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周的游客权益保障
2013-10-8 10:05:04 来源:南方都市报 我要评论()
“十一”黄金周已结束,但围绕旅游纠纷的讨论尚未停息。
上月底,国家发改委发布消息称,按其部署,“十一”期间全国约1400家景区将实行门票价格优惠,平均优惠幅度约20%。然而正是该消息提及的江西庐山景区,近来却因为“票中票”现象备受质疑,据媒体报道,庐山虽然门票标价180元,但美庐别墅、庐山会议旧址等都要单独收费,据网友统计,若看完全部景点,仅门票就需近1400元。庐山方面回应称,是统计方式问题导致这一巨额数字,按其计算方法,景区内所有门票费用加起来“仅515元”。
这并非舆论首次关注景区“票中票”现象,大景点中的小景点二次收费,对于经常外出旅游的人来说已经司空见惯。只是,在“十一”黄金周这一特殊时间节点,尤其是新《旅游法》实施、景区降价利好不胫而走之际,这样的现象难免要受到考问。
即便在普通民众印象中,“票中票”现象都并非孤例,在这样的情况下,由官方推动的门票优惠政策能否真正惠及游客?政策制定者若知道“票中票”现象,若真的有意推动假日优惠政策,理应先正视并治理当前的门票乱象,忽视这一现象一意孤行宣传所谓的优惠,恐怕只会起到为景区背书乃至误导游客的作用。
“票中票”现象只是今年“十一”黄金周旅游纠纷中的一个舆论热点,部分游客在云南迪庆的遭遇更值得反思。
据央视报道,由于拒绝强制性消费,有游客在从丽江至迪庆途中被赶下车,随后,游客在迪庆州旅游局投诉时,旅游执法人员言语粗暴。最新处理结果是,迪庆方面决定对事件所涉及的旅行社处以10万元罚款,停业整顿1个月,并将相应执法人员调离迪庆州旅游执法支队。这一处理结果随即受到批评,过去的旅游纠纷多发生在游客和旅行社之间,就其本质而言是利益纠纷,因此结果多以处理旅行社一方告终,此次纠纷涉及执法者一方,有媒体批评迪庆方面的处理方式等同于变相保护。
迪庆方面是否出于保护目的处理涉事人员,处理力度是否与事件影响相匹配,目前民众的质疑有一定道理,但迪庆方面要想自圆其说也非难事,纠结于处理结果恐怕意义不大。更值得深思的是,为何执法者也与游客产生纠纷?这是一起偶然事件还是由固有利益链条导致的必然结果?从媒体披露的游客与执法者的对话看,后者在处理投诉过程中表现消极,甚至劝导游客按照旅行社要求“理性消费”,自始至终更像是与旅行社合谋而非维护游客权益。
这些细节或可引导我们思考游客权益保护问题。执法者原本应保护游客合法权益,此次执法人员的表现却背离了这一原则,不仅如此,其表现甚至可作为执法者与旅行社存在利益关联的一大佐证。新《旅游法》对旅游行业提出了更多规范,无疑有助于游客权益保障,但即便在法律的约束下,相信今后解决多数旅游纠纷仍将围绕游客、旅行社、执法者三者之间展开,这就意味着游客能否讨回公道,很大程度上寄希望于执法者的积极、公正执法,迪庆执法者的此番表现显然背离了游客的期待。
故此,就此次事件,除却对执法者工作作风的批评,理应对游客权益保护问题有新的启发。
黄金周造就的旅游热潮繁荣了一个行业,也让其中问题得以暴露。尽管游客外出旅游很大程度上是出于休闲需要,但从政策制定角度看,七天长假却有着浓厚的消费导向,如今民众有了越来越多的旅游消费需要,相对应的行业亦应有高质量的服务作为支撑,显然,旅游行业长远发展,黄金周达到预期的经济目标,都须立足于切实的游客权益保障。庐山景区的“票中票”现象以及游客在迪庆的遭遇,都暴露了当前游客权益保障的薄弱环节,就这些现象,当然应该厘清问题责任,加强问责,但也应看到,旅游行业形形色色的黑幕由来已久,游客权益保障任重道远,有赖于各方的重视与切实行动。
上月底,国家发改委发布消息称,按其部署,“十一”期间全国约1400家景区将实行门票价格优惠,平均优惠幅度约20%。然而正是该消息提及的江西庐山景区,近来却因为“票中票”现象备受质疑,据媒体报道,庐山虽然门票标价180元,但美庐别墅、庐山会议旧址等都要单独收费,据网友统计,若看完全部景点,仅门票就需近1400元。庐山方面回应称,是统计方式问题导致这一巨额数字,按其计算方法,景区内所有门票费用加起来“仅515元”。
这并非舆论首次关注景区“票中票”现象,大景点中的小景点二次收费,对于经常外出旅游的人来说已经司空见惯。只是,在“十一”黄金周这一特殊时间节点,尤其是新《旅游法》实施、景区降价利好不胫而走之际,这样的现象难免要受到考问。
即便在普通民众印象中,“票中票”现象都并非孤例,在这样的情况下,由官方推动的门票优惠政策能否真正惠及游客?政策制定者若知道“票中票”现象,若真的有意推动假日优惠政策,理应先正视并治理当前的门票乱象,忽视这一现象一意孤行宣传所谓的优惠,恐怕只会起到为景区背书乃至误导游客的作用。
“票中票”现象只是今年“十一”黄金周旅游纠纷中的一个舆论热点,部分游客在云南迪庆的遭遇更值得反思。
据央视报道,由于拒绝强制性消费,有游客在从丽江至迪庆途中被赶下车,随后,游客在迪庆州旅游局投诉时,旅游执法人员言语粗暴。最新处理结果是,迪庆方面决定对事件所涉及的旅行社处以10万元罚款,停业整顿1个月,并将相应执法人员调离迪庆州旅游执法支队。这一处理结果随即受到批评,过去的旅游纠纷多发生在游客和旅行社之间,就其本质而言是利益纠纷,因此结果多以处理旅行社一方告终,此次纠纷涉及执法者一方,有媒体批评迪庆方面的处理方式等同于变相保护。
迪庆方面是否出于保护目的处理涉事人员,处理力度是否与事件影响相匹配,目前民众的质疑有一定道理,但迪庆方面要想自圆其说也非难事,纠结于处理结果恐怕意义不大。更值得深思的是,为何执法者也与游客产生纠纷?这是一起偶然事件还是由固有利益链条导致的必然结果?从媒体披露的游客与执法者的对话看,后者在处理投诉过程中表现消极,甚至劝导游客按照旅行社要求“理性消费”,自始至终更像是与旅行社合谋而非维护游客权益。
这些细节或可引导我们思考游客权益保护问题。执法者原本应保护游客合法权益,此次执法人员的表现却背离了这一原则,不仅如此,其表现甚至可作为执法者与旅行社存在利益关联的一大佐证。新《旅游法》对旅游行业提出了更多规范,无疑有助于游客权益保障,但即便在法律的约束下,相信今后解决多数旅游纠纷仍将围绕游客、旅行社、执法者三者之间展开,这就意味着游客能否讨回公道,很大程度上寄希望于执法者的积极、公正执法,迪庆执法者的此番表现显然背离了游客的期待。
故此,就此次事件,除却对执法者工作作风的批评,理应对游客权益保护问题有新的启发。
黄金周造就的旅游热潮繁荣了一个行业,也让其中问题得以暴露。尽管游客外出旅游很大程度上是出于休闲需要,但从政策制定角度看,七天长假却有着浓厚的消费导向,如今民众有了越来越多的旅游消费需要,相对应的行业亦应有高质量的服务作为支撑,显然,旅游行业长远发展,黄金周达到预期的经济目标,都须立足于切实的游客权益保障。庐山景区的“票中票”现象以及游客在迪庆的遭遇,都暴露了当前游客权益保障的薄弱环节,就这些现象,当然应该厘清问题责任,加强问责,但也应看到,旅游行业形形色色的黑幕由来已久,游客权益保障任重道远,有赖于各方的重视与切实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