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学兼优的女大学生应聘,却因为递交一份合同被70余家单位拒之门外,原因是她增加两条对应聘单位的要求:“甲方(单位)必须无条件让乙方(本人)享受法定假日,不得以任何名义剥夺其休假的权利;不允许甲方安排工作职责范围以外的工作,如陪酒等,必须开除对乙方进行性骚扰的领导。”(大洋网,09/08/06)
出乎笔者意料的是,在论坛的跟帖中,对女大学表示支持和同情的人并不占绝大多数,这似乎违背了网民们喜欢拥护弱势群体的常规做法。要么是女大学生某些言语出格了,才招致部分人的排斥?有钻牛角尖的网友更是这样解读女大学生的要求:“企业其实是受不了她这种胁迫的态度……”、“国家虽有法定的节假日放假制度,但并没有强制节假日一定放假休息。”“老板会为一个各方面都比你出色的性骚扰你的领导而开除他吗”。说到底,就是女大学还未真正接触过社会,不懂得社会的“潜规则”,不懂得好多企业会变相使出各种隐蔽手段和小人伎俩,规避法律法规风险又最大限度的榨取劳动者的血汗钱,一言以蔽之,女大学生“不识时务”,没有受欺压的心理准备!不懂某些企业使出各种剥削手法时,也要闭口不言,委曲求全,以保住自己的生存饭碗。
但是,女大学生提出的要求并无违法之处,纵使有些“脱离实际”,却也属于维护正当权益的范畴,为何还遭如此多人的“围殴”呢?女大学生的要求一来符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二来也没强制企业为其提供更多的额外好处。有些人存心就看不下去,还硬指责她的求职态度是 “胁迫”!企业作为强势一方,求职者往往处于弱势,况且企业也有用不用他人的权力自由,女大学生哪有能耐“胁迫”呢?想必是企业欺压员工惯了,想让员工个个都服从企业提出的非法要求,(免费)加班加点,乱扣薪水,结果有这么一两个太醒悟不听话的,就变成了破坏“正常生产秩序”的捣乱者了吧!
再看那条貌似合乎情理的“没有强制节假日一定放假休息”,笔者就不禁提起前段日子发生的一件事:说是东莞一女大学生因不满工厂长达4个月的连续加班,在身心交瘁之时,最终选择了跳楼自杀。而事实上,这样的加班加点,在珠三角甚至更广泛的地区,却早已是见怪不怪的现象,起码从论坛上回帖者反映的情况来看,这种黑心企业已经是多不胜数,剥削的手段也是极其狡猾,最常见的莫过于以各种冠冕堂皇的理由,要你连吭都不能吭一声的加班加点,而且类似的加班加点有的还是免费的,所以新闻一经披露出来后,网民们倒是嘘声一片,谈不上震惊,却也纷纷晾出自己的遭遇,说明自己活得并不比死者容易。所以,女大学提出的“甲方(单位)必须无条件让乙方(本人)享受法定假日”的要求并非莽撞盲目之举,反倒体现出她是一位见过世面的做事稳重的大学生,她不像一般人那样为了工作而放弃一切可以争取的权益,她努力争取权益的过程,更能看出与黑心企业博弈的耐心和信心,当然,她也必须为她的坚持付出代价,将有不少企业会选择放弃招聘这样一位没有“油水”可榨的大学生。
如果说拒绝企业以各种幌子为由的加班加点是体现女大学要求独立平等的话,那“开除对乙方进行性骚扰的领导”的要求则表明她追求人格尊严完整的强烈渴望,这样的要求一点也不过分,也符合一般的道德取向,特别在当今如此复杂、暧昧的社会里,这样的要求又显得非常必要和及时。诚然,我们意识到领导在公司起到的以一抵十的作用,但对公司所作的贡献难道就可以折合成他为所欲为的尺度吗?难不成为公司创造的利润越大,就越是可以理所当然的“乱来”?那这样岂不是把女学生当成奖励的工具来看?呜呼,这样道德败坏的企业其良心何在呢?
笔者一直很赞赏女大学生的勇敢!虽然女生总给人留下柔弱的一面,但好在女大学在不该柔弱的地方时刚强了起来,这正是我们大家都值得深思的,她是一个弱女子,她没有为了混口饭吃,不断的退步忍让,不断的降低要求,所以也就避免了给人落下“好欺负”的感觉。再看看论坛里那些批判她的人,特别是那些黑心的企业老板,那些委曲求全的男同胞们,知道你们崇尚的“识时务者为俊杰”,但你们难道没有丝毫脸红吗。幸运的是,在她求职的过程中,已有广东中山一公司板老板表示她的条件合理,愿意聘用她。该老板说,“她的条件和劳动法规定相符,我们公司也是严格按相关法规运作,只是被网友夸大她的用意,会考虑录用她。”看来,定性该女大学的要求过分与否,也成了衡量一家企业是否有良知的标准了。(培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