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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孩子下跪的父母不是好父母
2011-11-4 10:36:54    来源:许锡良    我要评论(
   
  深圳打父母的公务员廖天野先生,在领导指示的感召下,在舆论的强大压力下,终于尘埃落定,跪在了父母双亲面前,把头深深地埋在父母的怀抱里,表示了忏悔,有照片为证。因为家庭事小,前途事大。更何况此事惊动了市委书记,又通过媒体弄得几乎全球皆知。父母谅解不谅解事小,市委书记与芸芸众生的愤怒能否平息下来事大。
  
  这场来自官场上的“不孝”事件,之所以如此被炒作,其实说白了,还是要配合当下的“文化复兴”宣传的需要。因为,中国现在要力推孔孟之道,重新独尊儒术。而孔孟之道的精髓之一,就是“以孝治天下”。现在可以说,廖天野这个事件只是“以孝治天下”的一个“良好”的开端而已。以后类似的事件还会不断地得以曝光,以吸引人的注意力,同时证明只有我党才是在真正弘扬我中华民族优秀的文化传统。
  
  但是,我从这个事件却看不出中国的“以孝治天下”有什么前途与希望。仅家庭教育而言,廖天野的父母甚至比廖天野本人更为失败,也更令人同情。
  
  昨天我上教育学课,我就给听课的本科生说,这件事,廖天野固然是不对的,无论怎样都不可以打父母,甚至说打人本身都不对,一个无法控制自己情绪,只会使用暴力的人,其实还没有完全脱离原始人的特征。但是,从这件事来看,他的父母其实也不是一个好父母。以孝道来作为家庭教育的方式,充分反映了这种家庭教育的失败。
  
  廖天野先是由家里的骄傲与众星捧月一样的核心人物,变成了今天这样的打父母双亲的不孝之子,他的父母归咎于他结婚之后,娶了一个不好的老婆李氏。之前读重点大学,北大的研究生是父母的骄傲,现在则不惜将儿子告出去,令天下人都对其子愤怒。我不知道从这个事件中,廖天野的父母双亲从中收获了什么。即使是这种告亲方式,倡导孝道的儒家文化似乎是不赞同的。遇到这种情况,应该是“子为父隐,父为子隐”才是对头的。俗话说,家丑还不外扬。你们俩老要是与儿子及媳妇合不来,可以回老家住,或者另外去租房子。即可以克服这个家庭矛盾。但是,孝道文化不会让那年老的父母这样考虑问题,而是:“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这游必有方的“方”,一是做官发财。廖天野作为深圳这样发达城市里的市政府里的公务员,虽然未必算是一个官,也未必已经发财,但是,刚参加工作,年轻有为,前途无量,在这方面,廖天野算是一个传统的孝子。也算是游而有方了。仅这样还不行的,如果把父母双亲抛在老家,自己在发达的大城市发展,自然仍然是不够孝的。因此,廖天野作为家里的独子,把父母从老家农村接到深圳与自己住在一起,也算是尽了孝道。他父母也视之为理所当然。然而,两代人,如果能够互相尊重,家人之间能够互相关爱,其实也没有什么不可以。但是,在孝道文化下,父母那一代人是一定要强烈干涉后代的事情的。而儿子结婚之后,儿媳妇自然是别家的人。一切不好,都是别人家的媳妇引出来的。因此,廖天野的父母姐姐都说,廖天野变坏是在结婚之后,是老婆教坏的。中国家庭关系难处,自古就难在婆媳关系。但是,为什么同样的问题不会产生在西方的家庭?因为,人家不是要求家庭要孝的文化。他们主张各自独立,互相关爱,互相尊重。家庭里有亲情与爱情,却没有交易。自然那份感情就是天然纯真的。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对中国人动辄下跪的现象,厌恶之极。无论是学校里老师要学生下跪,还是家庭里父母要求孩子向自己下跪,都是极其恶劣的人类现象。人可以跪天,可以跪地,还可以跪自己心中的上帝,却不可以跪父母,更不可以跪其他。父女母子一场,纯粹是一种偶然的缘分。他们之间的恩情是互相的。父母养育孩子固然辛苦,可是如果那份辛苦不是出于纯粹的天然的感情,而是一种要求回报的行为,那么,这种辛苦之爱,也与一个商人辛苦经营自己的店铺,与一个放高利贷的人的行为没有什么两样。也就是鲁迅所说的“无异于人乳喂猪,只求肥美。”
  
  每个孩子来到人世间,都是没有经孩子本人同意,就被抛到这个世界上来的。既然作为父母,把孩子抛到这个世界上来,就应该没有条件地让他(她)过上幸福快乐的日子,留下人生美好的回忆。而且要代代如此。一个家庭孩子的到来,为家庭增添了多少乐趣,增添了多少天伦之乐与人间温暖。仅要孩子为父母感恩是不对的,父母难道不要为孩子的到来感恩?在中国的孝道文化里,仅有《弟子规》,说的都是要孩子怎样怎样,可惜的是,《弟子规》里的那些规矩,常常是连成年人都做不到的。而且有些弘扬传统文化的教授还振振有辞地说:中国之所以只有《弟子规》,而没有《父母规》,也没有《师傅规》,是因为父母、师傅都是成年了,成年人不容易改变,因此,只好去规没有成年的弟子。其实,说到底,这只是一个借口。真实的原因,却是,孝道文化从来是自上而下的,权责分离的,在上的有权利而不需要责任与义务,在下的只有责任与义务,而没有相应的权利。也就是“孩子有话,在没有说出来之前就已经错了。”错不在话本身,而在他是孩子。
  
  其实,人是天然的感情动物,如果父母子女一场,真能够显现亲情,互相尊重,互相关爱,互相宽容,如果这样做了,孩子长大后却对父母施以拳脚,那是不可思议的。孝文化之下,之所以容易出现家庭暴力,那是因为“棍棒之下出孝子”,从小被施暴力、被羞辱的孩子,长大了按照小时候的习惯,自然也是对别人施暴力,对他人施加羞辱,包括他的父母。那些备受溺爱的孩子,其实也是另一种家庭暴力,溺爱无形之中剥夺了孩子的许多成长机会。将孩子的身心牢牢地控制在自己手里,当成自己的私产。一个小时候没有被当成人来尊重与爱护的孩子,大了也不会懂得尊严与关爱别人,自己也做不了人。你在孩子小时候用怎样的方式教孩子,孩子长大了就以怎样的方式对待你。如果不相信,你可以去考察一下,那些被自己孩子打骂的父母,他们在孩子小时候有没有打过孩子?在一个从来不把儿童看成有人的尊严的社会里,那些孩子即使长大了,也不会懂得自尊与尊重他人。在一个家庭里,父母改变,孩子才改变。有什么样的父母,就会有什么样的孩子。
  
  廖天野的父母自己被自己唯一的儿子暴力殴打(据说是用牙咬的肩膀,如果这样,其实也算不上有多暴力。可能有更多的细节需要还原。因为细节才能够说明真相。)然后又要求儿子在自己面前下跪。这样的父母是不是在这个事件中就赢了呢?其实也没有赢,自己养的儿子如此,其实自己也好不到哪里去。中国的父母在怎样做父亲、怎样做母亲方面确实要重新学习。自觉地从传统的“孝道”文化中摆脱出来,用理性的大爱,让孩子的身心从小按照自己的生命逻辑成长,学会挺起胸膛,做一个堂堂正正的人,从小学会自尊、自信与自爱,不要让他们总是无法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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