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权益得到保障是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石
2011-1-20 10:23:44 来源:网络 我要评论()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010年12月2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11年1月1日起,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提高幅度按2010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左右确定,全国月人均增加140元左右。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在2011年春节前发放到企业退休人员手中。
这是2005年以来国家连续六年七次提高基本养老金,企业退休人员的总体待遇水平翻了一番。近年来,党和政府在保障社会成员共享发展成果,让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尊严生活和体面劳动,维护职工劳动经济权益中扮演着主要的角色,无论是在提高职工工资收入、完善职工社会保险方面,还是在促进失业待业者就业、救助困难职工、帮助农民工方面,都作出了巨大努力。《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一系列关系到职工收入、养老、医疗、就业、工伤保险等政策法规纷纷出台,国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入攻坚阶段,亿万职工将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不断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解除着广大职工后顾之忧。不断推动职工、特别是生产一线职工的工资水平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逐步提高,今年全国30个省都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关系到亿万职工核心经济利益的收入分配改革方案也即将破冰而出。
2010年年初温家宝总理提出“让人民生活得更有尊严”,五一劳动节胡锦涛总书记提出“让劳动群众实现体面劳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十二五”开局之年要在改善民生上扎扎实实办几件实事。这些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人民利益的高度重视,说明了党和国家把保障好、维护好和实现好职工权益,作为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的首要任务之一。当一个社会的经济建设已经取得了一定成就后,把关注民生、保障好职工权益摆上核心位置,具有不可估量的价值和意义。
职工权益得以保障,能够真正推动经济发展。经济可持续发展,必须要以职工充分就业和良好技能作为前提条件。只有维持良好的就业,持续较快增加就业,进一步改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职工岗位转换能力,改善民生、维护职工权益、提高职工素质,职工群众收入和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扩大消费才有坚实基础,经济发展才有持续的内生动力,投资和消费结构的调整才能落到实处,从而实现发展经济与改善民生的良性互动,经济才能真正得以发展。
职工权益得以保障,能够真正体现社会公平。一个良性、公平社会其显著特征就是社会每个人都能公平地分享社会进步的成果,全体人民的基本需求得以满足并给予机会以满足他们要求较好生活的愿望。只有推进收入分配体制改革,进一步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努力扭转收入差距扩大趋势,建立健全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让职工权益得以保障,社会机制才能显现公平,社会才能良性发展。
职工权益得以保障,能够真正推进社会进步。社会进步是全体人民生活随着经济发展同步提高,并享有充分的社会保障。只有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让职工群众不再有看病难、住房难、养老难、上学难之痛,职工群众才能没有后顾之忧,才是全体人民享有发展成果,社会才会真正全方位进步。
职工权益得以保障,能够真正促进社会和谐。一个和谐社会是不可能允许社会成员权益受到侵害、家庭生活陷入贫困。畅通职工诉求,维护职工权益,帮助困难职工消除贫困是实现社会和谐的一项首要前提条件。只有畅通和规范职工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健全基本生活补助、医疗补助、学费补助制度,同时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确保困难职工群体不因住房、子女上学、医疗等问题造成生活困难,帮助困难职工家庭从贫困陷阱中摆脱出来,社会不安定隐患才能真正消除,社会才能真正达到和谐。
一个兴盛强大的国家,一个和谐美好的社会,决不仅仅是经济的单一增加,更不是城市高楼的矗立,而应是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发达、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党和国家提出要大力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加快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加快发展面向民生的公益性社会服务,正是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正是把维护职工劳动经济权益作为重头大戏来抓,正是把关注民生的基本职责落到实处,也正因为如此,我国经济才不断向前发展,社会不断向前进步,社会制度不断趋于公平,并最终真正实现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