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云帝国“加冕”之路
2014-6-24 10:17:29 来源:新财富杂志 我要评论()
作者:苏龙飞
伴随姗姗来迟的阿里集团IPO,马云将毫无悬念地登上世界商业舞台之巅。这个英语教师出身的IT技术门外汉,令人不可思议地领导一家互联网企业走向了全球TOP5,甚至TOP3。
如今,阿里集团整体上市,其被机构分析师们计算了无数遍的估值,一旦变成华尔街实时跳动闪烁的逾千亿美元市值数据时,马云还会如当初那番激动吗?也许,马云会淡定很多,毕竟他已经是一个庞大的虚拟帝国的掌舵人。
更为重要的是,通过其独创的“合伙人制度”,马云完成了在其虚拟帝国的“加冕”仪式。
虚拟世界里的“国家”
从招股书上摘取一组简单的数据,即足以说明阿里帝国之巨大。
2013年阿里集团的电子商务交易总规模为1.542万亿元,占据了全国电商市场总规模的84%。这个交易额相当于黑龙江省的全年GDP,折算成美元是2480亿美元,相当于芬兰一年的经济总量。
如果拿同行对标的话,阿里集团的交易规模比亚马逊、eBay、京东的交易规模总和还要高。如此交易规模得益于中国网购市场的迅速膨胀。根据艾瑞咨询的监测数据,中国网购交易总额占消费总规模的比例,从2008年的1.1%增加至2013年的7.9%,预计2016年将进一步提升至11.5%。
截至2013年底,阿里平台圈住了超过2.31亿用户,这意味着中国每3个网民中就有1个是淘宝或者天猫的用户。2013年中国寄送的92.6亿件快递包裹中,高达54%产生于阿里的网购平台。即便庞大至此,阿里的规模还在以每年60-70%的速度迅猛增长。
目前,阿里平台上拥有800万卖家,假设平均每个卖家雇佣10个人,那么阿里平台创造的就业高达8000万。这意味着,在一个虚拟的商业世界里,一个8000万人的商业团体,在向2.3亿消费者提供各类商品及服务,而阿里则是这个世界的规则制定者及管理者。如此看来,阿里俨然一个虚拟世界的“国家”。
建立虚拟世界的“国家”,在他的王国里重塑商业规则,正是马云所期望的。
2008年4月17日,牛根生率蒙牛高层前往阿里集团访问,马云在欢迎会上发表了一番关于阿里商业模式的讲话:
“全世界最好的商业模式是国家,国家本来就是一个公司。当然,国家是不能随便成立的,但是有一个地方可以成立国家,那就是在虚拟的网络上。
“在虚拟的世界里,阿里巴巴突然发现可以做这个事情。阿里巴巴就是买啊卖啊,最后谁制定规则?就是我们制定规则,谁要不服我就赶出去,没有办法做生意。
“我们要建立淘宝大会,对重大的决策投票,一旦投票通过,我们坚决捍卫这个决定。这是‘法律’通过,不管做多少服务,不管做多大投资,请大家安心付费,逃税漏税要把你们抓进去。”
2009年,阿里巴巴的十周年晚会上,马云再次表达了类似的观点,下一个十年“阿里巴巴将会创造1000万家中小企业的电子商务平台,为全世界创造1亿个就业机会,为全世界10亿人提供消费平台”。
“我们希望看到自己作为企业家,作为商人,在这个(虚拟)社会里,承担起和政治家、艺术家、建筑家一样的责任,成为促进社会发展的主要动力。”
如今,这个虚拟的“国家”基本在马云手上实现了。而且,阿里集团在这个虚拟社会中的“征税权”,一如现实社会中政府的征税权般,带来了超高“利润”。阿里集团的IPO文件披露,其2013年净利润高达35.92亿美元,在全球互联网企业中盈利能力仅次于谷歌。
伴随姗姗来迟的阿里集团IPO,马云将毫无悬念地登上世界商业舞台之巅。这个英语教师出身的IT技术门外汉,令人不可思议地领导一家互联网企业走向了全球TOP5,甚至TOP3。
如今,阿里集团整体上市,其被机构分析师们计算了无数遍的估值,一旦变成华尔街实时跳动闪烁的逾千亿美元市值数据时,马云还会如当初那番激动吗?也许,马云会淡定很多,毕竟他已经是一个庞大的虚拟帝国的掌舵人。
更为重要的是,通过其独创的“合伙人制度”,马云完成了在其虚拟帝国的“加冕”仪式。
虚拟世界里的“国家”
从招股书上摘取一组简单的数据,即足以说明阿里帝国之巨大。
2013年阿里集团的电子商务交易总规模为1.542万亿元,占据了全国电商市场总规模的84%。这个交易额相当于黑龙江省的全年GDP,折算成美元是2480亿美元,相当于芬兰一年的经济总量。
如果拿同行对标的话,阿里集团的交易规模比亚马逊、eBay、京东的交易规模总和还要高。如此交易规模得益于中国网购市场的迅速膨胀。根据艾瑞咨询的监测数据,中国网购交易总额占消费总规模的比例,从2008年的1.1%增加至2013年的7.9%,预计2016年将进一步提升至11.5%。
截至2013年底,阿里平台圈住了超过2.31亿用户,这意味着中国每3个网民中就有1个是淘宝或者天猫的用户。2013年中国寄送的92.6亿件快递包裹中,高达54%产生于阿里的网购平台。即便庞大至此,阿里的规模还在以每年60-70%的速度迅猛增长。
目前,阿里平台上拥有800万卖家,假设平均每个卖家雇佣10个人,那么阿里平台创造的就业高达8000万。这意味着,在一个虚拟的商业世界里,一个8000万人的商业团体,在向2.3亿消费者提供各类商品及服务,而阿里则是这个世界的规则制定者及管理者。如此看来,阿里俨然一个虚拟世界的“国家”。
建立虚拟世界的“国家”,在他的王国里重塑商业规则,正是马云所期望的。
2008年4月17日,牛根生率蒙牛高层前往阿里集团访问,马云在欢迎会上发表了一番关于阿里商业模式的讲话:
“全世界最好的商业模式是国家,国家本来就是一个公司。当然,国家是不能随便成立的,但是有一个地方可以成立国家,那就是在虚拟的网络上。
“在虚拟的世界里,阿里巴巴突然发现可以做这个事情。阿里巴巴就是买啊卖啊,最后谁制定规则?就是我们制定规则,谁要不服我就赶出去,没有办法做生意。
“我们要建立淘宝大会,对重大的决策投票,一旦投票通过,我们坚决捍卫这个决定。这是‘法律’通过,不管做多少服务,不管做多大投资,请大家安心付费,逃税漏税要把你们抓进去。”
2009年,阿里巴巴的十周年晚会上,马云再次表达了类似的观点,下一个十年“阿里巴巴将会创造1000万家中小企业的电子商务平台,为全世界创造1亿个就业机会,为全世界10亿人提供消费平台”。
“我们希望看到自己作为企业家,作为商人,在这个(虚拟)社会里,承担起和政治家、艺术家、建筑家一样的责任,成为促进社会发展的主要动力。”
如今,这个虚拟的“国家”基本在马云手上实现了。而且,阿里集团在这个虚拟社会中的“征税权”,一如现实社会中政府的征税权般,带来了超高“利润”。阿里集团的IPO文件披露,其2013年净利润高达35.92亿美元,在全球互联网企业中盈利能力仅次于谷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