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与法:法庭前的奇案
2013-2-28 10:57:41 来源:handelsblatt 我要评论()
1、红事礼与损害赔偿
通常情况下,一对新人邀请的婚礼来宾越多,收到的红事礼就越多。然而,当大宴客厅没有准时布置完成,婚礼不得不挪到一个小厅堂里举行时,会发生些什么呢?一对夫妇请求损害赔偿,因为本来他们邀请了620名客人,后来不得不减少了220人。因此,他们损失了价值约8250欧元的礼物。此外,他们还请求偿付别的费用,并且申请了诉讼费用补助。然而,基森州法院驳回了申请。法院认为,未收到红事礼不能成为损害产生的理由。
2、精神损害赔偿与补偿庆典
曾有一场只有12人参加的小的婚礼庆典,新婚夫妇想在仪式后到一家餐厅的壁炉间继续庆祝。但是餐厅老板把新人的预定忘个一干二净——这间屋子被别人占用了,夫妇俩怒了。他们要求3000马克的精神损害赔偿,以及10000马克的数额,这是要用来另举办一次补偿庆典的费用。然而,萨尔布吕肯州高级法院驳回了诉讼费用补助的申请,因为这对夫妇的诉讼毫无胜诉可能。
3、雇主不得插手雇员的爱情
来自中国的媳妇是一个危险源?石勒苏益格-荷尔斯泰因的一家公司要解雇一名工程师,因为他和中国人结婚了。石荷州劳动法院认为,公司的这一行为违反了德国《基本法》规定的结婚自由的基本权利(第6条第1款)。此外,这家公司还曾把员工与在中国生活的中国女性的交往视作危及公司安全的活动,法院判定这有违善良风俗。雇主以恣意而为的方式滥用解雇权。
4、主治医师可以再次结婚——即便是在天主教会医院
天主教教会也乐意涉足其雇员的感情生活。一家天主教开办的一家医院想要把一名主治医师炒鱿鱼,因为他再次结婚了。尽管劳动合同上要求遵守天主教的信仰与道德守则,但是医院与新教和天主教的工作人员签订了一模一样的劳动合同。杜塞尔多夫州劳动法院认为,这违反了平等对待原则,因为当信仰新教的工作人员再次结婚的时候,并没有解雇的事件发生。尽管再次结婚违反了义务,可以成为解雇的理由,但是法院必须在解雇保护程序中注意基础性的国家法律规定。由于在这次结婚前,这位医生的同居关系已经为人所知,而且也得到承认,所以因再次结婚而被解雇是不适当的。
5、彩金是赠与之承诺
根据一项伊斯兰教的风俗,妇女会从她公公那里得到一份书面承诺,即如果她和他的儿子离婚了,她就能得到30000欧元的彩金。原告与被告都来自土耳其。然而,杜塞尔多夫州高级法院认为此案应适用德国法,因为公公的惯常居住地在德国。法院将这份“彩金”视为民法典意义上的赠与要约,它以离婚为实现条件。作为被告的公公应当支付这笔彩金。
6、监禁前的速离
“宝贝,我要进监狱了”——新娘在婚礼刚刚举办完向对方坦白,她将在监狱里呆上几个时候,为了避免忍受接下来的离别之苦,丈夫离婚的申请得到允许。路德维希斯堡的地方法院认为,由于丈夫在婚礼前对妻子将要入狱并不知情,因此存在一个所谓的严重性理由,该男子不必空等一年的分离之期。
7、假结婚时没有签证
一名27岁的突尼斯人在他的祖国和一名84岁的德国老奶奶喜结良缘,这确实有点不可理解。由于巨大的年龄差异,柏林行政法院认为这可能是假结婚,并驳回了该男子在德国居留许可的申请。法院称,有如下事实支持这一裁判:结婚时没有庆典仪式,没有交换戒指,也没有朋友和熟人在场。此外,这位老奶奶对于婚姻动机无法自圆其说。
8、解除婚约并不导致损害赔偿义务
根据德国法学界流行的观点,婚约是一种契约关系。与他人结婚的承诺尽管是不可诉的,但是在解除婚约的情况下可能存在损害赔偿请求权(《民法典》第1298条)。但是这一请求权仅仅针对合理的赔偿数额。一名男子在只打了几通电话而没有见面的情况下,就和对方订下婚约,然后他放弃了自己稳定的工作。法兰克福州高级法院认为这是不合理的,因此他的前未婚妻不必赔偿他因放弃工作而造成的损失。
9、订婚27年后仍有拒绝作证的权利
未婚妻和未婚夫不必在法庭上就对方不利的情形出具证言,他们有拒绝作证的权利。根据斯图加特州高级法院的一项判决,一对情人在订婚27年之后仍拥有这一权利。原告在一起投资诈骗案中请求被告的未婚妻出庭作证,而这名女子宣誓说自己一直有和被告结婚的意图,因此法庭承认了该女子的拒绝作证权。
10、领取寡妇养老金的权利始于何时?
一对夫妇必须结婚多长时间,一方才能在爱人去世后得到养老金?法庭的意见并不统一。黑森州社会法院判决认为,如果婚姻未能至少持续一年,则在原则上推测这是以获得养老金为目的的婚姻。在这个案件中,一名男子在他的妻子接受肿瘤手术后一个月并确定癌细胞已经转移的情况下与她结婚,四个月后,妻子去世。这名男子未获得养老金。相反,科布伦茨行政法院认为,短期婚姻并不能在所有情况下证明是以获得养老金为目的的。在一个案件中,一名男子在结婚24天后因肺癌撒手人寰。寡妇解释了为何一再推迟婚期,法庭予以采信。
11、没有婚约或结婚证书时的补偿
一对情人既没有订立婚约也没有结婚,如果他们分手了,则原则上不得请求损害赔偿。但若一方把一份书面承诺作为定情信物交给另一方时,情况就不一样了:为了同居,女方必须支付高额的搬家费用,男方于是承诺在分手的情况下会支付15000欧元。后来男方移情别恋,却不想兑现当初的承诺。科堡州法院判决负心汉必须向女方支付这笔金钱。
12、离婚后探望狗狗的权利
夫妻离婚时,双方一起抚养的狗狗怎么办?原则上这是可以商量的,但是假如男女主人就狗狗的监护权起了争执又该如何?人们也必须考虑狗狗的感受。因此,巴德-梅尔根特海姆地方法院在进行动物心理检测后将监护权判给了女方,但是她的前夫可以一个月探望狗狗两次,和爱犬呆上一段时间。
13、狗狗的生活费
一对夫妇在离婚时达成协议,男方每月给狗狗支付100欧的生活费。这条狗则跟女方一起生活。一段时间之后,男方认为数额太高了,于是单方解除了协议。然而,事与愿违,茨魏布吕克州高级法院的判决维护了狗狗和女主人的利益。男方必须继续掏腰包了。
通常情况下,一对新人邀请的婚礼来宾越多,收到的红事礼就越多。然而,当大宴客厅没有准时布置完成,婚礼不得不挪到一个小厅堂里举行时,会发生些什么呢?一对夫妇请求损害赔偿,因为本来他们邀请了620名客人,后来不得不减少了220人。因此,他们损失了价值约8250欧元的礼物。此外,他们还请求偿付别的费用,并且申请了诉讼费用补助。然而,基森州法院驳回了申请。法院认为,未收到红事礼不能成为损害产生的理由。
2、精神损害赔偿与补偿庆典
曾有一场只有12人参加的小的婚礼庆典,新婚夫妇想在仪式后到一家餐厅的壁炉间继续庆祝。但是餐厅老板把新人的预定忘个一干二净——这间屋子被别人占用了,夫妇俩怒了。他们要求3000马克的精神损害赔偿,以及10000马克的数额,这是要用来另举办一次补偿庆典的费用。然而,萨尔布吕肯州高级法院驳回了诉讼费用补助的申请,因为这对夫妇的诉讼毫无胜诉可能。
3、雇主不得插手雇员的爱情
来自中国的媳妇是一个危险源?石勒苏益格-荷尔斯泰因的一家公司要解雇一名工程师,因为他和中国人结婚了。石荷州劳动法院认为,公司的这一行为违反了德国《基本法》规定的结婚自由的基本权利(第6条第1款)。此外,这家公司还曾把员工与在中国生活的中国女性的交往视作危及公司安全的活动,法院判定这有违善良风俗。雇主以恣意而为的方式滥用解雇权。
4、主治医师可以再次结婚——即便是在天主教会医院
天主教教会也乐意涉足其雇员的感情生活。一家天主教开办的一家医院想要把一名主治医师炒鱿鱼,因为他再次结婚了。尽管劳动合同上要求遵守天主教的信仰与道德守则,但是医院与新教和天主教的工作人员签订了一模一样的劳动合同。杜塞尔多夫州劳动法院认为,这违反了平等对待原则,因为当信仰新教的工作人员再次结婚的时候,并没有解雇的事件发生。尽管再次结婚违反了义务,可以成为解雇的理由,但是法院必须在解雇保护程序中注意基础性的国家法律规定。由于在这次结婚前,这位医生的同居关系已经为人所知,而且也得到承认,所以因再次结婚而被解雇是不适当的。
5、彩金是赠与之承诺
根据一项伊斯兰教的风俗,妇女会从她公公那里得到一份书面承诺,即如果她和他的儿子离婚了,她就能得到30000欧元的彩金。原告与被告都来自土耳其。然而,杜塞尔多夫州高级法院认为此案应适用德国法,因为公公的惯常居住地在德国。法院将这份“彩金”视为民法典意义上的赠与要约,它以离婚为实现条件。作为被告的公公应当支付这笔彩金。
6、监禁前的速离
“宝贝,我要进监狱了”——新娘在婚礼刚刚举办完向对方坦白,她将在监狱里呆上几个时候,为了避免忍受接下来的离别之苦,丈夫离婚的申请得到允许。路德维希斯堡的地方法院认为,由于丈夫在婚礼前对妻子将要入狱并不知情,因此存在一个所谓的严重性理由,该男子不必空等一年的分离之期。
7、假结婚时没有签证
一名27岁的突尼斯人在他的祖国和一名84岁的德国老奶奶喜结良缘,这确实有点不可理解。由于巨大的年龄差异,柏林行政法院认为这可能是假结婚,并驳回了该男子在德国居留许可的申请。法院称,有如下事实支持这一裁判:结婚时没有庆典仪式,没有交换戒指,也没有朋友和熟人在场。此外,这位老奶奶对于婚姻动机无法自圆其说。
8、解除婚约并不导致损害赔偿义务
根据德国法学界流行的观点,婚约是一种契约关系。与他人结婚的承诺尽管是不可诉的,但是在解除婚约的情况下可能存在损害赔偿请求权(《民法典》第1298条)。但是这一请求权仅仅针对合理的赔偿数额。一名男子在只打了几通电话而没有见面的情况下,就和对方订下婚约,然后他放弃了自己稳定的工作。法兰克福州高级法院认为这是不合理的,因此他的前未婚妻不必赔偿他因放弃工作而造成的损失。
9、订婚27年后仍有拒绝作证的权利
未婚妻和未婚夫不必在法庭上就对方不利的情形出具证言,他们有拒绝作证的权利。根据斯图加特州高级法院的一项判决,一对情人在订婚27年之后仍拥有这一权利。原告在一起投资诈骗案中请求被告的未婚妻出庭作证,而这名女子宣誓说自己一直有和被告结婚的意图,因此法庭承认了该女子的拒绝作证权。
10、领取寡妇养老金的权利始于何时?
一对夫妇必须结婚多长时间,一方才能在爱人去世后得到养老金?法庭的意见并不统一。黑森州社会法院判决认为,如果婚姻未能至少持续一年,则在原则上推测这是以获得养老金为目的的婚姻。在这个案件中,一名男子在他的妻子接受肿瘤手术后一个月并确定癌细胞已经转移的情况下与她结婚,四个月后,妻子去世。这名男子未获得养老金。相反,科布伦茨行政法院认为,短期婚姻并不能在所有情况下证明是以获得养老金为目的的。在一个案件中,一名男子在结婚24天后因肺癌撒手人寰。寡妇解释了为何一再推迟婚期,法庭予以采信。
11、没有婚约或结婚证书时的补偿
一对情人既没有订立婚约也没有结婚,如果他们分手了,则原则上不得请求损害赔偿。但若一方把一份书面承诺作为定情信物交给另一方时,情况就不一样了:为了同居,女方必须支付高额的搬家费用,男方于是承诺在分手的情况下会支付15000欧元。后来男方移情别恋,却不想兑现当初的承诺。科堡州法院判决负心汉必须向女方支付这笔金钱。
12、离婚后探望狗狗的权利
夫妻离婚时,双方一起抚养的狗狗怎么办?原则上这是可以商量的,但是假如男女主人就狗狗的监护权起了争执又该如何?人们也必须考虑狗狗的感受。因此,巴德-梅尔根特海姆地方法院在进行动物心理检测后将监护权判给了女方,但是她的前夫可以一个月探望狗狗两次,和爱犬呆上一段时间。
13、狗狗的生活费
一对夫妇在离婚时达成协议,男方每月给狗狗支付100欧的生活费。这条狗则跟女方一起生活。一段时间之后,男方认为数额太高了,于是单方解除了协议。然而,事与愿违,茨魏布吕克州高级法院的判决维护了狗狗和女主人的利益。男方必须继续掏腰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