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云南某企业家论坛上,王石尴尬着:王石说万科不行贿,台下漠然;另一位企业家狂言:“我就行贿”,全场却掌声雷动。向来以淡然、从容著称的王石不再淡定,公开质疑行贿者为何成了英雄。“不行贿本来不过是一件我可以做到的、最起码的事情,却成为我的标志符号,这也多多少少让我觉得荒诞。”王石说道。
商界里,王石并不是个例,柳传志、冯仑、潘石屹等商界大腕都曾在公开场合宣称自己赚大钱从不靠行贿。然而这却是一个相对孤独的群体,不少不法商人沉沦于行贿换商机的怪圈里不能自拔。一个个锒铛入狱的腐败官员背后几乎都有行贿商人的影子。
记者调查发现热衷行贿的不法商人与不行贿商人的行为逻辑其实都是一样的——行贿与不行贿都是为了商业利益。不法商人的行贿思路与不行贿者的利益权衡都是在这一逻辑的的支配下呈现出来的。湖南省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吴建雄表示治商必须先治官,要让不行贿成为常态,就必须对官员限权,让官员手中的资源始终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
省部级有经济问题的官员半数与私企有勾结
湖南某知名论坛岳阳版网友何建(化名)讲述了在他身边的行贿故事。何建表示现在行贿费用已被不少企业纳入正常财务开支账目中的公关费或招待费在何建看来,行贿是有技巧的:行贿高级官员需要人牵线搭桥。行贿中层官员需要先吃次饭,娱乐一下,下次就可以在办公室直接送钱了。行贿一般官员,第一次见面就可以省略一切客套,直接塞钱。
何建认识的一些经济发达地区的企业老板都很熟悉行贿潜规则。何建表示有时候在工厂老板的办公室玩,会遇见上门检查的政府执法人员。检查人员一进老板办公室的门,老板所做的第一件事是直接去拿抽屉里早已准备好的红包。检查人员站在门口,把红包一收,就直接走人了,根本不要提什么收据、发票之类的事。工厂老板告诉何建,行贿的钱已经折算进产品成本了。大家都知道,这些行贿成本最终由消费者承担。
“现在,往往是官员落马带出民营企业家行贿问题,然后,民营企业家又带出更多的受贿官员。”北京律师钱列阳这样总结部分企业家落马与官员落马之间的关系。
许宗衡、刘志军、胡长清……在腐败官员倒台之后铺天盖地的报道中总能找到行贿的不法商人的影子。
中央纪委案件审理室原主任王和民披露,1998年至2003年6年间,中央纪委监察部直接处理的省部级官员违纪违法案件109件。其中,经济类违纪违法案件74件,占67.9%。在经济类违纪违法案件中,涉及私营企业的36件,占48.65%;其中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27件中有23件涉及私营企业,占85.2%。根据统计,其他级别官员的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经济类案件中,也存在大体相同的情况。王和民认为腐败案件,特别是严重的贪腐大案中,官员与私营企业主的相互利用和勾结,已经成为经济类案件特别是经济犯罪案件的突出特征。
王和民透露商人向官员行贿有四大不当利益诉求:为求资金,主要涉及借款、贷款,为借、贷款提供担保,开具信用证、资金证明,帮助集资、协调审批资金额度、帮助追收拖欠款等方面;为求承揽工程,主要涉及项目审批、工程承包、招投标、提供合作对象、提供内幕信息等问题;为求土地审批,主要涉及经营性用地的立项、审批、土地转让、协议出让、变更用地规划等问题;为求办理证照、批文,主要涉及企业各种执照、证章、车牌、批文等。
在官商勾结各取其利的逻辑之下,早期的发展中,万科也尝到了不行贿的苦头:王石自曝万科坚持不行贿,曾经拿不到市中心的优质地块,只能以较高价格在比较偏远的城郊地带搞开发,被人调侃是“城乡结合部开发商”。万科早年在深圳拿到的一块地是免税公司的半拉子工程,地基打好,免税公司没有钱做了,万科接手后四六分成。那时候万科都是高价投标拿地,拿到的地比较偏,价格也较高。
商业大腕们的道德底线
在一些企业蝇营狗苟、靠依附权力,取得资源进行发展的时候,一些商界大腕坚守道德底线去赢得成功,取得尊重。在当代中国,不少知名企业家都声称不行贿是活得更好的智慧。他们的存在,为官商良性互动提供了样本,也为更简单、更纯粹的商业环境的塑造提供了可能。不贿赂的态度也是出于一种商业成功的考量。
“销售女皇”张立19年来在中国销售了400多套进口包装设备。她的客户包括中石化、中石油、可口可乐、百事可乐、雪花啤酒、青岛啤酒、海天酱油、娃哈哈、中粮、康师傅、汇源果汁、强生、宝洁、雕牌纳爱斯、立白、蒙牛、伊利等著名企业。行内人称:“全中国没有人没用过她销售的设备包装出来的产品。”她的销售秘诀之一是从不行贿。
张立说服自己和团队坚决不行贿的理由,不仅在于行贿不符合商业道德,更在于行贿不利于一个人和一个生意的长远发展。
在张立看来,一旦有了行贿的暗示,客户的心态也会发生变化:不愿意受贿的会从此远离你,有受贿想法的人,为了掩人耳目还会对你吹毛求疵。
在张立看来,是否行贿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道德问题,而是一个战略选择。实际上,这两种战略会逐渐形成不同的执行能力。一个生意人如果想把自己的生意做强、做大、做久,就不应该选择行贿。一旦选择了行贿,企业老板的精力和资源就会偏离员工、质量、技术、成本和服务——这些能够保证做强、做大和做久的必要因素。
王石认为一些商人、企业家通过贿赂官员,获得特权或机会,确实能在短时间内赚取大量财富。一旦官员仕途中落,或者贪污被查,往往扯出萝卜带出泥,公司一蹶不振,甚至企业家本人同样面临牢狱之灾。即使公司能幸免于难,通过这种模式,竞争力只会越来越萎缩,很难发展壮大。如今,不行贿的万科已经是中国房地产界的标杆。
而万通地产董事长冯仑站在一个旁观者的角度透析了王石不行贿的个人利益考量。在冯仑看来,王石是经理人,王石作为一个正常、理性的人,他唯一能做的正确决策就是不能为了给其他股东挣钱而去行贿,并因此让自己坐牢。在冯仑的观念里,企业家和政治家之间的关系不是一对一的金钱关系,是要在道义上、在社会发展的根本制度方向上跟政治家保持一致,而不是去跟政治家搞行贿受贿、蝇营狗苟的金钱关系。企业家跟政治家的关系只有建立在对基本道义和社会制度方向认同的基础上,企业才能赢得周边环境的持续支持。
治商先治官
吴建雄表示他所接触的因“贪利型职务犯罪”而落马的官员大都与行贿的不法商人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他认为目前官员手中掌握着大量的公共资源与权力,而商人需要资源发展企业。不少不法商人将行贿作为了依赖贪腐官员非法获取资源的法宝,于是产生了权力寻租。
“行贿,主要是因为法律不健全,同时与社会制度、社会风气有关,企业家渐渐习惯花钱办事。有时,甚至在公事公办的情况下,也存在行贿问题。”钱列阳说。
代理过大量商业贿赂案件的北京律师田文昌也认为这是“大的商业环境的问题”。
“出现企业家贿赂官员现象的最大原因,还是政府部门在市场经济中有太多的裁量权和决定权。”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刘俊海说,“我们的市场准入门槛比较高,而且政府部门行政裁量权又很大,一些官员的手上握有太大的权力,这些都关系到民营企业的发展。这样一来,很多民营企业家要想做成某些事,要想拿下某些项目,就必须要向掌权的官员行贿,这也就导致了贿赂现象越来越多。现在,在很多民营企业家的心中都有这样一种观念,就是如果不行贿,这笔生意就做不成,因为别人都行贿。这是一种很错误的想法。”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吕景胜分析说:“目前,《刑法》对行贿罪的刑期设定太短,也就是说惩处的力度不够,而对受贿的惩罚却是比较重的,带来的结果就是许多民营企业家们违法的成本并不高。一些企业家在行贿后,得到了大量的利益。即便东窗事发,惩罚也并不十分严厉,所以他们有些肆无忌惮。”
吴建雄强调治商先治官,这不仅是现实需要,也是法理所在。一个法制社会,充分而合法的竞争是被允许与鼓励的。只要法律不禁止的事情,公民和企业就可以做。然而政府作为执掌公共资源和权力的组织却有着更高的要求,凡是法律不授权的皆不能为。这位全国检察业务专家认为必须限制官员权力,将公共权力完全纳入法制的轨道。当不法商人行贿却得不到利益之时,行贿自然会销声匿迹。
吴建雄指出通过限制官员权力消除贿赂而带来的官商勾结有一些路径:首先,思想上扎紧篱笆,通过宣传、教育进一步树立官员执政为民的公仆意识。其次,规范制度,加强管理,严格办事程序,让权力寻租无空子可钻。最后,加强监督,让决策行为公开,权力阳光化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