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婚姻的有趣历史
2015-3-6 10:02:32 来源:the guardian 我要评论()
作者:Faramerz Dabhoiwala
2015年1月17日,英国演员斯蒂芬·弗雷与艾略特·斯宾塞正式结婚;同日,美国最高法院同意裁决国家是否可以禁止同性恋婚姻。同性婚姻问题成为新闻头条。这个貌似21世纪的专利事实上有着源远流长的有趣历史。
斯蒂芬·弗雷与艾略特·斯宾塞的结合,你怎么看?埃尔顿·约翰与大卫·弗尼士结婚,你还有印象吗?玛丽·切尼的伴侣,你还记得名字吗?朱迪·福斯特呢?这些问题在几年前看起来是荒谬至极,因为同性婚姻似乎是21世纪的产儿。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塞缪尔·阿里托反对将这一现象合法化,他在2013年一语中的:“同性婚姻比手机和互联网还要年轻。”的确,即便是在西方国家,不少人尚未亲眼目睹正式结婚的同性夫妻。
一方面,反对者们谴责甚嚣尘上的政治正确导致近期同性婚姻泛滥。另一方面,支持者则宣称这是社会进步的标志。早些时候,美国历史协会向最高法院建议:同性婚姻虽新近出现,但这般社会革新亦受追捧。英国政府同样赞成,婚姻平等是史无前例的文明进程,同时,也会使我们的社会“更加平等,更加具有包容性”。(当每日邮报采访斯宾塞以前的邻居时,这位老者说:“时代变了,你必须与时俱进。”)
因此,同性婚姻进入大众视野之初,合法化的诉求亦闻所未闻。20世纪七八十年代,美国激进同性恋者就结婚权提起诉讼,少数同性恋夫妻甚至谋求获得有效的证书并且举办婚礼。直到九十年代,世界各地的现代婚姻平权运动才取得进展。2000年,荷兰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全国性通过同性婚姻的国家。
历史潮流滚滚向前。爱尔兰政府在2013年确定将于同年5月就同性婚姻合法化举行国家全民公投,甚至修宪。美最高法院上周出人意料地宣布,将重新考虑同性婚姻合法化问题。这也就说,同性婚姻有望于今年六月份成为一项基本的宪法权利。即便如此,截止目前,包括北爱尔兰、美国的部分州和世界上绝大多数的国家,同性结合仍属违法。几百年来,同性关系饱受诟病,同性伴侣被施以刑罚,争取同性婚姻权利,任重而道远。
当然,21世纪之前仍然有同性婚姻崭露头角。婚姻并非法律的产物。世俗统治者及牧师为掌控社会婚姻生活、规定婚姻习俗煞费苦心,多情男女的“裸婚”让这显得不堪一击。公元12世纪初,基督教定下教义:牢不可破的婚姻唯一条件是男女双方互盟爱誓。牧师、见证人、仪式皆为虚幻,结婚的乃是夫妻二人。
十七世纪的英国,乞丐被法律挡在婚姻门外;内战前,美国奴隶在不能合法结合;至20世纪后期,跨种族婚姻在许多州不被许可(1967年得到最高法院许可)。但这些人依然像夫妻一样生活在一起。
人们很容易回想起某些国家和机构团体的歧视性法律,曾阻碍了无数异性恋的终成眷属,诸如纳粹德国、种族隔离的南非、英国国教以及皇室。18世纪80年代,威尔士亲王(译者注:后英王乔治四世)倾心于玛利亚·菲茨赫伯特。1782年12月,威尔士亲王一纸婚约,迎娶玛利亚·菲茨赫伯特,见证人不过是一位牧师和数位亲朋。即便他们的结合持续到威尔士亲王于1811年开始摄政(距离1795年威尔士亲王与不伦瑞克的卡洛琳的包办婚姻十多年),严格来说,与菲茨赫伯特的婚姻还是违法的——威尔士亲王是王位继承人,而玛利亚·菲茨赫伯特是天主教徒。
1753年哈德维克的《婚姻法案》问世后,“嫁给自己”在英国仍然是非常有市场。(1836年世俗婚姻合法化后,少数人士与反宗教分子依然践行该思想。)1792年,出离愤怒的作曲家塞缪尔·卫斯理写信给其唠叨的母亲。在信中,他解释了与夏洛特·马丁的不庄重关系:“遵照神的律法和自然规律,她成为我的真正的妻子,而非千万次重复仪式。”后来的乔治四世(前文中的威尔士亲王)持有同样观点:他将所有财产遗赠给玛利亚·菲茨赫伯特,无视自己的合法妻子。他称菲茨赫伯特是他的的灵魂之妻,天堂之眼,过去是他的妻子,现在是,将来也是。
相比较而言,美国社会中的非正式婚姻更加普遍,通常也可以被接受。从19世纪到20世纪,不少州政府都尽力维护公民的婚姻自由及隐私。倘若一对男女如同夫妻一般生活,这就够了。潜意识里,大家都默认他们早已结婚。
那么同性婚姻呢?同性伴侣何时萌生结婚的念头?周围人是怎样看待的呢?事实上,这段历史比我们想象的要早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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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了,这取决于你对婚姻的定义。历史记载了北美土著、亚洲和非洲的同性结合及跨性别结合事例。但要说两个相爱的男性履行庄严的宗教性婚姻仪式,这样的例子只存在于欧洲,从古典时期延续至中世纪末。
由上到下,包括国王、贵族、军人,各个社会阶层的男性通过宣誓和完成仪式成为兄弟一样的亲属。14世纪,英国诗人乔叟曾挥毫泼墨,描绘了商人、修道士、职员、甚至农民中的同性恋现象。
举行婚姻典礼意在想向对方誓海盟山,约定终身,此为个体表达爱意的最高形式。这样说来,古典学者詹姆斯·戴维森言之凿凿:“与早前的传宗接代、家族联盟以及包办婚姻相比,同性婚姻更加接近现代的伴侣式婚姻。”在父权文化下,人们自然而然的认为,男性之间的爱恋当是最崇高、最动人的,正如大卫和约拿单,阿基里斯和普特洛克勒斯,此类民谣不胜枚举。
几百年来,同性爱情曾公开庆贺,许下情比金坚的诺言,撇开这些不谈,没有人能说清如此结合的准确意义及其社会影响。可信的说法是,这种亲属关系乃自愿结合形成,是仪式化的男性情谊的强烈表达,绝非简单的性伙伴。和异性婚姻一样,同居或性并非惟一追求。爱德华二世与皮尔斯·加佛斯顿可能例外。
詹姆斯一世与宠臣白金汉公爵乔治·维利尔斯之间的甜言蜜语如出一辙,君臣互称为慈父与爱子。纵观詹姆士一世一生,他仅仅向自己希冀的伴侣表露走进婚姻围城的愿望。1623年,他在一封写给维利尔斯的信中说道:“我的甜心,我的孩子,我宁愿一生与你浪迹天涯,也不愿孤老终生。”他渴望“圣诞节与维尔斯利结为连理,从此双宿双飞。上帝会保佑你,我可爱的孩子,可人的妻子,以耶和华之名,拥有你,将是对你的父亲兼丈夫的最大安慰。”
尽管詹姆士对维尔斯利浓情蜜意,但是他措辞却暴露其复权统治着的本性。正如古今中外的帝王一般,詹姆士自称是仁慈的丈夫,哺育千万子民,驰骋万里疆域,掌控上下议会。另一方面,白金汉爵士每每写信总是以“我亲爱的父亲,我的爱人”开头,以“陛下最卑贱的奴仆”结尾。诚然,维尔斯利深爱詹姆斯,却不似男女恋人之间的爱慕。他也无法想象自己真正的嫁给一个女人。
文艺复兴时期,整个意大利社会对同性恋较为宽容,但为法律所排斥(鸡奸罪)。1497年,22岁的药剂师卡罗·迪·贝拉多德·安东尼奥因与一位染色工米歇尔·迪布鲁诺·达·普鲁利同居而双双被炒鱿鱼,并被驱逐出佛罗伦萨。多年来,安东尼奥把普鲁利当做自己的妻子,罔顾原配异性妻子。他还让普鲁利双手放在《圣经》上,在教堂宣誓,自己也许诺:“不惜冒鸡奸之罪一生一世忠于米歇尔”。本质上说,这与异性恋的婚礼形式别无二致。百年后,1571年的罗马,数名葡萄牙男子被绑在火刑柱上活活烧死,罪名是公开聚众在教堂结为夫妻。
英语国家中,更多的同性恋男子其实并不打算走进婚姻牢笼。,由此衍生出了多种多样激情无限的友谊与爱情。从詹姆士一世到奥斯卡·王尔德,同性恋者更倾向于与异性结婚,生儿育女。如果说婚姻是两个人长期保持同居抑或性伙伴关系,那么至少在20世纪初以前,西方基督教文化中,几乎没有几对男同性恋合格。事实上,过去的四百年,同性婚姻的尝试都是对女性的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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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这涉及到了隐私与惩罚问题。中世纪和文艺复兴以来,欧洲国家根本不允许两个独立女性在一起生活:户主都是男性。但我们也知道,16世纪,不少女性伪装成男性,如愿以偿与同性伴侣生活。荷兰学者鲁道夫·德克与罗特·范·德·波尔发现,1600年后,类似的“女性丈夫”越来越多,尤其英国、德国和荷兰。
1641年,阿姆斯特丹的中年寡妇杜彻·巴伦支喜欢上了27岁的韩德瑞克·兰波茨。随着两人感情升温,韩德瑞克开始将自己打扮成男性。巴伦支后来承认,此举改善了两人的性生活。那时起,“年轻气盛的韩德瑞克每晚与巴伦支发生两到三次性关系——和她刚刚去世的丈夫一样——可能还有更加卖力。”俩人定居后,期盼能够法律允许他们结婚。其他荷兰“妇妇”纷纷仿效。17世纪80年代,科妮莉亚·格迪斯·范·布鲁格为了能够在阿姆斯特丹教堂和多年情人伊丽莎白·博林结婚,将自己乔装成男性。多年后,科妮莉亚厌烦了穿男性衣服,这件事才被发现。
这样的例子十八世纪的英国更多见。大约三十年代初,十多岁的玛丽·伊斯特和女友移居伦敦,开始全新的夫妻生活。玛丽开始男装打扮,并改名“詹姆斯·豪(James How)”。后来俩人都成为卓越的税吏和伦敦东区顶梁柱。众人都以为她俩早已成婚。詹姆斯仕途平步青云:她(他)先后做过陪审团主席、守夜人、(济贫院的)教会执事。30多年,俩人守口如瓶,“夫妻”生活幸福。
要说如此多的“女性丈夫”和妻子不被发现也是不可能。很快,1753年婚姻法案公布后,在伦敦订立秘密婚姻也举步维艰:虽然法律规定在酒馆、妓院、监狱和教堂不得询问相关问题。1734年10月15日,苏豪区一对自称约翰·蒙特福德和玛丽·库珀的情侣决定结婚,第一位牧师拒绝了请求。他在日记中写道:“我怀疑他们是一对女性。”找到一位牧师亦非难事。若干年后,据主持伊丽莎白·胡桑与约翰·史密斯婚礼的伦敦牧师记载:“那个男的身高不过5英尺,又矮又瘦,皮肤白皙,”后来,他补充道:“我的职员发现,他俩都是女的。”但他依然认为是合法夫妻。“婚后,我才知道他们都是女性,新郎不过是穿着男性。”一位牧师的记载更加言简意赅。都是开心开始,悲伤结束。(据牧师和立法者的记载:同性婚姻早就存在于英国国教。)
过去的“女性丈夫”大约是当代所谓的双性人或跨性别人。早在现代变性运动伊始,个体或群体都明确区分生理性别与社会性别。弗吉尼亚州的定居者托马斯·霍尔(一直自称为托马森)被控与女仆通奸,詹姆斯顿法庭于1629年宣判:他有权选择自己喜欢的服饰,无论性别,他是男性,也是女性。玛利亚·范·安特卫普(1719-1781)大半辈子都以男性着装示人,并与多名女性结婚,他声称:“外表女性,本质男性”。从生理角度而言,她是纯粹的女性。
现代人讨论“同性”关系时不再谈虎色变,而女性丈夫蔓延到19世纪,甚至20世纪,冲击着传统社会对于妻子、家庭、朋友以及社区的认知,增加了这些问题的复杂性。艾玛·多诺霍对该问题最敏感,最有发言权。作为一名学者和小说家,那些支离破碎、含含糊糊的证据在她的笔下渐渐有了头绪。处女作《女性间的感情》几乎触及女同方方面面,除了一个无法逃避的事实——三四百年前,两个女性结婚同居并非骇人听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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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世纪末,历史向前跨了一大步。那时起,西方社会中,女性公开生活在一起成为可能。城市的发展、家政服务的扩张、纺织贸易的进步以及女性受教育的普及都为未婚女性创造机会,走出家门,自力更生,遇见喜欢的人。
人类性欲思想在18世纪突飞猛进,从而导致了新的女性友谊崇拜思潮。源于现实生活、聚焦女性之间纯洁爱情的赞歌铺天盖地,前所未有,席卷诗歌、小说诸多文学领域,焕发出持久生命力的激情,向上的姿态为同性求爱及终成眷属提供重要支撑。对于中上层阶级女性而言,培养亲密的同性关系宛如扮演好女儿、妻子及母亲角色一般举足轻重。
1777年,恰兰特·布莱恩特降临世间,成为从医的父亲最小孩子。她受过良好的教育,朝气蓬勃,却与自己乖戾的父亲和跋扈的后母纠纷不断,20岁被扫地出门,在一所学校临时做老师。23岁,决定永不结婚。她在写给嫂子的信中说:“要我结婚是永不可能,即便这世界所有人都骂我是傻瓜,我也不认为,他们的观点能够使我内心的快乐增加一分——我更不会与世俗苟同,仅仅为了获得些许欢乐。”
相反,她将自己情感能量统统放在了对其他女性身上。多年来,她和附近村子的梅西·福特,保持着秘密通讯,尽可能的享受一起的时光。梅西在信中倾诉道:“因为有你,才感觉到孤独。亲爱的,我如此思念你,这种感情无法言表。倘若今晚得空,我就来找你。”他们应当“尽情享受当下,并心存感激”。1805年,双方父母有所警觉,遂马上遏制。
在那之前,恰兰特又遇见了另外一个临时教师莉迪亚·理查兹,想方设法与她在其他地方偶尔同居。1802年,莉迪亚向恰兰特吐露:“两情相悦真乃人生幸事,爱情定会更加甜蜜,我们也要紧紧抓住。你的头属于我的胸怀,所以,夜幕降临时,亦是回归之时。”
1807年,三十岁生日前一晚,恰兰特决定重新开始。搬到了佛蒙特州西部威布里治的一个边陲小镇,做了一名裁缝。在那里,她遇见了西尔维娅·德雷克,一个朋友的妹妹,小她七岁。不出个把月,她独自租了一所房子,雇佣西尔维娅为学徒,催促她尽快搬来和自己住。“我不仅要你来帮我,还希望每天能够这样看着你,享受你的陪伴和一起聊天的日子。”她强调说,西尔维娅“同意来帮我,陪我,但不做工(多年后回忆玩的文字游戏)。”
几年下来,夫妻俩人建了单卧的房子和一裁缝店,恰兰特还为西尔维娅订制了一枚戒指。起初,他们回到马萨诸塞州旅行,恰兰特把自己的亲戚朋友介绍给新伴侣。后来,她妹妹安娜写信说:“亲爱的德雷克小姐忠贞不二,有她陪着你,我就不再为你的幸福惴惴不安了。”莉迪亚·理查兹也祝福西尔维娅:“作为你灵魂挚友和恰兰特的好友,衷心祝愿有情人白头偕老。”西尔维娅给母亲写信:“她是我最珍重的礼物。”直到恰兰特1851年去世前的44年里,俩人从没有分开一个晚上。1843年,其外甥给纽约晚报撰文:“佳偶天成,伉俪情深。”1868年,西尔维娅去世,与恰兰特合葬,共享墓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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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不是任人打扮的小姑娘!从中所获教益往往为某种先入为主之见所范。细细揣摩,众多同性夫妻好似从一个模子刻出来。诺福克郡海岸northrepps村,处处留存学界名流、政界人士、教育大家以及慈善人士等社会各界见证安娜·格尼与莎拉·巴克斯顿相守终生的痕迹。1823年起,这对“乡间情侣”相濡以沫,直至1839年莎拉离世。生前称对方为“我忠诚的、挚爱的伴侣”,死后合葬于家庭墓地,更在教区教堂中被永久冠以“蒙爱神拣选结合的姐妹和伴侣”。
还有显赫人物,诸如莎拉·罗宾逊和芭芭拉·蒙塔古,弗朗西丝·鲍尔·科贝和玛丽·劳埃德,薇拉·凯瑟和伊迪丝之流,皆为18世纪、19世纪和20世纪早期知识界中流砥柱,抑或与领军人物共事、交好。
20世纪80年代,历史学家、女同性恋者莉莲·费得曼引领思想界潮流:女性间的亲密关系应当被称作“浪漫友谊”。她认为,20世纪之前,女性之间的性关系几乎无法想象,即便不乏同床共枕之众。女性夫妻们“很可能并不在意生殖器”。“兰格伦的夫人们”——埃莉诺·巴特勒和莎拉·庞森碧于1778年私奔,同居50多年,昵称“我的甜心”和“我的另一半”。
然而,越来越多学者持相反观点。男性与女性相拥而眠,人们便归于异性恋;而同性行为总是需要明确的解释?古往今来,人们对性有意无意的遮遮掩掩:这并意味着相关研究的缺失。海伦娜·惠特布雷德与吉尔·利丁顿的《安妮·利斯特日记》堪称开山之作。主人公是约克郡的贵妇,多情的女同性恋者。凭借此书,我们至少可以发现,与布莱恩特、德雷克同时期的英、法、意均存在大量同性恋者,构成了相互爱恋,同时也发生性关系的亚文化群体。相较于乔治亚王朝和维多利亚王朝时期的男同性恋文化,弥补了女同性恋文化。
而今,布莱恩特和德雷克的故事有了更多版本。牛津大学出版新书《恰兰特与西尔维娅》中,蕾切尔·霍普·克里夫斯将故事设定早期美国国境的大历史中,尝试利用家族文件、日记、回忆录及相关诗歌重现主人公的在世画面,经过艰苦的研究探索,动人的爱情故事终于广为人知。
并未有直接证据证明她们的生理关系,但克里斯夫从未发现自己不能利用的暗讽。女诗人描述乡村风景中的山谷时,她一定会提到女性的阴部。恰兰特把某些私人的东西放在梅西家门口时,她的传记作者的第一念头就是人造阴茎(“恰兰特完全可以利用自己娴熟的缝纫技术制造出来”)。虔诚的基督教徒忏悔自己不干净的嘴唇时,话题就不可避免地扯到了口交。
异性恋的推测无疑令人耳目一新。但问题仍悬而未决:在我们的观念中,浪漫的同居关系应当是无性的、不自觉的。拥有高洁品质的男性或者女性,往往偏爱将生理冲动高尚化成为可炫耀的品质,并自得其乐。美国废奴主义者、女性主义先驱玛丽·格鲁认为——自己与玛格丽特·伯利相伴终生,要比大多数婚姻更加亲密,完全是纯粹的爱情:“爱源于精神,激情产生性交”。1822年,莉斯特邂逅兰格伦夫人们后,沉思着:“我禁不住想,这一定不是柏拉图式爱情,”即便是主人公,她也对这典雅爱情心存疑虑。
另一卓有成效的结论是,爱情高于性行为,性行为超越繁衍目的。我们无法忽视同性关系中激情澎湃的性欲亢奋行为,抑或合法化的种种肢体接触行为(包括非恋人关系):接吻、爱抚、拥抱、头依偎在对方胸部、在对方臂弯中入睡。对于巴特勒和庞森碧、布莱恩特和德雷克以及其他妇妇婚姻,生病时的关怀更是典型的表达爱意、为爱献身的常见方式。传统二分法(朋友和恋人、普通人与女同性恋、行为和身份等等)已过时,性的历史迎来新的天地,学者正研究性爱在各种亲密身体接触关系中的角色和情感层面的作用。
后世又该如何形容布莱恩特与德雷克的关系?克里夫斯立场很坚定。家谱已接纳恰兰特与西尔维娅,她们的关系无异于任何一对夫妻关系。单单一个字母“m(性别)”无力否定现实。
现代妇妇婚姻仪式俯拾皆是。莉斯特的两位长期伴侣都曾幻想女扮男装迎娶她。第三位玛丽安娜·伯孔贝与莉斯特在庄严的结婚典礼上交换婚戒,互盟爱誓。她们将这看作是真正的婚姻:“我的妻子,我的骄傲,我的至爱”,1825年,又重申誓言,剪下各自阴毛,亲吻它之后封在吊坠里,“这样,我们就能够永远呆在身上,想念对方”。后来伯孔贝1816年嫁给年迈的寡妇,图其钱财。三十年代初,莉斯特也向其邻居,农场主安娜·沃克尔求婚。为纪念这一场合,俩人交换婚戒,复活节共享圣餐。确认双方意愿后,合并财产,共同修建新房。此举引发公众恐慌,但安娜亲戚朋友视莉斯特为家庭一员。
布莱恩特与德雷克的案例,证据确凿,。“在我看来,你们妇妇俩已合为一体,”恰兰特嫂子1843年信中如是说。像世俗夫妻一样生活,被视为整体——无论同意还是反对(西尔维娅的亲戚们反对)。这难道还不够吗?毕竟,婚姻是社会因素、性行为和法律等众多因素的杂交产物,争论不止,真知未知。
过去,同性伴侣迈入婚姻殿堂的最大阻碍在于其排斥性。斗转星移,今非昔比:妇妇成为姊妹基督徒、知己、伙伴、闺蜜。这并非屈从现实,抑或婚姻委婉语,而是巨变中孕育着重叠。
“丈夫”“妻子”仍然是19世纪妇妇们惯用语。此外,母女的隐喻更受欢迎,纷繁复杂的称呼,阐释着家庭关系、宗教思想、科学探究以及文学形象。
同性婚姻关系系个体创造,未获官方认可。与异性婚姻相比,显得脆弱不堪却又弹性十足,而被赞美更加情比金坚、真爱无限、完美无缺的爱情令人啧啧称奇。追溯过往,我们更加不能熟视无睹一个事实:同性婚姻并非某种异性婚姻的变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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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同性婚姻和异性婚姻都换了天地。“谢天谢地!”首席法官达德利·瑞德爵士感叹。早在1753年,他就反对将婚姻视为上帝制定的一条千年不变、万古不移的教条。“我们这个时代当摒弃类似的种种迷信观念。”同理,反对同性婚姻亦是墨守陈规,冥顽不化。
事实上,亘古不变的是关于婚姻定义的讨论从未停止。200年前,婚姻改革是中心政治议题、社会问题,受重视程度远非今天可比。艰难险阻,玉汝于成。历史掀开新篇章:离婚法载入史册;婚姻财产问题和女性同居权利取得巨大进步;激进分子完全反对被动的、家长包办的婚姻制度:这也是同性平权的优良传统。
最后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是否允许多配偶制。一夫多妻曾在大西洋两岸严肃讨论并且践行,摩门教等团体即为一例。所以19世纪50年代,英语世界人权哲学家领袖约翰·斯图尔特·密尔在《论自由》一书中展示宣言式终极案例,。
很明显,密尔认为摩门教和所有宗教一样,“欺世盗名”,婚姻对女性完全不公平,他憎恶一夫多妻。不过这无关痛痒,相反,一夫多妻应当被允许。毕竟:
“既然说当人类尚未臻于晚美之时不同意见的存在是大有裨益,那么对于生活可以说:生活应当有多种不同的实验,各式各样的性格只要对他人没有伤害,就应当予以发展的空间;人们可以从实践中探求不同的生活方式的价值,只要他们有能力一试。”
人类的幸福和社会的进步取决于上述自由。现代社会关于同性婚姻的探讨并非不可碰触的恶魔。让我们一起看看,一夫多妻重新提上日程还需多少时日。
2015年1月17日,英国演员斯蒂芬·弗雷与艾略特·斯宾塞正式结婚;同日,美国最高法院同意裁决国家是否可以禁止同性恋婚姻。同性婚姻问题成为新闻头条。这个貌似21世纪的专利事实上有着源远流长的有趣历史。
斯蒂芬·弗雷与艾略特·斯宾塞的结合,你怎么看?埃尔顿·约翰与大卫·弗尼士结婚,你还有印象吗?玛丽·切尼的伴侣,你还记得名字吗?朱迪·福斯特呢?这些问题在几年前看起来是荒谬至极,因为同性婚姻似乎是21世纪的产儿。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塞缪尔·阿里托反对将这一现象合法化,他在2013年一语中的:“同性婚姻比手机和互联网还要年轻。”的确,即便是在西方国家,不少人尚未亲眼目睹正式结婚的同性夫妻。
一方面,反对者们谴责甚嚣尘上的政治正确导致近期同性婚姻泛滥。另一方面,支持者则宣称这是社会进步的标志。早些时候,美国历史协会向最高法院建议:同性婚姻虽新近出现,但这般社会革新亦受追捧。英国政府同样赞成,婚姻平等是史无前例的文明进程,同时,也会使我们的社会“更加平等,更加具有包容性”。(当每日邮报采访斯宾塞以前的邻居时,这位老者说:“时代变了,你必须与时俱进。”)
因此,同性婚姻进入大众视野之初,合法化的诉求亦闻所未闻。20世纪七八十年代,美国激进同性恋者就结婚权提起诉讼,少数同性恋夫妻甚至谋求获得有效的证书并且举办婚礼。直到九十年代,世界各地的现代婚姻平权运动才取得进展。2000年,荷兰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全国性通过同性婚姻的国家。
历史潮流滚滚向前。爱尔兰政府在2013年确定将于同年5月就同性婚姻合法化举行国家全民公投,甚至修宪。美最高法院上周出人意料地宣布,将重新考虑同性婚姻合法化问题。这也就说,同性婚姻有望于今年六月份成为一项基本的宪法权利。即便如此,截止目前,包括北爱尔兰、美国的部分州和世界上绝大多数的国家,同性结合仍属违法。几百年来,同性关系饱受诟病,同性伴侣被施以刑罚,争取同性婚姻权利,任重而道远。
当然,21世纪之前仍然有同性婚姻崭露头角。婚姻并非法律的产物。世俗统治者及牧师为掌控社会婚姻生活、规定婚姻习俗煞费苦心,多情男女的“裸婚”让这显得不堪一击。公元12世纪初,基督教定下教义:牢不可破的婚姻唯一条件是男女双方互盟爱誓。牧师、见证人、仪式皆为虚幻,结婚的乃是夫妻二人。
十七世纪的英国,乞丐被法律挡在婚姻门外;内战前,美国奴隶在不能合法结合;至20世纪后期,跨种族婚姻在许多州不被许可(1967年得到最高法院许可)。但这些人依然像夫妻一样生活在一起。
人们很容易回想起某些国家和机构团体的歧视性法律,曾阻碍了无数异性恋的终成眷属,诸如纳粹德国、种族隔离的南非、英国国教以及皇室。18世纪80年代,威尔士亲王(译者注:后英王乔治四世)倾心于玛利亚·菲茨赫伯特。1782年12月,威尔士亲王一纸婚约,迎娶玛利亚·菲茨赫伯特,见证人不过是一位牧师和数位亲朋。即便他们的结合持续到威尔士亲王于1811年开始摄政(距离1795年威尔士亲王与不伦瑞克的卡洛琳的包办婚姻十多年),严格来说,与菲茨赫伯特的婚姻还是违法的——威尔士亲王是王位继承人,而玛利亚·菲茨赫伯特是天主教徒。
1753年哈德维克的《婚姻法案》问世后,“嫁给自己”在英国仍然是非常有市场。(1836年世俗婚姻合法化后,少数人士与反宗教分子依然践行该思想。)1792年,出离愤怒的作曲家塞缪尔·卫斯理写信给其唠叨的母亲。在信中,他解释了与夏洛特·马丁的不庄重关系:“遵照神的律法和自然规律,她成为我的真正的妻子,而非千万次重复仪式。”后来的乔治四世(前文中的威尔士亲王)持有同样观点:他将所有财产遗赠给玛利亚·菲茨赫伯特,无视自己的合法妻子。他称菲茨赫伯特是他的的灵魂之妻,天堂之眼,过去是他的妻子,现在是,将来也是。
相比较而言,美国社会中的非正式婚姻更加普遍,通常也可以被接受。从19世纪到20世纪,不少州政府都尽力维护公民的婚姻自由及隐私。倘若一对男女如同夫妻一般生活,这就够了。潜意识里,大家都默认他们早已结婚。
那么同性婚姻呢?同性伴侣何时萌生结婚的念头?周围人是怎样看待的呢?事实上,这段历史比我们想象的要早得多。
***
当然了,这取决于你对婚姻的定义。历史记载了北美土著、亚洲和非洲的同性结合及跨性别结合事例。但要说两个相爱的男性履行庄严的宗教性婚姻仪式,这样的例子只存在于欧洲,从古典时期延续至中世纪末。
由上到下,包括国王、贵族、军人,各个社会阶层的男性通过宣誓和完成仪式成为兄弟一样的亲属。14世纪,英国诗人乔叟曾挥毫泼墨,描绘了商人、修道士、职员、甚至农民中的同性恋现象。
举行婚姻典礼意在想向对方誓海盟山,约定终身,此为个体表达爱意的最高形式。这样说来,古典学者詹姆斯·戴维森言之凿凿:“与早前的传宗接代、家族联盟以及包办婚姻相比,同性婚姻更加接近现代的伴侣式婚姻。”在父权文化下,人们自然而然的认为,男性之间的爱恋当是最崇高、最动人的,正如大卫和约拿单,阿基里斯和普特洛克勒斯,此类民谣不胜枚举。
几百年来,同性爱情曾公开庆贺,许下情比金坚的诺言,撇开这些不谈,没有人能说清如此结合的准确意义及其社会影响。可信的说法是,这种亲属关系乃自愿结合形成,是仪式化的男性情谊的强烈表达,绝非简单的性伙伴。和异性婚姻一样,同居或性并非惟一追求。爱德华二世与皮尔斯·加佛斯顿可能例外。
詹姆斯一世与宠臣白金汉公爵乔治·维利尔斯之间的甜言蜜语如出一辙,君臣互称为慈父与爱子。纵观詹姆士一世一生,他仅仅向自己希冀的伴侣表露走进婚姻围城的愿望。1623年,他在一封写给维利尔斯的信中说道:“我的甜心,我的孩子,我宁愿一生与你浪迹天涯,也不愿孤老终生。”他渴望“圣诞节与维尔斯利结为连理,从此双宿双飞。上帝会保佑你,我可爱的孩子,可人的妻子,以耶和华之名,拥有你,将是对你的父亲兼丈夫的最大安慰。”
尽管詹姆士对维尔斯利浓情蜜意,但是他措辞却暴露其复权统治着的本性。正如古今中外的帝王一般,詹姆士自称是仁慈的丈夫,哺育千万子民,驰骋万里疆域,掌控上下议会。另一方面,白金汉爵士每每写信总是以“我亲爱的父亲,我的爱人”开头,以“陛下最卑贱的奴仆”结尾。诚然,维尔斯利深爱詹姆斯,却不似男女恋人之间的爱慕。他也无法想象自己真正的嫁给一个女人。
文艺复兴时期,整个意大利社会对同性恋较为宽容,但为法律所排斥(鸡奸罪)。1497年,22岁的药剂师卡罗·迪·贝拉多德·安东尼奥因与一位染色工米歇尔·迪布鲁诺·达·普鲁利同居而双双被炒鱿鱼,并被驱逐出佛罗伦萨。多年来,安东尼奥把普鲁利当做自己的妻子,罔顾原配异性妻子。他还让普鲁利双手放在《圣经》上,在教堂宣誓,自己也许诺:“不惜冒鸡奸之罪一生一世忠于米歇尔”。本质上说,这与异性恋的婚礼形式别无二致。百年后,1571年的罗马,数名葡萄牙男子被绑在火刑柱上活活烧死,罪名是公开聚众在教堂结为夫妻。
英语国家中,更多的同性恋男子其实并不打算走进婚姻牢笼。,由此衍生出了多种多样激情无限的友谊与爱情。从詹姆士一世到奥斯卡·王尔德,同性恋者更倾向于与异性结婚,生儿育女。如果说婚姻是两个人长期保持同居抑或性伙伴关系,那么至少在20世纪初以前,西方基督教文化中,几乎没有几对男同性恋合格。事实上,过去的四百年,同性婚姻的尝试都是对女性的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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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这涉及到了隐私与惩罚问题。中世纪和文艺复兴以来,欧洲国家根本不允许两个独立女性在一起生活:户主都是男性。但我们也知道,16世纪,不少女性伪装成男性,如愿以偿与同性伴侣生活。荷兰学者鲁道夫·德克与罗特·范·德·波尔发现,1600年后,类似的“女性丈夫”越来越多,尤其英国、德国和荷兰。
1641年,阿姆斯特丹的中年寡妇杜彻·巴伦支喜欢上了27岁的韩德瑞克·兰波茨。随着两人感情升温,韩德瑞克开始将自己打扮成男性。巴伦支后来承认,此举改善了两人的性生活。那时起,“年轻气盛的韩德瑞克每晚与巴伦支发生两到三次性关系——和她刚刚去世的丈夫一样——可能还有更加卖力。”俩人定居后,期盼能够法律允许他们结婚。其他荷兰“妇妇”纷纷仿效。17世纪80年代,科妮莉亚·格迪斯·范·布鲁格为了能够在阿姆斯特丹教堂和多年情人伊丽莎白·博林结婚,将自己乔装成男性。多年后,科妮莉亚厌烦了穿男性衣服,这件事才被发现。
这样的例子十八世纪的英国更多见。大约三十年代初,十多岁的玛丽·伊斯特和女友移居伦敦,开始全新的夫妻生活。玛丽开始男装打扮,并改名“詹姆斯·豪(James How)”。后来俩人都成为卓越的税吏和伦敦东区顶梁柱。众人都以为她俩早已成婚。詹姆斯仕途平步青云:她(他)先后做过陪审团主席、守夜人、(济贫院的)教会执事。30多年,俩人守口如瓶,“夫妻”生活幸福。
要说如此多的“女性丈夫”和妻子不被发现也是不可能。很快,1753年婚姻法案公布后,在伦敦订立秘密婚姻也举步维艰:虽然法律规定在酒馆、妓院、监狱和教堂不得询问相关问题。1734年10月15日,苏豪区一对自称约翰·蒙特福德和玛丽·库珀的情侣决定结婚,第一位牧师拒绝了请求。他在日记中写道:“我怀疑他们是一对女性。”找到一位牧师亦非难事。若干年后,据主持伊丽莎白·胡桑与约翰·史密斯婚礼的伦敦牧师记载:“那个男的身高不过5英尺,又矮又瘦,皮肤白皙,”后来,他补充道:“我的职员发现,他俩都是女的。”但他依然认为是合法夫妻。“婚后,我才知道他们都是女性,新郎不过是穿着男性。”一位牧师的记载更加言简意赅。都是开心开始,悲伤结束。(据牧师和立法者的记载:同性婚姻早就存在于英国国教。)
过去的“女性丈夫”大约是当代所谓的双性人或跨性别人。早在现代变性运动伊始,个体或群体都明确区分生理性别与社会性别。弗吉尼亚州的定居者托马斯·霍尔(一直自称为托马森)被控与女仆通奸,詹姆斯顿法庭于1629年宣判:他有权选择自己喜欢的服饰,无论性别,他是男性,也是女性。玛利亚·范·安特卫普(1719-1781)大半辈子都以男性着装示人,并与多名女性结婚,他声称:“外表女性,本质男性”。从生理角度而言,她是纯粹的女性。
现代人讨论“同性”关系时不再谈虎色变,而女性丈夫蔓延到19世纪,甚至20世纪,冲击着传统社会对于妻子、家庭、朋友以及社区的认知,增加了这些问题的复杂性。艾玛·多诺霍对该问题最敏感,最有发言权。作为一名学者和小说家,那些支离破碎、含含糊糊的证据在她的笔下渐渐有了头绪。处女作《女性间的感情》几乎触及女同方方面面,除了一个无法逃避的事实——三四百年前,两个女性结婚同居并非骇人听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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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世纪末,历史向前跨了一大步。那时起,西方社会中,女性公开生活在一起成为可能。城市的发展、家政服务的扩张、纺织贸易的进步以及女性受教育的普及都为未婚女性创造机会,走出家门,自力更生,遇见喜欢的人。
人类性欲思想在18世纪突飞猛进,从而导致了新的女性友谊崇拜思潮。源于现实生活、聚焦女性之间纯洁爱情的赞歌铺天盖地,前所未有,席卷诗歌、小说诸多文学领域,焕发出持久生命力的激情,向上的姿态为同性求爱及终成眷属提供重要支撑。对于中上层阶级女性而言,培养亲密的同性关系宛如扮演好女儿、妻子及母亲角色一般举足轻重。
1777年,恰兰特·布莱恩特降临世间,成为从医的父亲最小孩子。她受过良好的教育,朝气蓬勃,却与自己乖戾的父亲和跋扈的后母纠纷不断,20岁被扫地出门,在一所学校临时做老师。23岁,决定永不结婚。她在写给嫂子的信中说:“要我结婚是永不可能,即便这世界所有人都骂我是傻瓜,我也不认为,他们的观点能够使我内心的快乐增加一分——我更不会与世俗苟同,仅仅为了获得些许欢乐。”
相反,她将自己情感能量统统放在了对其他女性身上。多年来,她和附近村子的梅西·福特,保持着秘密通讯,尽可能的享受一起的时光。梅西在信中倾诉道:“因为有你,才感觉到孤独。亲爱的,我如此思念你,这种感情无法言表。倘若今晚得空,我就来找你。”他们应当“尽情享受当下,并心存感激”。1805年,双方父母有所警觉,遂马上遏制。
在那之前,恰兰特又遇见了另外一个临时教师莉迪亚·理查兹,想方设法与她在其他地方偶尔同居。1802年,莉迪亚向恰兰特吐露:“两情相悦真乃人生幸事,爱情定会更加甜蜜,我们也要紧紧抓住。你的头属于我的胸怀,所以,夜幕降临时,亦是回归之时。”
1807年,三十岁生日前一晚,恰兰特决定重新开始。搬到了佛蒙特州西部威布里治的一个边陲小镇,做了一名裁缝。在那里,她遇见了西尔维娅·德雷克,一个朋友的妹妹,小她七岁。不出个把月,她独自租了一所房子,雇佣西尔维娅为学徒,催促她尽快搬来和自己住。“我不仅要你来帮我,还希望每天能够这样看着你,享受你的陪伴和一起聊天的日子。”她强调说,西尔维娅“同意来帮我,陪我,但不做工(多年后回忆玩的文字游戏)。”
几年下来,夫妻俩人建了单卧的房子和一裁缝店,恰兰特还为西尔维娅订制了一枚戒指。起初,他们回到马萨诸塞州旅行,恰兰特把自己的亲戚朋友介绍给新伴侣。后来,她妹妹安娜写信说:“亲爱的德雷克小姐忠贞不二,有她陪着你,我就不再为你的幸福惴惴不安了。”莉迪亚·理查兹也祝福西尔维娅:“作为你灵魂挚友和恰兰特的好友,衷心祝愿有情人白头偕老。”西尔维娅给母亲写信:“她是我最珍重的礼物。”直到恰兰特1851年去世前的44年里,俩人从没有分开一个晚上。1843年,其外甥给纽约晚报撰文:“佳偶天成,伉俪情深。”1868年,西尔维娅去世,与恰兰特合葬,共享墓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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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不是任人打扮的小姑娘!从中所获教益往往为某种先入为主之见所范。细细揣摩,众多同性夫妻好似从一个模子刻出来。诺福克郡海岸northrepps村,处处留存学界名流、政界人士、教育大家以及慈善人士等社会各界见证安娜·格尼与莎拉·巴克斯顿相守终生的痕迹。1823年起,这对“乡间情侣”相濡以沫,直至1839年莎拉离世。生前称对方为“我忠诚的、挚爱的伴侣”,死后合葬于家庭墓地,更在教区教堂中被永久冠以“蒙爱神拣选结合的姐妹和伴侣”。
还有显赫人物,诸如莎拉·罗宾逊和芭芭拉·蒙塔古,弗朗西丝·鲍尔·科贝和玛丽·劳埃德,薇拉·凯瑟和伊迪丝之流,皆为18世纪、19世纪和20世纪早期知识界中流砥柱,抑或与领军人物共事、交好。
20世纪80年代,历史学家、女同性恋者莉莲·费得曼引领思想界潮流:女性间的亲密关系应当被称作“浪漫友谊”。她认为,20世纪之前,女性之间的性关系几乎无法想象,即便不乏同床共枕之众。女性夫妻们“很可能并不在意生殖器”。“兰格伦的夫人们”——埃莉诺·巴特勒和莎拉·庞森碧于1778年私奔,同居50多年,昵称“我的甜心”和“我的另一半”。
然而,越来越多学者持相反观点。男性与女性相拥而眠,人们便归于异性恋;而同性行为总是需要明确的解释?古往今来,人们对性有意无意的遮遮掩掩:这并意味着相关研究的缺失。海伦娜·惠特布雷德与吉尔·利丁顿的《安妮·利斯特日记》堪称开山之作。主人公是约克郡的贵妇,多情的女同性恋者。凭借此书,我们至少可以发现,与布莱恩特、德雷克同时期的英、法、意均存在大量同性恋者,构成了相互爱恋,同时也发生性关系的亚文化群体。相较于乔治亚王朝和维多利亚王朝时期的男同性恋文化,弥补了女同性恋文化。
而今,布莱恩特和德雷克的故事有了更多版本。牛津大学出版新书《恰兰特与西尔维娅》中,蕾切尔·霍普·克里夫斯将故事设定早期美国国境的大历史中,尝试利用家族文件、日记、回忆录及相关诗歌重现主人公的在世画面,经过艰苦的研究探索,动人的爱情故事终于广为人知。
并未有直接证据证明她们的生理关系,但克里斯夫从未发现自己不能利用的暗讽。女诗人描述乡村风景中的山谷时,她一定会提到女性的阴部。恰兰特把某些私人的东西放在梅西家门口时,她的传记作者的第一念头就是人造阴茎(“恰兰特完全可以利用自己娴熟的缝纫技术制造出来”)。虔诚的基督教徒忏悔自己不干净的嘴唇时,话题就不可避免地扯到了口交。
异性恋的推测无疑令人耳目一新。但问题仍悬而未决:在我们的观念中,浪漫的同居关系应当是无性的、不自觉的。拥有高洁品质的男性或者女性,往往偏爱将生理冲动高尚化成为可炫耀的品质,并自得其乐。美国废奴主义者、女性主义先驱玛丽·格鲁认为——自己与玛格丽特·伯利相伴终生,要比大多数婚姻更加亲密,完全是纯粹的爱情:“爱源于精神,激情产生性交”。1822年,莉斯特邂逅兰格伦夫人们后,沉思着:“我禁不住想,这一定不是柏拉图式爱情,”即便是主人公,她也对这典雅爱情心存疑虑。
另一卓有成效的结论是,爱情高于性行为,性行为超越繁衍目的。我们无法忽视同性关系中激情澎湃的性欲亢奋行为,抑或合法化的种种肢体接触行为(包括非恋人关系):接吻、爱抚、拥抱、头依偎在对方胸部、在对方臂弯中入睡。对于巴特勒和庞森碧、布莱恩特和德雷克以及其他妇妇婚姻,生病时的关怀更是典型的表达爱意、为爱献身的常见方式。传统二分法(朋友和恋人、普通人与女同性恋、行为和身份等等)已过时,性的历史迎来新的天地,学者正研究性爱在各种亲密身体接触关系中的角色和情感层面的作用。
后世又该如何形容布莱恩特与德雷克的关系?克里夫斯立场很坚定。家谱已接纳恰兰特与西尔维娅,她们的关系无异于任何一对夫妻关系。单单一个字母“m(性别)”无力否定现实。
现代妇妇婚姻仪式俯拾皆是。莉斯特的两位长期伴侣都曾幻想女扮男装迎娶她。第三位玛丽安娜·伯孔贝与莉斯特在庄严的结婚典礼上交换婚戒,互盟爱誓。她们将这看作是真正的婚姻:“我的妻子,我的骄傲,我的至爱”,1825年,又重申誓言,剪下各自阴毛,亲吻它之后封在吊坠里,“这样,我们就能够永远呆在身上,想念对方”。后来伯孔贝1816年嫁给年迈的寡妇,图其钱财。三十年代初,莉斯特也向其邻居,农场主安娜·沃克尔求婚。为纪念这一场合,俩人交换婚戒,复活节共享圣餐。确认双方意愿后,合并财产,共同修建新房。此举引发公众恐慌,但安娜亲戚朋友视莉斯特为家庭一员。
布莱恩特与德雷克的案例,证据确凿,。“在我看来,你们妇妇俩已合为一体,”恰兰特嫂子1843年信中如是说。像世俗夫妻一样生活,被视为整体——无论同意还是反对(西尔维娅的亲戚们反对)。这难道还不够吗?毕竟,婚姻是社会因素、性行为和法律等众多因素的杂交产物,争论不止,真知未知。
过去,同性伴侣迈入婚姻殿堂的最大阻碍在于其排斥性。斗转星移,今非昔比:妇妇成为姊妹基督徒、知己、伙伴、闺蜜。这并非屈从现实,抑或婚姻委婉语,而是巨变中孕育着重叠。
“丈夫”“妻子”仍然是19世纪妇妇们惯用语。此外,母女的隐喻更受欢迎,纷繁复杂的称呼,阐释着家庭关系、宗教思想、科学探究以及文学形象。
同性婚姻关系系个体创造,未获官方认可。与异性婚姻相比,显得脆弱不堪却又弹性十足,而被赞美更加情比金坚、真爱无限、完美无缺的爱情令人啧啧称奇。追溯过往,我们更加不能熟视无睹一个事实:同性婚姻并非某种异性婚姻的变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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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同性婚姻和异性婚姻都换了天地。“谢天谢地!”首席法官达德利·瑞德爵士感叹。早在1753年,他就反对将婚姻视为上帝制定的一条千年不变、万古不移的教条。“我们这个时代当摒弃类似的种种迷信观念。”同理,反对同性婚姻亦是墨守陈规,冥顽不化。
事实上,亘古不变的是关于婚姻定义的讨论从未停止。200年前,婚姻改革是中心政治议题、社会问题,受重视程度远非今天可比。艰难险阻,玉汝于成。历史掀开新篇章:离婚法载入史册;婚姻财产问题和女性同居权利取得巨大进步;激进分子完全反对被动的、家长包办的婚姻制度:这也是同性平权的优良传统。
最后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是否允许多配偶制。一夫多妻曾在大西洋两岸严肃讨论并且践行,摩门教等团体即为一例。所以19世纪50年代,英语世界人权哲学家领袖约翰·斯图尔特·密尔在《论自由》一书中展示宣言式终极案例,。
很明显,密尔认为摩门教和所有宗教一样,“欺世盗名”,婚姻对女性完全不公平,他憎恶一夫多妻。不过这无关痛痒,相反,一夫多妻应当被允许。毕竟:
“既然说当人类尚未臻于晚美之时不同意见的存在是大有裨益,那么对于生活可以说:生活应当有多种不同的实验,各式各样的性格只要对他人没有伤害,就应当予以发展的空间;人们可以从实践中探求不同的生活方式的价值,只要他们有能力一试。”
人类的幸福和社会的进步取决于上述自由。现代社会关于同性婚姻的探讨并非不可碰触的恶魔。让我们一起看看,一夫多妻重新提上日程还需多少时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