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会不是个东西!接连几年的“零点公共服务指数报告”都显示,普通民众对于一些政府部门借公众听证会机制而支持其某些行政决定的做法深表怀疑与不信任。有太多的例子让我们纳闷为何关于公用事业价格的听证会结果总与我们对于周围的公众感受不一致?那些表达了与我们普通公众的意见不一致的人来自何方,为何他们可以代表我们发言?公众的怀疑来自于以下的方面:其一,谁被邀请来参加公证会,有什么保证参与者是按照某种大家可以接受的选择规则?其二,那些专家是谁,他们的立场是不是本来就支持邀请者?其三,参加听证会的不同意见公众的比例是如何确定的,如何保证有反对意见的公众参与?其四,听证会参与者事前是否被邀请者做过工作?其五,让特殊利益集团本身或者利害关系部门解决邀请对象与主持听证会本身是不是就有问题?
现在有越来越多的公共事务需要公众参与,但如何让公众参与之名不要变成公众参与形式而没公众参与之实,是值得我们重视的。需要有明确的听证程序,其中最重要的有以下几个要点需要考虑得特别明确:一是参与西方陪审员的产生方式,用相对随机的方法选择参与对象,或者先确定有意见差异的并有参与热情的民众群体,再在不同群体中随机遴选出一定量的参与者;二是参与听证会的专家也要在不同意见的群体中产生,确保不同要求能被充分表达,并能在现场形成适当的辩论;三是现场流程中应有适当的不同意见表达的机制与辩论的机制;四是应尽量使用独立方式组织辩论会,或者由主管部门、民意机关、学术专家形成相对独立的听证委员会;四是允许民间机构或者媒体按照听证程序的要求组织独立的民间听证,此听证结果虽没有法定约束力,却可以作为公共压力机制影响相关部门的听证行为。
公平比利益更重要,而欺骗就比公开的不公平更糟糕。而现在的公众听证会机制本是作为一项公平机制来设计的,而在很多情况却恰恰让公众产生了受骗的感觉,问题恰恰在于现在的公众听证机制弄的操纵丛生、与虎谋皮。人们对于机制的怀疑会导致人们对于体制的性质提出质疑,我觉得现在的听证机制完全可以废除,否则就应该做重大修正。中国的公共管理体制的合法性高度依赖有限的管理技术的实施水平,听证是其中的机制之一,如果连听证都是假的,那些我们离普通人更远的机制所声称的伟大意义又有多少是真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