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者获赔4.5万元
2013-1-26 13:39:21 来源:本站原创 我要评论(
)
艾滋感染者小齐(化名)参加招聘考试,笔试面试第一名,却因体检中被查出为艾滋感染者而被告知不予录用。小齐起诉后,在江西省进贤县法院的调解下签订了4.5万的调解书。昨天记者获悉,小齐已拿到赔偿款。
去年6月5日,小齐报名参加南昌某县教育体育局组织的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顺利笔试和面试,并最终以优异的成绩进入体检环节。“我的成绩排名第一。”小齐说。
去年8月29日,小齐在该县人民医院参加了由县教育体育局组织的体检,结果,艾滋病检测呈阳性。去年9月3日,小齐收到了县教育体育局的告知书,他因为体检结果不合格,不予录用。
“知道结果时我就傻了,不知道该怎么办。”小齐回忆说,经过了长时间的内心挣扎,他最终决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他的平等就业权。
据了解,小齐拿到的赔偿款包括报名费、交通费等各项。
从事艾滋法律工作14年的北京陈志华律师事务所资深公益律师刘巍表示,小齐的案子是迄今我国艾滋就业歧视诉讼案中第一例艾滋感染者获赔的案件。 他表示,尽管《就业促进法》和《艾滋病防治条例》早已规定了要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平等就业权进行保护,但艾滋感染者受歧视的状况仍未消除。受到歧视的艾滋感染者寻求司法救济非常困难,迄今我国已发生多起艾滋感染者就业歧视诉讼案,无一获得胜诉。“该案是迄今我国艾滋就业歧视诉讼案中第一例艾滋感染者获赔的案件,是艾滋反歧视事业的一个里程碑。”刘巍律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