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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的“差价门”和丰田的“不召回”
2011-3-12 11:12:59    来源:网络    我要评论(
    
  “毒苹果”事件还没消停,又冒出个“差价门”,苹果公司的中国业务最近可谓麻烦不断。
  
  所谓“差价门”,可溯源至上周苹果ipad2的发布。iPad2上市以后,苹果大幅降低了iPad的售价,同时对外宣称推出补偿措施弥补相关消费者损失,向降价前两周内原价购买iPad的用户退还差价。消息报道后,消费者纷纷到苹果授权经销店找补差价,但却被告知,只有苹果直营店才能退差价,而授权经销店不在苹果“退差价”执行范围内。外界指责,苹果在消费者中执行双重标准。
  
  “退差价”是近年来中国消费领域冒出的新词,多被用于促销活动中,比如,房产市场遇冷时,一些地产商为鼓动消费者的购买欲望,就承诺如楼盘在短期内降价则保退差价。但像苹果这样在事后实行差价退补的还比较少见。在现实经济生活中,新品推出而旧品降价是个常识,消费者一般都自认倒霉不会追究,而且即便想追究,在中国也缺乏法律上的依据。
  
  有人把苹果这次赔钱退差价的举措理解为商业阴谋的一部分。苹果借着ipad2的推出,迅速将IPAD大幅降价并向消费者退差价,此举将进一步巩固苹果公司在平板电脑领域的市场垄断地位。苹果降价后,其它厂商三星、惠普、汉王等也不得不考虑跟随降价,这些厂商出货量本来就小,成本高而利润低,以前跟苹果拼品质压力已经很大,现在连价格都要拼,用汉王科技副总裁王邦江的话说:“苹果是在断同行的路!”
  
  商业阴谋论的说法有其道理,但这可能并不是真相。实际上,浏览苹果官网可知,退补差价是苹果公司已有全球销售政策和定价政策的一部分。在“AppleStore零售店购买政策”的“定价”一栏中有明示:“购买任何Apple品牌产品之日起的十四个日历日内,Apple降低您所购产品的价格,则您可以要求退还差价”。按照已有政策,苹果有义务为消费者退补差价,但条件是须在“AppleStore零售店”购买,这就是所谓“差价门”的原始出处。
  
  尽管从法律角度讲,苹果有权力拒绝那些非在“AppleStore零售店”购买IPAD顾客的退差价要求,但在实际操作中,仍应三思。毕竟,不论消费者从哪家店铺购买的苹果产品,只要出自正规渠道,他们都是苹果的客户,对他们进行区别对待的话,虽然合法合理,却未必合情。在苹果之前,很少有中国企业会因新产品上市、旧产品贬值而给予消费者补偿,苹果可谓是在做好事,既然是在做好事,为什么不将之做到底,把补偿给到位?事实上,按销量估算,苹果就算给所有两周售出的IPAD行货都退差价,总额也不过几千万元,这些钱与苹果在差价门中收获的误解及付出的商誉相比,孰轻孰重?
  
  苹果在差价门中犯了“合法却不合情”的错误,既不合人情,也不合国情。所谓“不患寡而患不均”,中国人刚从计划经济的大锅饭中走出来没多久,群情对“不均现象”还比较敏感,苹果在“做好事”的时候不能尽力做到一视同仁,也难怪会招来消费者嘘声一片。而提到国情,我想到的是近年来常被媒体关注的汽车召回事件,2010年被称作“汽车召回年”,世界各大汽车商在美国共计召回汽车近2000万辆,而2010年统共卖了1150万辆,可在中国,所召回的汽车却仅占年新车销量的6.5%。两相比较,国外汽车厂商对中国市场消费者的集体歧视一目了然,但中国消费者除了丰田基本没怎么抱怨。看看“不召回”汽车厂商的待遇,再看看由于“退差价”而卷入舆论风波的自己,苹果是否会想:如果在中国也采取与汽车厂商一样的政策,大概就不会出现什么“差价门”了吧。
  
  中国消费者不抱怨汽车厂商,多少有一些是因为所有本土消费者一起受歧视彼此心理比较平衡的缘故,但更主要是他们抱怨的底气不足:当前的中国法律并不足以迫使厂商们大力度召回问题车,而这帮汽车厂商又比较谙熟中国国情,没傻到像苹果那样费力不讨好地在中国搞什么全球一致的销售政策。
  
  不能把“差价门”、“不召回”之类现象归咎于中国消费者,在哪里消费者都是上帝,跨国公司们不可能不明白这一点,但为什么有时候美国的消费者比中国的消费者“更上帝”呢?这实在值得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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