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靠工资增长永远赶不上资产价格上涨
2010-3-5 16:13:24 来源:网络 我要评论()
在2010年的我国官方表达中,“调整收入分配”这个词正在以前所未有的密集度出现在各种场合。2月3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在谈到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时,把“加快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放在了第一位加以强调。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月27日做客中国政府网与新华网与网友在线交流时表示,要提高居民收入占国民收入比重,及个人工资在初次分配中比重,温家宝介绍说:“当一个社会的财富集中在少数人手里,那么注定它是不公平的,这个社会也是不稳定的。”如果说把做大社会财富这个“蛋糕”看作是政府的责任,那么,把分好社会财富这个“蛋糕”,那就是政府的良知。
在新华网上推出的网上调查显示,“收入分配”登上“两会最关心话题”之榜首。
以前说到提高居民收入,谈得最多的是“限高(限制垄断企业员工的高收入),扩中(扩大中等收入人群),提低(提高低收入人群的收入水平)”。但实践证明,没有一套良好的税收和市场体系,这一切最终都会流于空谈。有统计数字为证:少数垄断企业职工只占全国职工总人数的8%,收入却连年稳占全国职工总收入的55%以上。从上世纪90年代初到2005年的《中国统计年鉴》显示,初次分配中,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由68%降至60%,政府和企业部门分别由16%、16%升至17%、23%。此外,再次分配中,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由69%降至59%,政府与企业分别由19%、12%升至21%、20%。
而这期间,随着货币量大增,物价飞涨,具有独立产权的有效资产(如房地产)价格也飞涨。一方面,是非垄断企业职工工资收入比重不断下降,另一方面,是占中国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的宅基地和房屋因无法实现资本化而丧失平等获得财产性收入的机会。物价上涨,无疑是对他们的又一重剥夺。(个人观察,最近八年,沙县小吃平均涨4倍;房地产价格平均涨4倍。)光靠工资增长永远赶不上资产价格上涨。
要解决这些问题,不仅要从根本上提高劳动者在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弱化权力在要素市场的支配关系,减少政府对经济生活的干预,而且还应该通过公共决策,全面增加普通老百姓的财产性收入,比如农民的房屋和宅基地和城市居民住宅一视同仁地享有独立产权和“资本化、按揭化”权利。
政府的职责不是把什么权力都抓在自己手里,当一个全知全能的做蛋糕、分蛋糕的圣贤,而是要创造一个公平、透明的市场环境,让老百姓尽情放开手脚、施展才华和抱负,自己创造和支配、享受财富,实现真正的民权、民治、民有、民享。
温家宝总理在与网民交流时提到,我们国家低收入的大约两亿七千万,困难群体大约有一个亿,这些都是应该我们关注的。
如果这部分人不会被时代撂下,中国的所有人都不会被时代撂下。而只有公平的市场、公平的权利才能真正提高普通老百姓尤其是低收入者的收入,不论是工资性收入,还是财产性收入。
比如最近,广州将最低工资标准提至1000元/月,但实施时间待定;浙江将从4月1日起将最高一档的最低月工资标准从960元提高到1100元。事实上这都是在今年春节后我国东部沿海地区出现大规模用工荒的背景下出现的,而且这样的最低工资标准还有点小脚女人似的迈不开步伐。在内地城市化和第一代农民工带着一定的资金积累“退休还乡”的情景下,现在内地建筑业月收入稳过2000元的已经比比皆是,比背井离乡打工挣的还要多。
如果政府用良好的法律和政策减轻企业税负,鼓励中低收入阶层自由、自主创业,促进城市化进程,把完整的房屋、宅基地产权及其按揭权还予农民,则,光城市化和农村住房这两块,就能大大提高就业机会和国民工资收入水平,进而又形成倒逼之势,促使企业提高职工劳动收入,并敦促政府简政减税,放水养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