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文人相轻,好像自古以来就是如此。每个人都会有自己不同的见解和看法,本就无可厚非,但以各之所长轻之所短,就不是什么特别荣耀的事情。而某辈或者某些披着善意的外衣恶意侮辱别人的人或者行为,就更为让人不齿,无非是哗众取宠,本身就是一个莫大的笑话,只能为人做笑谈而已!直言,快哉!
其实,我很不喜欢别人(包括自己)将那些个人思想,价值观,品德修养等有问题的人比喻为动物,如毒如蛇蝎,狼心狗肺,说实话,自然界有它的种种方式,生存之道,不由得人每每去批评,甚至把动物的名字视为对人的贬斥,这对许多动物来说冤枉得很,况且,人本身也是动物,只不过智力较其他动物为高,才被称为万物之灵而已。
在动物之中,我最为狗喊冤,虽说有些狗凶恶,或者根本就是精神有问题的疯狗,但前者多是为了护主才会吠叫,表现攻击的模样,后者则是有病,作为人,应该予以谅解。狗,它们可爱,忠诚,所以我反而觉得各种动物身上,都有着不少好的,发光的,值得自己学习的东西,所以,即使人家把我比喻为狗,各种动物,我也不会生气更不认为这是侮辱,反而感到荣幸。凡人与事,都有两面甚至多面,狗、动物亦然,狗有狗性,每个人也有属于自己的人性,人格。
在人格心理学里,人格是指人类心理特征的整合、统一性,是一个相对稳定的结构组织,并在不同时间、地域下影响着人的内隐和外显的心理特征和行为模式。有趣的是,西方语言中的“人格”一词(例如法文的personnolié,英文的personality),多源自拉丁文的person,即“面具”,暗示了“人格”的社会功能。另外,近年来一些心理学家组织了一套广泛被使用的人格五大模型(“Bigfive”model),当中所包括的普遍人格特征有:外向性,情绪稳定性,和善性,严谨自律性,开放性,而人本主义心理学家亚伯拉罕?马斯洛(AbrahamMaslow)则认为需求的行为就是从学习得来,至于人格受先天,后天学习,遗传各种因素影响,和人格模型的说法是一样的。如此一来,那些“疯狗” 的“病因” 、其根,也许就来自父系或母系的遗传了。
虽然我对国学的认识、读得也不深,却想以它对人格表达自己粗浅的看法。孔子的性善论,《三字经》里的“性相近,习相远”,朱熹的:“学习于善则善,学习于恶则恶”,苟子的性恶论,和墨子的“染布论”等,其实都说明了教育,学习的重要性,对人的改变,这方面关于人性的哲学理论,其实和人格心理学的说法不谋而合,相辅相乘。
然而在社会,生活中,我们却经常能看见一些不能自控或刻意装疯卖傻,或以诚实为由而任意恶意批评别人的人。在我看来,这种做法和无理取闹无异。在教育中,我们的确应以朴实、自然的方式教导孩子,但自由归自由,自由所指的应是思想、想象力,而非毫不管教孩子,让他自生自灭,这是错误、失败的教育,父母的失职,对孩子来说,则是从小的放纵。这些被过分骄宠的孩子,长大以后,也通常会说出、做出一些反叛、一般人无法理解、原谅的言行、暴行。
每一个人都有自由,包括言论,学习,种种选择等等,但社会不是独立的,它包含方方面面,所以不能只围绕一个人它自己的想法而转,一言一行,要顾及别人的感受,这不是身心发展的阻力,左右,而是人与人彼此应有的尊重。包容和体谅,都因为尊重方能建立,存在的。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可谁来犯我,发疯似地,不能自控地四处乱吠,它就倒霉了!平常,我不会打狗,可如果有狗自讨没趣来咬我,就是自掘坟墓,我当然不会傻得仿效“疯狗”,张咀咬它,而是极力摸索一条木棍、铁棒,立刻狠狠地,对准它的死狗头打下去!不管它是精神有问题,还是特意装疯卖傻咬人,都该打,它威胁着我的生命,伤害了我的身体,对狗的爱,即使打死了它,也属自卫,法律无罪!
不介意别人把我比作“狗崽子”,因为我喜欢狗,欢迎人家学习狗儿,它乖它可爱,我自己最爱闲时来几声吠叫,也欢迎人家和我一齐吠叫,因为简单来说,所唱的虽然不太动听,旋律不优美,但里面有声调,doremi的话,都算是一首歌嘛,可有些人,千万别把上下进出错位,经常吐出渣滓、脏物。
最后,我脱下“道德老人”的“面具”,厉声问问共事的同人,你们对“疯狗”有怎么样的看法?对不少人都认为是恶意的评论有什么看法?对真诚得让人佩服,值得拍手称好的某辈能有什么看法?
我,开始听到狗吠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