喜欢他的表达,无论是声音还是肢体语言。我耐不住他电话里的要求,当帮个忙吧,许是因为我进头头网会增加他的积分。于是,我成了他创建的私人网站里的一个“人”。
这里“人”不少啊,天知道谁是他的朋友,谁是他的情人。我冷眼旁观,用冬天的方式来对待这里夏天一样的温度。不时收到他的便条,我不经常回,但还是逐渐养成了上来看看的习惯。直到有一天看到他的一篇博客,竟然被打动,我读到了他内心丰富的一面,在网络上,在屏幕里,我感知到了真实。
于是给他发了封别出新裁的信,手写的,拍照下来,在头头网里发给他。他很意外,也很高兴。我们从此无话不谈。他说,网络只不过是个工具,本身无所谓真实或者虚幻。我默许,转移话题到他身上。在他的鼓励下我创建了一个家庭网站,邀他作为我的唯一成员。我们像布置家一样将迫不及待的表达欲变成文字、图像,这里很快被填满。我们开始在现实中约会。
昨夜大雪纷飞,一起从餐馆出来,步行回我的公寓,他送我到门口,礼节性吻别。但拒绝了我邀请他进去的暗示,装作看不见我的诧异,微笑着离开。一个人坐在地板上,喝柠檬水,看贝尔托鲁奇的电影,一直到深夜。终于寂寞起来,忍不住上网想给他写封信,点击进入,却看到一篇他刚写好的博客,题目是:其实我很想你。
心绪不宁地看完,有话要说,回了他500字。看时钟:刚好零点;
退出,热杯牛奶回来,又进入,看到他的新回复。不能输给他。我开始打字,第一句是“速度真快”,写罢点击发布,合上NOTEBOOK,喝我的牛奶,到DVD里翻我没看过的片子。时钟:零点25;
可以给他点时间,但我的耐心有限,再次进入,读到期待中的回复,我的“速度真快”被他引用,他说:我年轻人嘛。后面跟一个坏笑。微微脸红,仔细看了两遍,慢慢回复。时间:1点16;
退出,真的想睡了,可是忍不住进入。
一次,然后又是一次……
凌晨五点。第七次打开电脑,进入头头网,已经不打算睡了。我想,我喜欢他,我一点不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