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头头网 >> 商务区首页 >> 要闻 >> 正文
高房价是物质泡沫还是精神鸦片?
2012-3-12 14:51:49    来源:楼市经济    我要评论(

    2012年3月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列席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青海代表团审议时说,“按照现在的房价分析,特别是七、八个大城市的房价,如果继续上涨下去,将来泡沫很难处理。”

 

    姜伟新认为:“一旦泡沫破灭,对整个经济甚至对社会的影响都是非常大的。所以现在相关部门下定决心,让房价降下来,肯定不能像之前那样,一年百分之十几甚至百分之二十几的涨幅。”

 

    中国著名房地产评论员牛刀先生最近在接受英国BBC广播公司资深财经记者皮特尔访问时指出:“中国房价泡沫是全球经济最大的泡沫,远超当年的拉美、日本等国。”

 

    在2010年出版的《穷人通胀富人通缩》这本书中,牛刀先生从四个数据分析了中国泡沫的严重程度,一个是房价收入超过了当年的日本两倍多,国际标准是3到6倍,日本当年泡沫破灭时16倍,中国现在很多城市超过30倍;二个是租售比,日本当年是160倍,中国一线城市超过了200%;三个是空置率,国际标准6%至10%,日本当年是22%,中国有的城市达到50%,普遍超过30%。

 

    这还是2010年的楼市数据,除去牛刀先生写作以及出版的周期,现在的泡沫数据估计比当年还要高的多。然而,高房价不仅扭曲了中国的经济结构,形成了巨大的物质泡沫;在更深的层次上,已经派生出精神泡沫严重腐蚀了伦理道德以及传统的价值理念。

 

    房子,成了中国年轻人婚姻爱情的最大绊脚石;高房价,成了情人节里最大的痛!据法制晚报联合新浪乐居的调查,在近两万人参与者中,四成受访者在2012年想结婚,但是超过五成的人却因为没有房子不能结婚。由于房价调控并未达到预期,大多数人在今年依旧不会买房。

 

    因为房价太高影响青年人的婚姻,已经成为千古奇谈,由此引发的心灵创伤需要数十年时间才能愈合。

 

    “家”在中国人眼里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精神象征,安居才能乐业。就算是现在买房不如租房合适,但是作为老百姓仍然想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因为他们觉得自己有了归宿。

 

    如今,80后正在成为经济建设的主力军。而对于深圳、北京、上海等城市的80后来说,他们虽然工作在一线城市,却并没有实力在一线城市买房置业。迫于种种压力,这些人纷纷选择回乡买房。或许回乡买房子只是第一步,未来将不得不回乡工作。80后迫于房价压力不得不离开大都市,首先受到冲击的是当地的中小型企业,他们的人才储备将面临短缺。

 

    在中国,人事制度的改革相对来说是最为成功的,人才大幅度的流动,使得中国经济活力四射。但是,如今高房价罩住了大量白领中端人才,使之成为笼中之鸟,而他们正是未来的社会精英。

 

    “房奴”“卡奴”“蚁族”“蜗居”等社会现象,使得众多的婚龄青年为了婚房,放弃事业、放弃爱情、放弃理想,成为物质的奴隶。更有一些男女青年,为了一套婚房,和自己并非志同道合的对象结婚。这种以婚房为基础的婚姻,是导致离婚率攀升的诱因之一。

 

    据统计:2010年北京离婚率39%,上海离婚率38%,深圳离婚率36.25%,广州离婚率35%,厦门离婚率34.9%,台北离婚率34.8%,香港离婚率33.8%,大连离婚率31%,杭州离婚率29%,哈尔滨离婚率28%。2010年二季度全国办理离婚登记的夫妻达到84.8万对,几乎每天有近5000对夫妻办理离婚登记。更有甚者,某些白领女性为了房子,不惜以身换房,甘当“二奶”、“小三”、“单亲妈妈”,不仅破坏他人家庭,而且害人害己,更是败坏了社会风气。

 

    由此可见,离婚率排名在前的城市,都是天价楼市的区域。台北、香港虽然开放程度高于内地,居然婚姻稳定性高于北京、上海。生儿育女,繁衍后代,是民族之根,如果这都被连根拔起,华夏民族将本末倒置,成为无源之水。

 

    中国的楼市经济已经破坏了全球经济的健康运行。因为加大了能耗,加重了碳排量;所以破坏了空气,制造了污染。北京、上海等地空气质量下降,与房地产快速发展有关。这与中国政府对全球的减排承诺相违背,再一次对全球失去信誉。

 

    高房价还导致了前所未有的腐败以及权力寻租,豢养了一大批共和国的蛀虫,严重影响社会公正、扩大贫富差距。

 

    巩固现有楼市调控成果,推广房产税、对第三套商品房征收空置税,是最简单易行、具有操作性的方法。楼市的后期调控,双方博弈鹿死谁手,将决定中华民族的命运!

 阅读
 评论
  • 下一个文章: 没有了
  •   
    网站简介 | 广告服务 | 郑重声明 | 使用帮助 | 联系方式 | 诚聘英才 | 用户留言 | 在线客服
    万度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备05020564号
    本版本为试用测试版本,头头网有最终解释权。
    Copyright@ 2000-2011,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