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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招考要“捕犬”经历或藏猫腻
2009-12-4 10:52:04    来源:网络    我要评论(

  公务员招考一年热过一年,对应试者的条件要求比较严格也不足为怪,但看到下面这个职位的要求,相信还是会让人一头雾水:应试者要有2年的“捕犬”经历才可以报考(12月2日《钱江晚报》)。

  杭州城管公务员招考要求“2年以上捕犬经历”的新闻,足以让人笑掉大牙。然而,仔细阅读新闻,其招考的公务员岗位,是从事城管犬类执法工作,也就没有什么值得可笑的了。不过,再细读新闻,杭州的城管公务员招考还是暴露了一些令人生疑的破绽,所谓“捕犬经历”是假,而学历歧视却是真,特别是学历歧视的背后,也许还有着不可告人的猫腻。

  在2010年浙江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报名系统中,人们发现,江干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对“执法队员6”的要求是,“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同时备注为“从事捕犬、拆违工作”。而对“执法队员5”,同样是从事捕犬、拆违工作,招考对象却没有从事捕犬工作经历的要求,学历要求则为大学本科及其以上。

  既然杭州城管公务员招考岗位,是从事城管犬类执法工作,为何同一个城管单位,同样的捕犬岗位,却有不同的经历要求?这岂不是分明在说,学历低的人必须要有捕犬的体力,而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者因其学历高,就用不着具有从事捕犬的经历了。我们不由得要问,难道大学本科都开设了捕犬专业课,都练就了一身捕犬的真功夫?显然,这是典型的学历歧视。

  更值得追问的是,同样的捕犬岗位,对不同学历者有不同经历要求,仅仅是学历歧视吗?恐怕未必尽然。冒着学历歧视肯定会带来质疑的舆论压力,其背后是否存在着定向招考的猫腻?是否内部已圈定有着从事捕犬工作经历的具有大专学历的报考者,抑或已经圈定没有从事捕犬工作经历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者?倘若真是这样,杭州城管公务员招考就有违规之嫌。

  江干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办公室有关工作人员,对于为什么同样的捕犬岗位,对不同学历者作出了有不同经历的规定的质疑,无法作出解释,而是将“上级主管部门商议决定”作为说辞。对此,有必要问一下,这个主管部门是谁?是什么人参加了商议并作出了决定?为何作出这样的决定?有关方面似乎应该给公众一个令人信服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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