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的职场,加班似乎成了常态,在连续的工作压力下,“亚健康”、“过劳死”成了人们熟悉的字眼。究竟是什么原因让现代人频繁加班?日前,本报利用一周的时间,随机对100名分属于20个行业的“80后上班族”进行了一项加班调查,结果显示:60%的人“经常加班”,10%的人“偶尔加班”,加班者中月平均加班超过20个小时的多达65%。80%的加班者表示自己属于被动加班,即工作完不成只能加班,20%的人则是主动加班,即领导没有明确加班要求且在完成工作的情况下自愿加班。
统计一民营常加班国企加班少
从行业上来看,电气/电子行业的加班时间最长,平均每月加班90个小时。此外,交通运输邮电、船舶机械、建筑工程、经营管理、机械/仪器仪表、电力/能源、机动车机械/电子、高等教育/职业培训、媒体出版等行业,也是加班大军中的重量级行业,平均每月加班在20个小时以上。
就具体职位而言,编辑、媒体技术、货物代理员、单证员、电气主管、酒店会议服务员等私营企业的从业者,常常遇到无法按时完成工作的情况,因此上班时间会相应延长。同时,电信、供热、政府部门等大型国企及公共服务机构则很少有加班的状况发生。
统计二8成人加班有“后遗症”
此次调查显示,82.6%的员工在拖长工作时间后,会出现血压升高、肠胃不适、全身酸痛、眼睛干涩、脊椎疼痛、心情烦闷等生理及心理的症状,同时对工作产生厌倦情绪,使工作效率降低。
做单证员的小楠告诉记者,自己每次加班后眼睛就会变得异常干涩,看什么都是模糊的。除了身体上的不适,无偿加班更令她很难接受。
“有一阵女儿特别怕我,因为我总忍不住要骂人”,小风是做媒体技术工作的,为了多挣些生活费,他每天都会强迫自己加4到5个小时的班。久而久之,他发现自己变得躁动易怒,遇到不顺心的事情就发脾气,致使家里人都有意远离他。后来他去咨询医生,才知道自己的坏脾气是由于休息不够、营养不足引起的。于是,小风放弃了以透支身体的方式换来的工资,并有意克制自己的冲动性情。
专家“老加班”或影响效率
社会学家郝麦收教授认为,加班作为一种非应急的常态现象,对人的生理和心理都会造成损害,需要引起社会关注。
郝教授分析,在经济快速发展的社会中,高劳动强度带来效益高增长成为企业快速成长的不二法门。但精神的过度损耗,是在过度透支人力资源,实际上意味着企业是今天赚明天的钱。
他认为,我国正处于经济发展初期,这种人力资源的发展模式可以理解却难以为继,而且这种行为违反了我国劳动法。
郝麦收教授呼吁,企业应进行人性化的转变,从人力资源发展模式入手,投入高科技、高智慧和高感情。同时,郝教授告诫将加班视作晋升通道的白领一族,长时间的加班可能影响工作效率,人脑只有在放松的状态下才能挖掘其自身潜质,创意在人高兴时才会发挥出来。白领应拒绝做老板的皮毛,科学安排工作时间,享受工作带来的价值感,成为自己的职业主人。
人社部门:
“过劳死”尚不受 《劳动法》保护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专家表示,目前我国的劳动保障范畴内尚不存在“过劳死”的概念,所以无法获得相应赔偿。对更多“过劳不死”的加班一族来说,目前的法律更是“爱莫能助”。
目前,我国《劳动法》规定每月可以加班的最长时间是36小时。假如企业总强迫员工加班,那么员工可以向工会组织反映或向劳动仲裁机构反映。
专家认为,要打破“加班风潮”,首先要从完善制度入手,在法律上对加班行为予以细致规范,劳动监察部门应探索从“有举报再介入”转变为主动介入,以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