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至7日,原中山市市长李启红将在广州受审,其被控内幕交易罪、泄露内幕信息罪和受贿罪三项罪名。根据指控,李启红及其亲属利用从中山公用集团董事长谭庆中处所获得的该集团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炒股,账面收益高达1983万元。涉嫌受贿:受人请托收约50万元。
看了以上新闻,人们不禁要问,李启红除炒股得来的1983万元和收的约50万元受贿金额外,就没有别的腐败内容了吗?如果真是这样,那么先前的新闻,关于“李启红家族20亿财富”的报道,岂非之虚乌有?人们又如何接受这一巨大反差呢?
大家知道,李启红落马曾令舆论哗然,而成为新闻热点,从某种程度上说,就是因为她的家族财富达20个亿之故。因为,这一数目在目前落马的贪官中除许宗衡外,已无人可与之相匹敌的。由此,这篇来源于《新世纪周刊》的报道《中山市长李启红落马20亿元家族财富成焦点》,就被各大媒体转载,得到广泛的传播,而成为人人皆知,家喻户晓的新闻。当然,这一新闻能够得到人们的普遍认可,另一原因就是,与《新世纪周刊》的国家新闻媒体的性质是分不开的。
关于《新世纪周刊》,百度百科上是这样介绍的:1988年10月11日,由中国改革发展研究院主办的,由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成立,为时事、政治综合性新闻周刊,经原海南省新闻出版局正式登记,国内外公开发行。《新世纪周刊》,是一本面向全国发行的综合新闻杂志,涵盖时政、社会、经济、文化、娱乐及体育等相关领域,强调“以事件为主体、以人物为脉络、细节见证真实”的报道风格;恪守“民事、民生、民天下”的报道理念,突出“第一时间、第一现场”的报道手法,力求打造一本大发行量、大影响力的中国新闻杂志。
由此可见,关于李启红家族20亿财富的报道,当然就不是之虚乌有的了。
现在的问题是,广州中院第二法庭对原中山市市长李启红的指控,除犯被控内幕交易罪、泄露内幕信息罪和受贿罪三项罪名外,对其家族的20亿财富只字不提。这就不得不令人震惊了,也不禁要问,李启红家族的财富到底是多少?是否存在“权钱交易”,“以权谋私”,买官卖官,洗黑钱的问题?是否牵涉到很多人及保护伞?法院要不要将其查个水落石出,将结果公布于众,向全国人民作个明确的交代?
笔者以为,广州法院对李启红家族的20亿财富就应当彻查到底,这既是国家反腐制度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党中央以反腐败的实效取信于民的承诺的兑现。试想,如果我们的反腐机构连李启红这种厅级官员都不敢打击,或者不愿意去彻查她的腐败问题,那么,深入反腐又从何谈起?民心怎不向背?国家又何来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