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华北平原灰霾锁天。黄淮、江淮乃至江南的空气质量也令人不快,只不过冷暖气流在此区域大面积交汇,碰撞出大片阴雨天气,灰霾天气的“狰狞面目”才稍稍缓和。
北京环保部门通报的空气质量状况为“轻度污染”,这和公众对空气质量的感受再生分歧。11月1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北京表示,在高速发展的过程中,环境污染日益成为我们的突出问题。减少污染,既要加强治理,加快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切实加强环境法制建设,还要努力改进监测手段,提高监测水平。我们要重视完善环境监测标准,逐步与国际接轨,使监测结果与人民群众对青山绿水蓝天白云的切实感受更加接近。
由于这几日华北地区天气状况不佳,民众的意见再度聚焦于前一段时间稍有平息的PM2.5(大气中直径小于或等于2.5微米的颗粒物)问题。在此时间节点,恰逢重新修订并升级、将PM2.5、臭氧(8小时浓度)纳入常规空气质量评价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次公开征求意见告一段落,新标准普遍实施为何要拖到2016年,成了舆论发泄不满的最新靶标。
其实,已持续发酵月余的关于PM2.5的争议,有关部门从一开始就因对真相披露的躲躲闪闪而使自己掉进了自挖的尴尬“陷阱”越陷越深。
按已实施10年有余的PM10(大气中直径小于或等于10微米的颗粒物)标准进行监测,中国空气污染的治理成效客观真实。据人民日报援引的国家环境公报披露的数据,与2005年相比,2010年全国城市空气二氧化硫、可吸入颗粒物的年均浓度分别下降了26.3%和12%,全国82.8%的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了国家二级标准。
但若按目前国际上已普遍采用的PM2.5标准,国内大多数城市的空气污染程度将出现明显大倒退,这情形犹如,按1196元的贫困线标准,国内贫困人口为2800万人,而若按上周公布的2300元新贫困线,国内贫困人口就多至1.28亿人。但就如贫困线上调并不会否定政府的扶贫成效那样,空气监测标准的提升,同样不会否认已有的治污成果。有坦荡磊落之胸襟,有关部门目前只须先做好两件举手之劳的小事,持续月余的PM2.5争议,虽不敢说能够完全平息,至少不会令有关方面如此被动和尴尬:
第一,承认旧的监测标准的确不合时宜,过去虽已依据PM2.5标准进行监测,但有关数据未公布,主要还是对形象有顾虑。也即承认以前的工作有不足。
第二,向全社会讲清楚,若改用PM2.5标准监测空气质量,只能解决人们以往的感官直觉与环保部门公布的空气监测结论不一致的问题,并不能直接降低眼下的空气污染对人们身体健康带来的损害。
简言之,更新监测标准并向公众如实报告监测结果,只需有关部门践行一是一、二是二的“政治诚信”即可,而要想减少乃至消解空气污染对民众健康的慢性损害,则是一个典型的治理难题,非政府单方面努力可以奏效。即便是全社会一起使力,也非一朝一夕能够解决。
出现争议是件好事而非坏事。民众的“空气焦虑”反映的是环保意识的空前提升,否则,绝大多数民众对PM2.5是个什么东西很可能仍被蒙在鼓里。甚至把2016年设定为全国施行PM2.5标准的“关门时间”也有可能。事实上,有条件的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地区可提前实施PM2.5标准。只是不少环保团体希望加快这一进程。
同时,民众也需明辨,标准提高,只能起到提升治污技术的引领作用和增加治污投入的倒逼作用。说到底,好空气不是监测出来的,而是治理出来的。说到治理,那就必须强调人人有责,践行绿色生活需要“从我做起”。
PM2.5主要来自扬尘、燃煤和机动车尾气排放。环境保护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司司长刘炳江曾表示,在对北京工业源污染排查之后发现,目前机动车排放已占据污染总排放的将近2/3。可有多少开车出行者作过“我既是污染受害者亦是污染制造者”的反躬自省?
有关PM2.5的争议不妨告一段落,真正要紧的是,从政府到社会,从单位到个人,大家都扪心自问:要想有个好空气,各自该做什么并付诸行动。
(作者:鲁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