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的供暖没有一刀切
2013-1-9 11:22:45 来源:鲜果 我要评论()
近日中国舆论对“南方是否该采取北方的集中供暖模式”的争议逐渐升温。在国外,各国往往根据本国的地理位置、能源结构和经济技术水平决定各自供暖方式,供暖方式不同也决定了收费模式不同。
德国:集中供热日益减少,分户计量收费
从绝对意义上讲,德国的热电联产比其它欧洲国家要强。德国集中供热很发达,尤其是在前东德地区。在实行集中供热的地区,热电联产占60%。燃料主要来自中心煤厂,也烧油和天然气。东德和西德的集中供热都是从1945年开始发展,当时不同的政治制度也造成了不同的影响,例如,西德的热电厂把提高效率放在首要位置,东德由于实行计划经济、把减少投资放在第一位,因此建设了很多低效的只供热的采暖厂。如今德国的集中供热仅占全部供热系统的13%,在新联邦州(前东德地区)仍占30%。上世纪60、70年代后,旧联邦州(前西德地区)集中供暖比例仅占9%。
德国家庭冬季主要采用天然气和燃油供暖,此外还有少量住宅采取远距离供热、用电或烧煤等方式采暖。近年来,天然气的使用越来越普遍,75%的新住宅使用天然气供暖。在德国,一户或几户使用一个锅炉进行采暖,每幢楼的地下室都设有一个天然气锅炉,负责全楼的供暖和热水供应,没有固定的供暖期。德国能源机构从舒适和节能的角度出发,向公众建议的室温为:卧室为16摄氏度,起居室为20摄氏度,书房为22摄氏度,浴室为24摄氏度。
德国有悠久的市场自发的分户热计量收费历史。德国于1981年公布了暖气和热水计量收费条例,由于此条例含有对那些不执行此条例的房产主的惩罚条款,因而分户热计量收费得以在德国大面积的推广。由于对环境污染较严重,燃油锅炉的使用开始呈缓慢下降的趋势,天然气供暖渐成流行和政府的主打,超过75%的新住宅使用天然气供暖。因为天然气来自不同的产地,并非每立方米天然气含有的能量都相同,所以用户使用的天然气体积量首先要换算成以燃烧值。此外,使用地区地理位置不同,天然气的压力和温度也有所不同,这也会影响燃烧值。柏林煤气公司对天然气收费实行统一定价,价格由基本价格和运营价格两部分组成。根据数据,德国每户家庭使用天然气年均花费1512欧元(约合人民币12203元),而使用燃油则可以节省419欧元。
芬兰:热电联产集中供暖,市场化经营
在芬兰,几乎所有的城镇和人口稠密区都实行集中供暖。集中供暖已成为芬兰城市普遍采用的有效供暖方式,这不仅可以节省能源,而且还能降低对环境的污染,使城市的空气质量得到改善。芬兰的集中供暖是通过热电联产的方式实现的。热电联产,就是指分布在全国各地的发电厂利用发电过程中产生的余热将水加热,并通过密布在城市地下的供暖管道向用户供暖。这种供暖方式最大的优势在于不仅大大提高了燃料的利用率,还可以将环境污染降到最低限度。集中供暖提供的是干净的热水,在提供暖气的同时,还供应洗澡和洗涤用热水。同时,每个住宅区或住宅楼的集中供暖自动控制调节中心也可根据室外温度的变化调节供热的温度。一般情况下,住宅和办公室的供暖温度可保持在20摄氏度至22摄氏度,商店和工厂车间保持在18摄氏度。在首都赫尔辛基,共有5座热电联产的发电厂负责提供集中供暖。全市集中供暖地下管路达1180公里,就像自来水管道一样铺设到城市的每个居民区的每座住宅楼。
芬兰的供热公司按照市场规律管理经营,向消费者提供热商品。对公寓式住宅,供热公司通常是按照在楼内热力站安装的热量表与公寓房屋管理公司进行热量结算,然后房屋管理公司按面积向住户收取热费。楼用热量表读数是该楼房屋管理公司与区域供热公司热量结算的依据。在每个物业管理小区均有中型或中小型的集中供暖自动控制调节中心,集中供暖的调节、监测、登记等事务性工作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供暖费平摊在每月的物业管理费中,并根据住户的居住面积而确定。通常情况下,一座独立的私人住宅在最冷的一月份收费超过400欧元,最热的7月份收费不到100欧元。
瑞典:区域供暖,取暖费属较大家庭支出
瑞典大部分小区以及办公楼采用“区域供暖”。所谓的“区域供暖”和中国现在用的暖气系统类似,即由一个供暖中心集中供暖。这些区域供暖中心的燃料主要是燃油和电,也有用垃圾的。瑞典没有严格的供暖周期。一般的供暖设施都有室外探测头。室内温度被预设在20摄氏度。即便是在夏季,如果温度突然降到了10摄氏度,“暖气”立刻就在房子里出现,这使瑞典的室内温度一年四季都基本保持着人们居住需要的温度。
由于瑞典地广人稀,因此有很多人住在单栋房子或别墅里。他们家里的供暖设备通过自烧锅炉解决。由于油价近年来居高不下,大多数人开始选择用电。
瑞典负责供暖的热力公司一般都隶属地方政府,但也有私营公司和大型国有企业。对于消费者来说,他们交的供暖费首先取决于燃料本身的价格,然后是税收。之所以烧油的用户逐渐减少,是因为油价上涨惊人。用电取暖的用户在不同公司间可选择一个电价相对便宜的公司,但电价只占用电取暖价格的30%,用户还需支付电税、网络建设费等。此外,用户还需购买取暖设备并支付维护费用。但对于居住在公寓里的“区域供暖”用户来说,这些费用均包含在固定的数千克朗(1美元约合7瑞典克朗)一个月的房租或物业费中。根据有关统计,在瑞典全国有约70万独立住宅用户。这些用户中,一个用电取暖的用户,在供暖方面的支出是:一次性设备投资31万克朗,每年取暖运营费和维修费17万克朗;烧油取暖的用户在供暖方面的支出是:一次性设备投资4万克朗,每年取暖运营费和维修费2万克朗。因此,取暖在瑞典家庭中属于比较大的家庭支出。
韩国:既有单独供暖,也有集中供暖,费用大致相当
在韩国不同种类的住宅采取不同的供暖方式,主要分为单独供暖和集中供暖。所谓单独供暖,是指每家每户均设有取暖锅炉,大多与城市天然气管道接通,实行自行供暖。这种锅炉在室内有调控器,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取暖和使用热水,温度可以调节。目前,韩国150多万户集合住宅住户和城市单独住宅住户采用这种方式。在农村,由于住宅多为分散的单独住宅,居民多采用单独供暖方式,但锅炉的燃料主要为柴油,还有少量住宅采用太阳能和锅炉组合的取暖方式。
韩国的集中供暖又分成两种:一是在一个特定的住宅区设置供暖中心,用天然气和柴油为燃料的锅炉产生蒸汽或热水向住户定期供暖;二是利用发电厂的废热向特定的住宅区域供暖。在全国1500万户家庭中,使用锅炉式集中供暖的占50%以上。公共建筑、写字楼和大中型商店等均采用这种集中供暖方式。使用废热供暖的约有140万户,2006年己增加到约160万户。
如果将单独供暖和集中供暖的住宅冬季月取暖费进行比较,前者为后者的约80%。以一户居住面积为82平方米的集合住宅为例,用天然气锅炉自行供暖,每月的费用约8万韩元(约1065韩元合1美元);相同面积的高层住宅的月取暖费约10万韩元。单独供暖的锅炉寿命为5至8年,需要定期更新。如果把更新锅炉的成本算进去,那么单独供暖的实际费用与集中供暖基本持平或略微超出。使用热电厂废热供暖的住宅,月取暖费低于前两种方式的取暖费。
不同国家采用的供暖方式与其地理位置、气候特点、能源结构、技术水平及经济条件等因素密切相关,许多国家都是在综合考虑这些因素的基础上,确定自己的供暖方式。
德国:集中供热日益减少,分户计量收费
从绝对意义上讲,德国的热电联产比其它欧洲国家要强。德国集中供热很发达,尤其是在前东德地区。在实行集中供热的地区,热电联产占60%。燃料主要来自中心煤厂,也烧油和天然气。东德和西德的集中供热都是从1945年开始发展,当时不同的政治制度也造成了不同的影响,例如,西德的热电厂把提高效率放在首要位置,东德由于实行计划经济、把减少投资放在第一位,因此建设了很多低效的只供热的采暖厂。如今德国的集中供热仅占全部供热系统的13%,在新联邦州(前东德地区)仍占30%。上世纪60、70年代后,旧联邦州(前西德地区)集中供暖比例仅占9%。
德国家庭冬季主要采用天然气和燃油供暖,此外还有少量住宅采取远距离供热、用电或烧煤等方式采暖。近年来,天然气的使用越来越普遍,75%的新住宅使用天然气供暖。在德国,一户或几户使用一个锅炉进行采暖,每幢楼的地下室都设有一个天然气锅炉,负责全楼的供暖和热水供应,没有固定的供暖期。德国能源机构从舒适和节能的角度出发,向公众建议的室温为:卧室为16摄氏度,起居室为20摄氏度,书房为22摄氏度,浴室为24摄氏度。
德国有悠久的市场自发的分户热计量收费历史。德国于1981年公布了暖气和热水计量收费条例,由于此条例含有对那些不执行此条例的房产主的惩罚条款,因而分户热计量收费得以在德国大面积的推广。由于对环境污染较严重,燃油锅炉的使用开始呈缓慢下降的趋势,天然气供暖渐成流行和政府的主打,超过75%的新住宅使用天然气供暖。因为天然气来自不同的产地,并非每立方米天然气含有的能量都相同,所以用户使用的天然气体积量首先要换算成以燃烧值。此外,使用地区地理位置不同,天然气的压力和温度也有所不同,这也会影响燃烧值。柏林煤气公司对天然气收费实行统一定价,价格由基本价格和运营价格两部分组成。根据数据,德国每户家庭使用天然气年均花费1512欧元(约合人民币12203元),而使用燃油则可以节省419欧元。
芬兰:热电联产集中供暖,市场化经营
在芬兰,几乎所有的城镇和人口稠密区都实行集中供暖。集中供暖已成为芬兰城市普遍采用的有效供暖方式,这不仅可以节省能源,而且还能降低对环境的污染,使城市的空气质量得到改善。芬兰的集中供暖是通过热电联产的方式实现的。热电联产,就是指分布在全国各地的发电厂利用发电过程中产生的余热将水加热,并通过密布在城市地下的供暖管道向用户供暖。这种供暖方式最大的优势在于不仅大大提高了燃料的利用率,还可以将环境污染降到最低限度。集中供暖提供的是干净的热水,在提供暖气的同时,还供应洗澡和洗涤用热水。同时,每个住宅区或住宅楼的集中供暖自动控制调节中心也可根据室外温度的变化调节供热的温度。一般情况下,住宅和办公室的供暖温度可保持在20摄氏度至22摄氏度,商店和工厂车间保持在18摄氏度。在首都赫尔辛基,共有5座热电联产的发电厂负责提供集中供暖。全市集中供暖地下管路达1180公里,就像自来水管道一样铺设到城市的每个居民区的每座住宅楼。
芬兰的供热公司按照市场规律管理经营,向消费者提供热商品。对公寓式住宅,供热公司通常是按照在楼内热力站安装的热量表与公寓房屋管理公司进行热量结算,然后房屋管理公司按面积向住户收取热费。楼用热量表读数是该楼房屋管理公司与区域供热公司热量结算的依据。在每个物业管理小区均有中型或中小型的集中供暖自动控制调节中心,集中供暖的调节、监测、登记等事务性工作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供暖费平摊在每月的物业管理费中,并根据住户的居住面积而确定。通常情况下,一座独立的私人住宅在最冷的一月份收费超过400欧元,最热的7月份收费不到100欧元。
瑞典:区域供暖,取暖费属较大家庭支出
瑞典大部分小区以及办公楼采用“区域供暖”。所谓的“区域供暖”和中国现在用的暖气系统类似,即由一个供暖中心集中供暖。这些区域供暖中心的燃料主要是燃油和电,也有用垃圾的。瑞典没有严格的供暖周期。一般的供暖设施都有室外探测头。室内温度被预设在20摄氏度。即便是在夏季,如果温度突然降到了10摄氏度,“暖气”立刻就在房子里出现,这使瑞典的室内温度一年四季都基本保持着人们居住需要的温度。
由于瑞典地广人稀,因此有很多人住在单栋房子或别墅里。他们家里的供暖设备通过自烧锅炉解决。由于油价近年来居高不下,大多数人开始选择用电。
瑞典负责供暖的热力公司一般都隶属地方政府,但也有私营公司和大型国有企业。对于消费者来说,他们交的供暖费首先取决于燃料本身的价格,然后是税收。之所以烧油的用户逐渐减少,是因为油价上涨惊人。用电取暖的用户在不同公司间可选择一个电价相对便宜的公司,但电价只占用电取暖价格的30%,用户还需支付电税、网络建设费等。此外,用户还需购买取暖设备并支付维护费用。但对于居住在公寓里的“区域供暖”用户来说,这些费用均包含在固定的数千克朗(1美元约合7瑞典克朗)一个月的房租或物业费中。根据有关统计,在瑞典全国有约70万独立住宅用户。这些用户中,一个用电取暖的用户,在供暖方面的支出是:一次性设备投资31万克朗,每年取暖运营费和维修费17万克朗;烧油取暖的用户在供暖方面的支出是:一次性设备投资4万克朗,每年取暖运营费和维修费2万克朗。因此,取暖在瑞典家庭中属于比较大的家庭支出。
韩国:既有单独供暖,也有集中供暖,费用大致相当
在韩国不同种类的住宅采取不同的供暖方式,主要分为单独供暖和集中供暖。所谓单独供暖,是指每家每户均设有取暖锅炉,大多与城市天然气管道接通,实行自行供暖。这种锅炉在室内有调控器,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取暖和使用热水,温度可以调节。目前,韩国150多万户集合住宅住户和城市单独住宅住户采用这种方式。在农村,由于住宅多为分散的单独住宅,居民多采用单独供暖方式,但锅炉的燃料主要为柴油,还有少量住宅采用太阳能和锅炉组合的取暖方式。
韩国的集中供暖又分成两种:一是在一个特定的住宅区设置供暖中心,用天然气和柴油为燃料的锅炉产生蒸汽或热水向住户定期供暖;二是利用发电厂的废热向特定的住宅区域供暖。在全国1500万户家庭中,使用锅炉式集中供暖的占50%以上。公共建筑、写字楼和大中型商店等均采用这种集中供暖方式。使用废热供暖的约有140万户,2006年己增加到约160万户。
如果将单独供暖和集中供暖的住宅冬季月取暖费进行比较,前者为后者的约80%。以一户居住面积为82平方米的集合住宅为例,用天然气锅炉自行供暖,每月的费用约8万韩元(约1065韩元合1美元);相同面积的高层住宅的月取暖费约10万韩元。单独供暖的锅炉寿命为5至8年,需要定期更新。如果把更新锅炉的成本算进去,那么单独供暖的实际费用与集中供暖基本持平或略微超出。使用热电厂废热供暖的住宅,月取暖费低于前两种方式的取暖费。
不同国家采用的供暖方式与其地理位置、气候特点、能源结构、技术水平及经济条件等因素密切相关,许多国家都是在综合考虑这些因素的基础上,确定自己的供暖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