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遏制“择校热”,日前公布的《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均衡配置城乡教师资源,建立本行政区域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教师定期交流制度。”“教师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满六年的,应当流动。”这意味着,江苏省义务教育公办教师“流动制”有望由试点向全省铺开。
“择校热”缘于教育资源分配失衡,均衡教育资源是遏制“择校热”的不二法宝。不可否认,让教师这一最重要的教育资源“流动”起来,有利于教育资源“均贫富”,有利于遏制“择校热”——但这只是有利的一面,而不利的一面呢?
首先是教师们不停地“被折腾”。这几年在这所学校教书,过几年到另一所学校任教,举家搬迁,居无定所,涉及家属就业、子女转学、适应新岗位、熟悉新学生等一系列问题,而当这些问题逐步解决之时,他们又将面临另一次举家搬迁……俗话说,安居才能乐业,当一名教师不停地被调来调去,当他意识到在任何一所学校都呆不长,他还会爱校如家、爱生如子吗?不知道立法者设身处地地为教师及其家属考虑过没有,这个流动制是否征求过广大教师的意见,要知道,教师才是教师流动制的最重要的利益相关方,他们的意见不应被淹没。
其次是各个学校不停地“被折腾”。培养一名优秀教师非一朝一夕之功,有时需要十几年、数十年,尤其需要一个稳定、良好的成才环境。当学校意识到任何一名教师都要被“交流”出去,培养优秀教师不过是为他人做嫁衣,学校还舍得投入财力物力培养教师吗?教师流动制其实有点像“劫富济贫”,众所周知,当富人的财产得不到保护,随时可能被掠夺,那么富人的创富积极性必然严重受挫,而整个社会必然陷入贫困。也就是说,教师交流制虽能让各个学校的师资力量趋于均衡,但这种均衡只会是低水平的均衡、毫无竞争活力的均衡,它不利优秀教师队伍的打造,不利义务教育水平的提升。
实际上,教师虽是最重要的教育资源,但教育资源分配失衡的根源却并不在于教师。除教师之外,教育资源还包括教学设施、教学管理、教学环境等各个方面,“凤凰到了鸡窝也会变成鸡”,再优秀的教师到了一个教学条件落后、教学软环境畸差、教师收入畸低的学校,也会沦为碌碌无为之辈。所以,均衡教育资源最重要的途径不在于强制教师“流动”起来,而在于均衡教育投入——准确地说,教育投入要向落后地区倾斜,向教育资源薄弱的学校倾斜。当各个学校的教学硬件和软件旗鼓相当,当教师在偏远地区任教的收入反而高出一截,那么不必立法强制,偏远学校自然能吸引优秀教师加盟,或者自主培养出优秀教师队伍,教师资源自然会趋于均衡。而这种情况下的“流动”和均衡,才是一种基于双向选择、充满竞争活力的“流动”和均衡。
总之,如果政府的教育投入严重不均衡,不是向偏远地区、农村学校倾斜,那么强行要求教师“流动”起来,不仅是治标之举,于事无补,而且疑似一种“瞎折腾”,折腾教师,折腾学校,最终折腾学生,折腾义务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