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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水价听证何以弄到谍影重重
2009-12-12 11:00:17    来源:网络    我要评论(


    哈尔滨市水价听证会酝酿多时、拖延多日,终于在比预定日期推迟了23天后召开了。不过,中国青年报的记者却发现,13名据说是“没有经过遴选”的消费者代表中,至少有四人的身份存疑。一名下岗职工代表替换成了社区干部,另一名下岗职工代表真实身份是信访局退休干部,退休职工的真实身份却是一家酒店董事长,还有一名口口声声“法律规定,水价三年一调整,调整的幅度为 8%~10%”的律师,律师网站上却并无其名。(《中国青年报》12月10日)

    哈尔滨水价听证会关乎整个城市全体民众的利益,堪称万众瞩目,可区区13人的听证代表,何以连身份都搞得疑点重重、甚至谍影重重?

    按照哈尔滨市物价局的说法,此次参加听证的消费者代表都是消协推荐上来的,物价局没有遴选,也不知道消协的遴选程序。而哈尔滨市消协则是面向全社会公开召集的13名消费者,要求是,这些听证代表“有参与意愿、对相关问题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并具有一定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的消费者。并以消费者的不同职业和身份特点分配名额。”也就是说,至少从相关程序上看,听证代表是自愿、有能力、也是有代表性的。然而,就是这样“严格”的程序,还是被成功的易人,“掺进了沙子”,从而影响了听证会的公信力,不能不说,这是非常令人不解的。

    消费者协会为什么没有认真核对听证代表的身份?难道这个一向标榜为消费者说话的民间组织,分辨不清下岗职工和退休干部的区别吗?或者说退休职工退了休以后才做了酒店集团的董事长?可事实是,即便下岗职工再就业了,也不可能成为退休干部,那位酒店董事长人家根本都没到退休年龄,而哈尔滨市也绝对不会没有一位真正的律师愿意参加水价听证会。在我看来,消协利益立场的模糊,或许才是其推荐代表陷入罗生门的根源所在。

    毋庸讳言,消协就应该代表做广泛的消费者,可惜的是,这些年来,我们每每看到,消协的官方色彩越来越浓重,距离普通消费者越来越远。这里边可能有被涂抹的成分,比如主管部门的强力介入往往使消协在一些事情上很难真正代表消费者;也有消协机构主动涂抹的成分,其在接受政府部门委托作一些事情,比如推荐消费者代表的时候,往往也会心领神会,主动按照政府部门的意思行事,而把其所代表的职责轻轻地搁置起来了。

    作为主持物价听证的物价局,其实也应该有责任核对听证代表的身份,而不是轻巧地把责任推到消协头上。事实上,13位听证代表的身份审核并没有那么复杂。只要相关部门愿意核对,只要公示一下就会清清爽爽。

    可见,听证代表的身份并不是搞不清,而是有关部门、包括自来水企业方面并不想搞清楚。所谓谍影重重,不过是表象罢了。不想搞清楚代表身份的根本原因就在于,早在听证以前,政府部门和水企在水价涨价方面应该已经有了共识。涨价的冲动是刚性的、不可阻遏的。听证云者,不过是为垄断性公共产品涨价披上一层合法的民意外衣而已。其在听证代表上玩的“狸猫换太子”游戏,则是其试图主导听证会的努力而已。

    尽管听证会乱象丛生,我还是以为应该将类似的听证制度坚持下去,完善之、规范之、约束之。以哈尔滨水价听证会而言,尽管哈尔滨物价局以及消费者协会费尽心机,置换了部分可能会发出不谐和声音的听证代表,但真正的民意还是要发出声音的。听证会现场,唯一坚决反对涨价的退休教师刘天晓代表,因为一直得不到发言机会,甚至向主持人丢了一瓶矿泉水以示抗议。我们当然不鼓励这样的过激行为,不过,这一细节却透露出反对涨价的发声是多么的艰难、多么的难以争取。

    早些时候,国务院法制办主任曹康泰在北京召开的全国法制办主任法规司司长会议上表示,要切实尊重人民群众在制度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在各个环节、各个层面吸引人民群众广泛参与。要扩大政府立法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范围,建立政府立法听证制度,探索研究行政决策公示制度、听证制度、社情民意反映制度等,保证公开听取民意常态化。可见,异化的不是听证制度,而是企图操纵听证制度的部门和利益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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