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也要搞特区了
2011-7-13 11:17:45 来源:俞天任 我要评论()
要说日本人会多么喜欢中国,那起码在现在还不是事实。不管怎样,隔壁家邻居,昨天还是是不是能够送点东西的穷小子一个,今天却几乎成了能平起平坐的殷富人家,不管是谁心理都不会平衡,所以要日本人能从心里接受中国已经崛起的事实可能还需要时间。
但日本人的心理不平衡却不会影响他们在需要的时候引进中国的经验。日本本来就奉行“拿来主义”,不管是谁的经验,只要有用,甚至只要看上去有用,日本人肯定会考虑是不是要拿来试一下。
在日本人看来,中国之所以在这短短十几二十年里就在经济建设上取得了这么大的成就,最主要是在改革开放的一开始就在深圳珠海等地所实行的“特区”政策,有了这个特区,市场经济才在计划经济的中国推广了开来,到后来几乎可以说是谱写了资本主义的新篇章,所以“特区”这两个字在日本经常能够听到。凡是有什么经济问题要去解决的,肯定就有人出来献计搞“特区”。要解决冲绳离不开美军基地问题怎么办?搞特区,要解决大阪府的财政困难问题怎么办,搞特区,甚至连最不喜欢中国的东京都知事石原慎太郎也要在东京都内搞特区。东京经济又不困难,要搞特区干嘛,石原想在东京都御台场开个轮盘赌场弄钱,这才要搞特区来躲避禁止赌博的法律。
但是到现在为止在日本还没有真正的特区出现,这是因为这近三十年来日本虽然一直很难,成天在困难堆里转,但实际上还从来没有遇到揭不开锅的时候。虽然日本的GDP从1995年之后就像被冻结了似的几乎没有过变化,各种传媒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地充满了“萧条”“不况”这些字眼,但日本总是采取老板雇员大家让一步的方法,在企业内行业内来消化不景气因素,所以在日本看不到像欧美国家那样一遇到经济危机街上就充满了失业的人的图景,经常有欧美人到了日本很惊讶地发问:“不是听说日本经济不太好吗?”
既然揭得开锅,就没必要瞎折腾了,中国搞经济特区也是当时无路可走的特殊举动。这不是像采用一个新技术,购买一个新专利那么简单,不是任何国家在任何时候都能使用的。所以日本人吵闹了快四五年了,还不见有什么真的特区出来,因为没到混不下去的时候,凤凰涅磐总得等到化成灰烬之后。
但东日本大地震使得事情发生了变化,这次的大灾难使得日本人不那么好活了,这次灾害的烈度使得几乎不可能使用平常的手段来抗震救灾重建家园,所以人们又想出了“特区”这个方法。
中国当年的经济特区是在计划经济的社会体系中划出一块地方来搞市场经济,就是说实行不一样的做法,日本的特区也是这个意思,就是特区的法律法规以及执行细节可以有一定的松动。
现在日本政府正在成文中的《东日本大震灾复兴特别措置法》就是一部这样的法律,这部法律把从青森县到茨城县太平洋沿岸九个县里的150个市,町和村指定为“特定受灾自治体”,这些地方可以申请缓和各种规则,实行优惠税率以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企业参加受灾地区重建工作的热情。
日本人有一种官僚的气质,不愿意去惹触犯法律的麻烦,有时候拘泥于法律规定会到迂腐的地步,甚至就是在救灾时都是这样。比如为什么自卫队的直升机不在仙台机场实行空投的理由是很雷人的:因为日本法律就禁止从飞机上往下扔东西,空投只能由有专门执照的单位才能进行。所以才有自卫队飞机围着转就是没有办法的怪事,而美军直升飞机则不管这个禁令开始了空投,自卫队才开始学样,此时大家才发现法律有点荒唐,赶紧修改。
已经开始了的重建工作中这种和法律有关系的事情就更是时有发生,可以想象随着重建工作的展开这种事情会更多。比如说在灾后重建的时候经常要牵涉到重新择地安家,或者要建设新的工厂渔港,但是日本的每一块土地都有土地台帐,上面明确地注明了土地的用途,是商业用地,农业用地还是住宅用地等,每种用地的使用方法也有明确规定,比如工业用地里面绿化面积所占比例也有规定。要改变土地台帐,比如农业用地或者林业用地要改为住宅用地要经过都道府县一级行政政府的批准,有时候甚至牵涉到好几个省厅,为了减少在重建工作中因为这种法律手续而耽误时间浪费人工,这个《特别措置法》就容许在这方面缓和限制,让这些手续在一个窗口就能完成。
除了这些缓和手续之外,《特别措置法》甚至还可能在经济体系方面开放限制,像现在日本的渔业是由一种有点互助合作性质的“渔协”垄断的,但这次水产业受海啸的打击实在太大,宫城县知事就提议在措置法中加入容许株式会社参加水产业的提法,想吸引产业资本进入水产业的重建工作,但这个提议直接触犯到了水产利益集团的奶酪,会不会实现还要拭目以待。
重建工作需要特区,而如果特区的做法真能起作用,也可能会影响其他地区——就像曾经在中国发生过的那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