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报道了“北京黑作坊用工业化学物漂白豆芽”的调查。报道中称,黑心作坊用一种叫做“连二亚硫酸钠”(俗称“保险粉”)的化学物来漂白豆芽,并根据“专家介绍”,这种化学物“是一种强氧化剂,主要在纺织业、造纸业用作漂白剂,其与水接触后会释放大量的热和二氧化氢(编者注:原文如此。疑应为二氧化硫)、硫化氢等有毒气体……长期食用连二亚硫酸钠漂白的豆芽,会损害人的眼睛、呼吸道黏膜和肝脏,引起头痛、恶心、呕吐,并诱发癌变。”
这种“化学物”,真的这么恐怖吗?
左边经漂白的豆芽明显比右边未经漂白的要白。
“保险粉”,是合法食品添加剂
按照报道提供的信息,我们不难找到这种物质的英文名称“sodium hydrosulfite”,以及它的其他译名,比如“低亚硫酸钠”。再去查一下《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会发现它是一种合法的食品添加剂。与二氧化硫,焦亚硫酸钾,焦亚硫酸钠,亚硫酸钠,亚硫酸氢钠一样,作为“漂白剂、防腐剂、抗氧化剂”使用。允许使用的食品有经表面处理的鲜水果、干制蔬菜、果蔬汁、葡萄酒等二十几类[2]。
这几种“化学物”的作用机理是类似的,最终都是通过二氧化硫起作用。关于它们的作用和安全性,在以前的文章"《葡萄酒中为何含有二氧化硫?》"已经介绍过,这里也就不再重复了。
用于豆芽仍属非法,为掩饰产品劣质
当然,说它是合法的食品添加剂,并不是说用这种物质来漂白豆芽的做法就是可以接受的。首先,目前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里,没有允许这类添加剂用于新鲜蔬菜,那么把它们用于豆芽就是违法的——这种违法不是有毒有害,而是“超范围使用”。换句话说,国家标准没有允许它如此使用,不见得是因为这么用会有危害,而是“没有必要使用”。在没有必要使用的地方使用,目的一般是掩盖产品的劣质之处。这显然与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相悖,所以不被允许。其次,这种“连二亚硫酸钠”也是用途很广的工业原料。要用于食品中,必须是符合食品标准的“食品级”产品。因为食品级产品的生产成本要高得多,而起作用的成分跟工业产品却没有区别,所以不法商贩使用工业级产品代替食品级产品是常见的违法方式。在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中,这是需要重点监管的方面。
总结一下:
“连二亚硫酸钠”本身被批准了作为食品添加剂用于漂白、防腐、抗氧化,可以用于多种食品中,合理使用并没有安全性的问题,更不会“诱发癌变”。但是,“漂白豆芽”不在其批准的使用范围之类,属于“违规使用”。此外,它还涉嫌用工业级产品来代替食品级产品,就具有潜在的安全风险,违法性质也就更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