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的各种媒体,国内房价下跌占据所有新闻最大版面。从这些信息来看,国内房价下跌已经成了全国普遍的现象。加上10月份的出口下降,最近汇丰公布PMI指标为32个月最低,欧洲市场传出一个又一个坏消息等,在市场人士看来,持续了一年多的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中央政府可能要收手了。这希望不仅表现为早些时候佛山政府取消限购政策的半日游以及成都政府打限购政策擦边球被阻止。这些政府的行为都表明当前的房地产市场形势认识不清楚。
首先,当前国内房价下跌是不是一个普遍的现象。可以说,尽管从国家统计局所公布的10月份的数据表明,上个月环比房价下跌的城市在增加,但这些房价下跌的城市不仅占比小,而且房价下跌的幅度都是十分有限。
我们知道,由于住房的不动产性质,它不仅就全国来说是无数的分散化的市场,而且就一个城市而言其市场的分散性也不可避免。因此,一个城市几个楼盘或项目的价格下跌,并非是整个城市的住房价格都已经下跌。如果住房的销售量极低,即使出现几个项目的楼盘下跌,也并不表明整个城市住房的价格全面下跌。更何况对全国如此分散化差异化的市场更是如此。也就是说,当前国内住房价格开始出现下跌的苗头,但还没有成为一种普遍的趋势。一年多来国内住房市场“量跌价滞”的格局并没有完全被打破。
其次,住房的价格下跌是不是很恐慌。否则为何有人会认为住房的价格下跌到某种程度会让整个社会出现问题。现在我先要问的是,当前中国的房地产市场是不是一个市场,或至少是不是一个不太成熟的市场。如果承认中国的房地产存在一个市场。那么市场价格的波动是十分正常的事情。前10年,国内不少城市的住房价格可上涨10倍,那么它下跌,即使是大幅度的下跌也是正常了。房价的波动、房价的上涨与下跌及周期性变化是市场永恒的主题。否则只有房价上涨而没有房价下跌,也就无所谓的市场可言。如果否定这个前提,那么国内住房价格上涨与下跌又有何种意义。
既然承认国内住房是一个市场,这个市场的价格可波动或上涨下跌,那么房价上涨下跌就是市场一个常态。因此,当国内住房价格持续上涨十年之后,开始逐渐下跌也是市场的常态。在这种情况下,假定住房价格下跌,它对银行、GDP增长及个人财富增加或减少也是正常的,根本上不值得来讨论房价下跌的影响问题,更不值得来讨论房价下跌多少对谁影响多大的问题。比如有人说,房价下跌对绝大多数持有住房的城市居民来说就是其财富的大幅缩水。但实际上,无论此人是把住房看作是投资品还是消费品,但有点应该明白,既然居民的住房财富可快速增长,为何就不可突然减少呢?2008年,美国金融危机爆发,绝大多数美国的金融资产缩水达50%,面对严重的资产缩水,没有看到哪个美国人会认为其资产减少而不让美国股市的价格下跌的。如果把住房界定在消费产品的范围内,作为消费品它只会贬值,因此,作为消费的住房其价格下降同样也是正常,住房价格下降根本就不存在所谓的财富缩水的问题。
第三,现在整个社会,无论是中国还是海外,都在关注国内房价下跌对国内外经济影响的问题。最为流行的观点就是,如果房价下跌过大,不仅会直接影响房地产投资增加下降及GDP的增长,而且也会影响与房地产相关的各行各业的投资与生产,并由此引发整个中国全面衰退。表面上看,这种观点是有道理的,从而也成从上到下的主流意见。但是这种观点是不成立的。一就是当前国内不少城市的住房价格已经上涨十年了,房价上涨幅度也十分大,房地产泡沫也吹得巨大,这样的房地产市场发展是不可持续了。如果不可持续的房地产市场还希望通过政府托市的方式这个泡沫继续吹大,最后的结果一定是整个房地产破灭而导致中国金融危机及经济危机。二是既然当前吹得巨大泡沫的房地产市场不可持续,因此只有通过有效的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来挤出这个巨大的泡沫,这样才不把房地产泡沫破灭的风险降低,减小挤出房地产泡沫的风险。因此,房价下跌,房地产泡沫挤出可能对国内一些企业、行业及个人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失甚至更大的损失,这只是这些行业、企业及个人必然承担的风险及成本,这些人及组织想逃脱也是逃脱不了的。不要因为有某些企业、行业及个人没有能力来承担这个风险,当前中国的房地产市场泡沫就不要挤出,房地产市场就不要调整。三是当前中国的房地产市场只有从根本上进行调整或转型,这是中国房地产市场发展之路。这不仅是中央政府房地产宏观调控的目标(比如温家宝总理认为房价就得下降到绝大多数人可接受的水平),也国内房地产市场的基本法则的使然。这是谁也无法改变的事实。
正是上述意义上,无论是中央政府,还是企业及个人,都得对国内房地产市场保持清醒的头脑,看到国内房地产市场调整的实质,并就此给出自己的正确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