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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总职工同涨薪”看上去很美
2009-11-10 12:45:17    来源:中国网    我要评论(
  
  河南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落实政策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若干意见》。《意见》要求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办法。“企业职工不涨工资,企业负责人的薪酬也不能增长”。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如果自定薪酬、滥发补贴和奖金,都算违规,要被禁止。
  
  老总收入在“跑着涨”,员工收入在“爬着涨”,很多甚至原地不动——如何破解国企普通职工收入增长难题?河南省出台的“规定”其实代表着一种普遍性的做法:出台相关制度或者政策,将职工工资与老总业绩捆绑在一起,一线职工工资不增长、企业负责人不得涨薪。毫无疑问,有了此种政策的“指导”,只要政府部门加强监管并将禁令落实到实处,“老总涨薪职工不涨”的状况将成为“历史”,实现“老总与员工同涨薪”并不是很难。
  
  其实,现实中没有几个国企老总会公开在职工工资不涨的前提下给自己明目张胆地涨工资。当下,国企经营者收入是职工的十几倍、几十倍乃至上百倍,收入基数的悬殊决定了,即便企业经营者与职工工资一起进行“同涨”,收入差距仍然会进一步扩大。笔者曾经多次撰文指出,在国有企业,导致企业一线职工收入不高问题的症结在于分配制度不公,而并非是“谁涨谁不涨”的问题。也就是说,造成今日企业高管与职工收入巨大差距的原因,不是因为他们加薪次数多而职工工资增长次数少,而是由于分配制度不公,企业利润长期流向经营管理层,普通职工当前的工资基数太低。两个相差几十倍的基数,即便是以同步的涨幅一起上浮工资,结果也可想而知。
  
  所以,在笔者看来,“职工工资与老总工资同涨”不仅作用有限,还具有不容忽视的负面效应:如此,将直接导致企业内部收入巨大差距的“合法”化,遮掩分配不公——反正职工工资涨了,企业老总的业绩“过关”了,收入公然大幅上升也是合理的。而事实上,这种政策性的“限制”只是一个笼统的“框架”,现实运作还是企业“自导自演”,很容易异化成披着公正外衣的收入分配不公的狂欢,引发更深层次的问题。
  
  我以为,要想治本,还是要从分配制度入手,通过制度跟进、政策引导以及深层次的公权力推动,强化政府责任,增强普通职工在收入分配方面的话语权,尽快打破企业内部分配不公的积弊性怪圈,从根本上监督企业进行内部收入分配机制改革,使之从不公正逐步回归正义轨道,切实提高一线职工的工资基数也就是工资水平,让政策的关爱实实在在流入职工的口袋。至于那些看上去很美的“职工工资与老总业绩挂钩”之类制度设计,只是看上去很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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