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个人所得税改革可谓万众期待。个税修订草案超过23万条的意见数,已经创下全国人大单项立法之最。不过,个税修订案只是收入分配改革中的一个小棋子,还不足以撼动分配不公这一痼疾。
业内专家认为,个税修订案无论是扣除额提高还是级距缩小,都只是技术性修补,距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税改革目标仍有很长距离,而建立动态的个税调整机制并与物价涨幅挂钩,或许不失为贴近民意的选择。
“收入增长快了,通货膨胀高了,免征额就要加大。”燕京华侨大学校长华生就表示,个税改革需要建立动态的起征点调整机制,要考虑通货膨胀和收入增长等因素。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也指出,个税改革不仅要着眼于当下,还要设计好以後的进一步改革措施。可按照民众的意愿考虑家庭赡养系数,考虑物价上升率而浮动。他并建议根据物价水平对个税起征点每三年进行一次浮动。
本次个税修正案主要是调高个税免征额(起征点),自每月2,000元人民币提至3,000元;且拟将现行工资薪金所得九级超额累进税率改为七级,即取消现行超额累进税率中15%和40%两档税率。该草案公开徵求意见活动已于5月31日截止,预计于6月中下旬再次审议。
贾康还建议,相关监管部门应结合税源统计资料做出测算,加大个税改革力度。一方面适当加强个人所得税调整收入差距力度,另一方面应体现培育壮大中等收入阶层的导向,采取配套措施,促使中等收入阶层有更好发展,有助于中国形成“橄榄型”结构。
中国于1980年开始徵收个人所得税,最初800元/月的免征额一直持续了20多年,直到2006年1月才提高至1,600元,之後又在2008年3月将免征额进一步提高到2,000元。 眼下,面对接近0。5的基尼系数可能带来的社会隐忧,个税改革草案或多或少被寄予了更多的对收入分配改革的期望,期待个税在修修补补中更贴近民生或许更具现实意义。
一位不具名的财税官员就指出,此次个税改革之所以引发如此大的讨论和争议,一方面反映出公众对税收知情权的参与热情,另一方面也昭显出个税改革的讨论也成为大家对社会分配不公宣泄的一个渠道。
“分配问题是一个非常大的问题,需要通过税收,通过个人所得税去配合解决好。但是光靠税收是不够的,光靠个人所得税更是不够,要靠很多其他的措施配套解决。”国家税务总局研究所所长刘佐日前在腾讯财经20人论坛上称。
他认为,当前最迫切的问题是改变税制徵收模式,实行综合徵收为主,分类徵收为辅的徵收模式。在实行综合徵收制度的前提下,才能尽量多地保障中低收入人群的利益,而且特殊扣除额问题也可以在综合徵收下较好地得到解决。
至于普遍反映的3,000元个税扣除额依然偏低,是否会因反对声较多而有所调整?一位接近官方的消息人士就称,“不排除因为反对声过多而将扣除额微幅上调的可能,诸如此前的车船税,但此次个税修订估计不会有太大变动。”
此前的车船税改革草案也曾备受争议。初审草案是排气量1。6以下的税负没有增加,以体现节能环保的原则,但方案一出随即招致一片反对,最终获通过的方案是:将现有乘用车总量87%左右、排气量在2。0升及以下的乘用车,税额幅度适当降低或维持不变。该部法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
不过,对于车船税立法目的最终解释却并没有明确的说法。是为了调节收入和财产分配,还是为筹集地方道路建设资金?是为了增加税收收入,还是为了抑制奢侈消费?是为了节能减排、保护环境,还是为了控制车辆规模,解决城市拥堵?
前述不具名的官员就提到,现在一提税改就会赋予太多的其它经济和社会功能,却忽略了税收本身的含义,“税收就是一个帮助政府组织收入的工具,个税改革充其量只是调节收入分配中的一个环节,承载不了太多内容。”
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此前就撰文称,收入分配改革并不是简单实现工资倍增。收入分配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跟经济结构、经济发展方式、经济体制联系在一起,需要标本兼治。而治本就是把造成收入分配不公平、不公正的经济体制弊端消除掉,把影响扩大收入分配差距的经济结构中不合理的因素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