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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经济走出危机
2011-11-23 13:25:37    来源:中国周刊    我要评论(

    一、德国经济骄人的成绩

 

    自2008年经济危机以来,希腊、西班牙、葡萄牙和意大利等国经济一直增长乏力、失业率居高不下、政府陷入债务危机。因此,可以用焦头烂额这几个字来形容上述国家。而同属欧盟的联邦德国则有一番不同的景象:经济最早恢复并开始强劲增长,失业率由7.8%下降至7.2%,预计今年的失业率将降到7%,这是从90年代初以来,德国失业人口首次回归到300万以内。可以说,德国有惊无险地闯过了世界经济危机后的第一个难关。

 

    抛开欧盟边缘性的小国不论,即使与欧美主要国家相比,德国经济的表现也算得上亮丽。2008年经济危机发生后,德国经济增长1.7%,而英国、法国和美国分别增长1.1% 、0.9%和1.4%,可以说,当时上述几个国家的经济状况差不多处于同一水平。而到了2010年就看出了差别:德国GDP增长3.6%,而英国只有1.3%、法国为1.5%。即使情况较好的美国,其经济增长率也仅为3.1%。

 

    二、促进德国经济快速恢复的措施

 

    德国经济得以快速恢复并稳定增长,到底有哪些政策上的原因?换言之,面对世界性的经济危机,德国政府采取了哪些有效措施来加以应对?

 

    首先是采取适度凯恩斯主义的政府干预政策。在经济危机面前,德国政府并不慌忙而乱开药方。这正如良医一样,对病人不是用药越多越好,而是非常精准地开方、限制药量。为克服经济衰退,德国政府制订两套振兴经济方案,计划投入财政资金1200亿欧元。但在2009年和2010年实际投入的资金仅为800亿欧元,而同时期美国财政投入的资金为5770亿欧元(7850亿美元),中国则为4300亿欧元(40000亿元人民币),其他欧盟小国投入的财政资金与其国力相比更有过之而无不及。其结果是,美元急剧贬值、中国物价快速上涨、欧盟小国政府陷入债务危机。因此,从中可以看出,德国政府走的是一条适中的路线,把握好国家干预的分寸和尺度。也可以说,政府的作用是必要的,但不能过分迷信政府的作用。如果政府干预的幅度过大,反过来会对经济造成伤害。

 

    为了限制政府干预造成的负面影响,德国政府在经济稍有好转就及时制定了退出策略。由于政府过高的债务会拉高利率,造成私营企业融资成本提高,不利于经济的恢复。为此,2009年6月德国政府颁布了《新债务限额》法案,该法案明确规定:联邦政府要将其预算赤字限制在国内生产总值的0.35%以内,至迟必须于2016年达到这一目标。为了实现这一目标,联邦政府必须从2010年起每年从联邦预算中砍掉100亿欧元。德国联邦议院对政府的决定表示了支持。2010年6月7日议会通过了政府的一揽子节约措施,主要是削减社会福利开支,减少政府各部门的预算,从而达到节约的目的。德国政府减少债务的决心给企业界发出了明确的信号:政府支持企业在经济发展中唱主角。正因为如此,德国企业界增强了投资的信心,企业生产步伐从而进一步加快。

 

    其次,限制财政开支,采取适度的金融政策防止通货膨胀的发生。众所周知,通货膨胀的预期会导致企业生产积极性下降,甚至出现囤积居奇的现象。因此,德国政府严格执行低通胀政策,通货膨胀率低于其他欧美主要发达国家,据统计,2009年德国物价上涨指数仅为0.3%, 2010年为1.1%。稳定的物价刺激企业生产的积极性,也提高了居民的购买力,形成了生产带动消费、消费促进生产的良性循环。

 

    第三,保证中小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德国经济发展的主力不是大企业,而是千千万万的中小企业。在这些中小企业中,很多是我们常说的“隐形冠军”,它们的产品要么富有特色、质量过硬,要么拥有独一无二的先进技术。这些中小企业生产的很多产品在全世界具有说一不二的定价权。但是,中小企业最害怕市场的垄断和无序的竞争。为此,德国严格执行《反对限制竞争法》(也被称为卡特尔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对限制竞争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严格处罚,毫不留情。此外,德国政府为减轻企业负担,对企业雇佣短工给予补贴。据对外经贸大学史世伟教授介绍,当雇主选择短时工作而非解雇人员时,雇员工资的60%(没有孩子)或67%(有一个孩子)由政府来支付。企业为雇员缴纳的社会保障费在前6个月的50%,以后的100%由国家来支付。

 

    雇佣关系从2009年开始的,上述补贴适用24个月,从2010年开始的,则适用18个月。2009年,德国劳动服务局共为短工补贴支付了50亿欧元,挽救30万个工作岗位,共有22%的企业使用了这项补贴。2010年为此的计划支出为47亿欧元,预计保住的工作岗位为53万。实际上会更多,2010年第一季度就有60000家企业的85万雇员使用了这项补贴。可以说这项政策用较小的成本,获取了很大的收益。

 

    德国政府打出的上述“组合拳”,一方面减少了政府的财政赤字,保持了政府债务的可控性。另一方面增强了企业生产和居民消费的信心,有效地挽回了经济的颓势,使经济得到较快恢复和增长。

 

    三、德国政府从容施政的奥秘

 

    德国经济快速恢复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其中有德国良好的经济基础、高素质的人员、拥有核心竞争力的产品和技术等,但不可否认的是德国政府施政措施的从容与恰到好处。那么,这种从容与恰到好处的做法来源于什么地方呢?这得从德国的《稳定与增长法》之中寻求答案。

 

    首先,刺激经济增长的法理依据来自于《稳定与增长法》。该法规定了反周期的经济政策,即在需求减弱的情况下,国家应该通过总体调控的工具来平衡需求,采取直接的景气刺激和促进就业的措施;第二,国家通过积极的财政政策来增加公共投入,即通过增加额外信贷的方式来支付刺激经济的支出;第三,在经济衰退期间,通过降低收入税来增强消费者的购买力,在经济景气时期则要抑制需求,比如采取提高收入税的措施,这样的好处是可以防止经济过热,同时能够积攒更多的收入来应对下次可能的经济危机。

 

    其次,该法在第1条明确提出了宏观经济的四大目标,也就是通常所说的“魔力四角”:价格稳定、充分就业、外贸平衡和适度经济增长。“魔力四角”的核心思想是适度和均衡,兼顾各方的需要,而非顾头不顾尾的发展。

 

    最后,《稳定与增长法》在强调经济增长的同时,也考虑到了对经济过热的预防措施,该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为确保本法第1条的目标,当需求的扩大超过国民经济的承受能力时,联邦政府可以授权联邦财政部长在实施联邦财政计划的过程中要求某些财政支出的使用、(公共)建设项目的动工、设定后续财政年度负担等必须获得其批准。联邦财政部长和经济部长提出采取有关的必要措施的建议。联邦财政部长将该会计年度节余的资金用于向德国联邦银行额外偿还(政府)债务或者提取经济增长平衡储备金”。

 

    可见,德国政府的经济政策具有《稳定与增长法》明显的烙印和痕迹。也可以说,严格执行与遵守《稳定与增长法》是德国经济得以平稳增长的关键因素。

 

    四、启示

 

    虽然《稳定与增长法》的精神早已融入到欧洲的《稳定与增长公约》之中,但是欧盟其他国家政府并未认真对待,而是根据政治形势的需要而采取了诸多背离《稳定与增长公约》精神实质的做法,其结果造成了目前弥漫欧盟的债务危机。正如德国总理默克尔所说的那样:“欧洲已经到了二战结束以来最危险的时候。若欧元倒下,则欧洲将倒下;欧洲必须以更强的姿态走出这场危机,必须发展欧盟的架构,我们的责任不仅限于本国范围内,我们希望对那些违反《稳定与增长公约》的成员国实施自动制裁。” 现在的欧债,其实已经在“有序违约”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也许,欧债危机会蔓延到联邦德国,但德国只是被动的受害者而已。即使德国在欧债危机中无法幸免,但是,最先走出这场危机的也必将是联邦德国。
(作者:杨佩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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