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犹不及说心脏
2011-6-29 10:52:01 来源:科学松鼠会 我要评论()
统计资料表明:我国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无论城乡,心血管系统的疾病所致的病死率均已占至首位,而发达国家早在此前40年就已经呈现这一态势。从马季到侯耀文,演艺界不断传出某人因心脏疾病而猝死的新闻,不时地刺激着尚在人世间的你我,提醒人们,其实死亡并不遥远,他们随时会不期而至。
我导师在本地是一位极有名气的外科医生,年轻时是医科大学运动会上四项校纪录的保持者,身体极好。他的住所距医院很近,每天都步行上下班。有一天,当他走到一半时,忽然感到胸口一阵闷痛,仿佛当年长跑临近终点时体力濒临崩溃似的感觉。毕竟是医生,对此不敢大意,当即到心内科做了24小时动态心电图(1961年由美国NormanJ.Holter发明,故亦称“Holter”),结果提示严重的心肌缺血。这个工作狂人甚至在带着Holter的那一天还在做手术!随后又做了相关的影像学检查,发现冠状动脉最主要的一个分支的开口处,已经狭窄到90%以上了,也就是说,如果不及时处理,那么一次忽然发作的大面积心肌梗死就可能让这位年富力强的一代名医永远离开手术台。
类似这种大难不死的事件,在我身边还发生过一次。正值下班期间,一位外科医生刚走出电梯门就忽然晕厥过去,心跳呼吸骤停,随后走出的两位同事,一位是心内科医生,另一位是麻醉科医生,这两位恰恰都是心肺复苏的行家里手,当即将其拖进电梯,一人进行心脏按压,另一人进行人工呼吸,电梯直接升入抢救室,继续予以后续抢救,这才使这位外科医生保住一条命。假如他不是在医院里出现意外,假如随后从电梯出来的不是专业医生,那么这位医生几乎是必死无疑了。
显然,多数遭遇“心脏罢工”的人,都不会如此幸运,通常一次就会致命。
在诸多可引起心脏性猝死的病因当中,最主要的便是冠状动脉硬化性心脏病(即冠心病),因此,凡是临床诊断为冠心病的病人,皆应该严格遵医嘱进行规范治疗。尽管目前尚无任何一种“灵丹妙药”可以使已经发生病变的心脏再变回从前的样子,但如果明知自己有冠心病,仍置医生的良言良药于不顾,依然故我胡吃海塞,拒绝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规范的治疗,这就离猝死不远了。这绝非危言耸听,在人群总死亡中,21%的男性和14.5%的女性就是以这样猝不及防的方式离开人世的。
由于多年的宣教,又兼时有公众人物或身边的人死于心脏性猝死,因此,冠心病的危害多数人均有所认识,但有的人因此而过度关注自己的心脏问题,这就产生了不为公众所熟悉的另外一种危害——心脏神经官能症。因为这种情况极少致人于死地,因此也较少进入公众视野,但罹患心脏神经官能症的患者本人却承担了极大的痛苦,其家人往往也倍受煎熬。
心脏神经官能症也叫作功能性心脏不适,系神经功能紊乱所引发的心血管症状,多发于青壮年,以女性为多见,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压力的增大,此症的发病率有增加趋势。
所谓功能性心脏不适,是同器质性心脏疾病对应来讲的,我们前面提到的冠心病即属器质性疾病,也即可以找到临床证据的情况,比如心电图检查可以发现心肌缺血,造影检查能发现冠状动脉狭窄,但心脏神经官能症则除了病人本身的主观感受以外,从头查到脚,也查不出个病变来。我有一次因急性胃肠炎上吐下泻在医院的门诊静点,隔壁心内科急诊就来了这么一位,医生反复说没什么太大的问题不用住院,可老太太坚持说自己要死了,不住院就非死不可,几个子女被搞得非常无奈,我隐隐听到有人说:还不到两个月,这么折腾3次了……
从医生的个人利益及医院的整体利益来说,将这样的病人收入院是又稳妥又能创收,何乐而不为呢?但真的要把这种非器质性的心脏病硬是按上一个器质性心脏疾病的诊断,非但不会对病人有任何帮助,反而会因对病人造成了强烈的心理暗示,而使其症状愈发严重。因此,一个负责任的医生,在完善的相关检查可以排除器质性心脏疾病的前提下,对这类心脏神经官能症的病人采取长期随访观察、追踪病情的策略是才是上策。
心血管系统的疾病在全部的内科疾病中占有较大比重,且较为严重,明显地影响人的劳动力,上述两种情况,不过是众多心脏疾病当中较有代表性的两种。虽然只是浅尝辄止的介绍,但从这两种情况当中,我们应该明白的是,首先对心脏方面的异常感觉要有足够的警惕,诸如心前区疼痛一类的情况,也许就是冠心病导致的心绞痛在发作,应及时就医及时明确诊断,避免悲剧的突发;第二,一旦被医生判定为基本无大碍,就不必继续纠缠于自己的主观感觉,很可能你真的就属神经官能症一类,对自己的躯体感觉异常太过关注,只会心疑生暗鬼,自己把自己吓够呛,平白无故的花掉许多金钱和时间。由于这种情况与心理暗示密切相关,症状的好转往往并不依赖于正规的心内科治疗,因此与之相关的各种昂贵的保健仪器才能大行其道,有这样的冤枉钱扔给那些无良厂商,真不如约个靠谱的心理医生解决一下“心病”当紧。人固有一死,在真死之前,先不要一次次的无事生非把自己吓的半死。
简单说,自觉心脏有异常,应该及时就医,若确定有问题则按规范治疗,若否,则该干嘛干嘛去。不要放过真正的危险信号,也不要在医生已认为没问题的情况下仍继续纠结,是为“过犹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