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讨论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时,人们经常会提到二元经济结构。“二元经济”最初是由伯克提出的,伯克在对印尼社会经济的研究中注意到印尼社会中存在的落后的传统部门和现代化的殖民主义者所经营的资本主义两个部门。简单说就是发展中国家的经济是由两个不同的经济部门组成。一是传统部门,二是现代部门构成。
后来刘易斯进一步提出城市工业部门与农村农业部门的二元经济结构。
实际上不论是作为印尼殖民国家还是落后的发展中国家都存在着权力来源与资源分配的问题。二元经济城乡对立的存在本身就是实现少数权力对多数劳动力掠夺的。
从历史的角度来考察,中国的城乡二元经济自古就很明显。皇帝是最高的权力掌握者,居住在皇城,皇帝通过分让手中管理权力,派生形成各地的地方管理衙门。各地地方官员从皇帝手上获得权力居住在各地的城市,协助皇帝管理城市周边的一大片农村。皇城——地方城市——―广大农村,就这样的三级结构实现了中国从上到下的管理系统。
认真考察一下,可以明白中国社会形态几千年实际上是一成不变的。
这种城乡二元经济,是皇权与地方侵权实现管理的重要保证。
但是,实际上这样的代理管理,在几千年的历史长河中是无趣的。也是沉闷的。
中国历代野心家非常明白,解决中国社会问题,实际上就是控制首都皇城,推翻了皇帝,夺得皇权,下面的分权管理的体制,任何人都可以复制。一切都可以通过这样的三级管理模式来实行。
中国社会不断出现的王朝周期率,实际上就是皇权不断易主,而制度不断复制的过程。中国社会形态几千年实际上一成不变。
可以说二元经济的城乡差异与对立的存在是统治的基础,又是统治的死穴。
地方官员通过皇帝分让的权力,得以对广大农村进行管理。如果只是管理,只有权力,对于各地权贵是不会有任何积极性的。权力必须要兑现成现实的经济利益,这样的权力才是有意义的。地方权贵官员在帮助皇帝管理农民收取租税的名义下,利用权力也必须分享权力大小应当享有的经济利益。所以皇权与利益分权者之间的矛盾也是随时存在的。皇权通过分让权力来地方官员分享,就要做出经济让步,否则,皇权就有随时被推翻的危险。
发达的商业,就是中国封建社会极权体制下中央皇权与权贵分权矛盾的润滑剂。
在皇帝——官员——―农民,皇城——地方城市——农村这样的结构中,加入了发达的商业流通。这样,极权制度下的权力分让就获得了崭新的意义。
商业可以创造出永远崭新的生活,商业是永不止息的生命之流。商业可以使社会经济生活充满活力。商业也润滑了僵硬与沉闷的皇权与权贵官员矛盾,缓解了极权与分权之间的利益冲突。权力一旦可以通过商业流通来转换出现实的经济利益,极权与分权者之间的矛盾与冲突也转换成不同利益大小的切割了。
我国的城市发源很早,而且都在政府提倡与管理下。所谓“日中为市”。历代城市管理,很完善,周代的《考工记》里就详细地记载了城市规划与管理。后代的城市的发展,更是其它古代国家所不及的。
由于我国城市起源的相当早,城市的雇佣劳作形式的不同,甚至曾经引起史学界对于中国社会制度形态,奴隶、封建、资本主义萌芽的起源时间的不同理解。讨论什么奴隶制度与封建制度资本主义的萌芽,可以说与中国社会的发展是一点不沾边的。
城市是商业活动的场所与货物的集中地。是经济活动的中心。又是权力中心,消费的中心。二元经济运行的形态,就是通过商业流通,把各地的财富在全国转移,满足各个城市权贵的最大消费需求。各极权贵通过商业流通享受同等的权力与利益。权力如果只是为了享受管理,不能享受奢侈的消费,这种权力也是没有意义的。所以商业流通在中国古代很早就很发达。通过权力来分享经济的成果。
二元经济下的城乡差异,发达的商业流通与高额的流通费用,都是中国经济体制下极权与分权矛盾的必然产物。
只要权力的来源与体制构成形式不改变,那么这种的二元经济结构就不可能消失。这种道理,是非常容易明白的。历代迂腐的学者,并不愿意理解这点,一直认为出现这种贫富不断拉大,城乡对立严重,都是经济改革力度不够,改革不彻底产生的。实际上这是一个认识的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