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圈跳槽遭遇经济制裁 年终奖分期付款
2011-2-28 10:32: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我要评论()
年终奖发完就迎来跳槽高潮,这是基金业内长期以来形成的“潜规则”。为避免人财两空,有基金公司采取年终奖分期付款的方式,给员工节后跳槽念起“紧箍咒”。
上海某合资基金公司人士日前向证券时报记者透露,原定3月份公司年终奖发放后跳槽,但其公司称,今年的年终奖金将根据“七二一”的分配比例,在三年内分别发放完毕。如果三年内本人主动辞职,则后面两年的奖金视作放弃,公司不再发放。而如果是被动离开公司,则依然能够拿到随后两年发放的奖金。“明明是我的奖金,如果跳槽了就拿不到手,相当于给奖金打了折。”该人士对公司此举表示出不理解。
据记者了解,类似做法目前在基金公司非常流行,上到高管下到员工,均一视同仁,只是分配比例有所差异。作为动辄百万年终奖金的高薪行业,年终奖金分期付款,对很多人而言,跳槽就意味着损失巨大。“对于有更好去处的高薪一族来说,放弃这一部分奖金也无关痛痒,但对我们这种普通员工来说,如果跳槽要付出这样的代价,可能就会先计算成本,再决定去留。”上述人士说。
“其实这件事情,需要分清是哪一种情况的延期发放。如果基金公司有奖惩鲜明的考核制度,年终奖金的发放完全根据个人绩效来计算,有明确的数字,那么本该一年发完的钱,分成了三年发,确实有打折的意思,是通过经济制裁手段抑制员工跳槽。”一位业内资深人士说。但他同时表示,目前基金业年终奖金具体数额一般是股东和高管“拍脑袋”定,缺少公开、透明的考核,很多情况下,准备辞职离开的人正是高管给其考评较低、希望其离开的人,奖金本身就不高。因此这个规则只适用那些高管意欲挽留的人。
事实上,此前也曾发生过基金公司拖欠年终奖的事件。而随着基金业规模越来越大,人才竞争越发激烈,基金公司愿意出更高的价钱从竞争对手处挖人,一旦同行给出的经济补偿超过这个员工所放弃的,那么基金公司依然留不住人。防止人才流失,经济制裁或许并非治病良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