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10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文明确县级驻京办及地方政府职能部门驻京办一律撤销。当年11月,625家被撤驻京办名录公布。然而,撤销令发布一年多后,媒体调查发现,大量应撤销的驻京办改头换面依旧“潜伏行动”。]
驻京办存在的价值
西方大哲学家黑格尔有一句经常被人引用的格言:“凡是存在的都是合理的”。驻京办存在了几十年,一直打而不僵,僵而不死,比超生游击队还狡猾,比顽固性皮炎还顽固,当然也有其存在的道理。
首先是争资金。1994年,中国实行了分税制改革,中央的财权大幅度增强,地方财权遭遇空前削弱。说白了,就是富了中央,穷了地方。地方政府要想获得更多的财政支持,必须千方百计地接近中央政府。近水楼台先得月,靠近中南海的地方就先得资金。反腐作家王晓方在2008年推出的畅销书《驻京办主任》一书,揭晓了驻京办存在的价值:中央的资金是面向全国的,凭什么给你不给他?你大爷似的在办公室里坐着,人民币会从天而降?
其次是争项目。早在2003年,中国就颁布了《行政许可法》,要大幅度地改革行政管理体制,减少行政许可。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许多重大项目的开工建设,仍然需要中央政府批准。在项目的布点、投资规模等方面,国务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掌握着非常大的行政审批权。一个重大项目,可以放在四川,可以放在陕西,也可以放在浙江——那么,在大家基础条件都差不多的前提下,谁跟国务院各部委的关系最密切、信息最灵通,谁抢到项目的机会当然就越大。据说,有些部委就曾笑称有些地方太老实,不叫不到,不吵不闹。“这样怎么能得到项目?”
最后是争官位。这一点是不好拿到台面上来说的,不过,也是驻京办存在的重要原因之一。中国行政体制改才革刚刚开始,中央政府的人事任免权相对较大。常在京城行走,跟中央领导混个脸熟,自然有许多妙不可言的好处——别的不说,单是去领导府上做客,你坐一个出租车去,恐怕警卫连大门都不让你进去。
驻京办已经蜕变成维稳办
其实,如果只是承载以上的三点功能,驻京办虽令人诟病,但还远达不到“人神共愤”的地步。真正让驻京办颜面尽失的,是他们的截访维稳功能。
一名曾与北京驻京机构商务协会合作多年、熟谙京城驻京办全貌的业内人士表示,满足接访和维稳需求,是被撤驻京办千辛万苦潜伏的主要原因,“2003年收容遣送制度取消后,各地开始向北京派驻接访人员。驻京办裁撤了,可各地仍有接访职责和任务,因此还得变着花样在京设立办事机构”。
中部某省县级市驻京联络处一位科长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说。“其实在我们这里,‘跑部’的功能早就不存在了。三四年前我们职能就只剩下维稳了。”这位科长说,“每年大约有几百人来京上访。这些人后来被交给省驻京机构,省则转给地方机构,再送回去。没有我们,这些工作谁做?”
最近几年,媒体陆续揭露报道了位于北京城乡结合部的几处“黑监狱”。这些“黑监狱”非法拘禁着大批来京上访的群众。而在“黑监狱”的背后,就有各地驻京办影影绰绰的身影。
据2010年10月20日《华商报》报道,我国首位深度调查上访者群落的学者,北京邮电大学讲师许志永经过调查发现,很多驻京办都雇了一些人,必要时充当打手。他们之所以要打人,无非就是要在上访者心中制造恐惧。比如在“黑监狱”,通过暴打造成访民的恐惧心理,减少羁押、看管的成本。很多上访者都有被打的经历,不少女性访民在“黑监狱”遭到侮辱,投告无门。
驻京办转为“地下组织”更危险
虽然县级驻京办已经在去年就被宣告死刑,不过,他们之中很大一部分并没有寿终正寝,而是改头换面,玩起了“躲猫猫”游戏。
这些转为“地下组织”的驻京办其实更危险。
以前的驻京办,一般都要到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注册,到北京市发改委备案,还有“事事以领导满意为宗旨”的工作章程。作为一个正规单位,他们虽然时不时干一些生儿子没屁眼的事情(比如接访维稳),但大体还算中规中矩,上得厅堂、下得厨房、进得卧房,偶尔还能为派出地政府争取资金项目上立下功劳。不过,自从“驻京办”这块牌子被取缔之后,他们就像一群孤魂野鬼,徘徊在“撤”与“不撤”的边缘。北京市的管理已经停止,派出地政府则天高皇帝远,等于一片空白。这些三无“地下组织”做起事情来,就会更加肆无忌惮——访民们的日子,恐怕也会更加艰难。
解决驻京办难题还得进行制度改革
首当其冲的当然是财政制度改革。经过10多年的磨合之后,分税制改革的利弊已经一目了然。因此,应当尽快制定税收法典,改变这种临时性的、不正常的税收体制。
其次是完善《行政许可法》,推动行政体制改革。在当前的语境之下,要想驻京办“不跑部”,除非让“跑部”失去价值,亦即限制部委的权力,让部委对项目的审批权暴露在阳光之下,使暗箱操作的空间消失。
同时,进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选人、用人机制。最重要的是,要让民主选举逐步成为现实,让广大人民群众能够参与到“选人、用人”环节中来,形成自下而上,而不是自上而下的官员任命体系。
针对接访维稳的问题,我认为,这要靠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来解决。法治社会的真谛在于“依法治国”,百姓与政府之间的许多利益矛盾,都应该交给法院解决,而不应通过信访程序解决。要做到这一点,政府首先得依法办事,大量事实证明,许多上访事件就是政府不依法办事造成的。法院得以司法公正为唯一价值理念,坚守法律底线,不受任何权力干涉,挽救人民群众对司法的信心。老百姓也应该丢掉“青天大老爷”的幻想。世上已无“包青天”,把个人权益寄希望于高官的良心发现,这是一场你输不起的不对称赌博。因此,请丢掉幻想,准备斗争——到法院去争取你的权益。
学习香港澳门,驻京办的明天会更好
我个人认为,在可以预计的时间内,驻京办还有存在的必要。这也是为什么,中央在撤销县级驻京办之外,还保存了省、市级驻京办的原因。那么,驻京办本身应该怎么改革,以此来适应整个社会的发展呢?
我们知道,香港和澳门都在北京设置了办事处,我们且以香港驻京办为例,来看看他们是怎么运作和管理的。
香港驻京办在组织结构或工作职能上与内地省市政府的驻京都有着迥然的差异。其中,最重要的一个区别是香港驻京办要为身在内地的香港居民提供实务性协助。
据香港驻京办主任曹万泰介绍,为了更好服务身在大陆的香港居民,香港驻京办不仅印制了《协助在内地的香港居民服务指南》,还明确了他们可以代表香港特区政府提供协助的范围。香港驻京办设有一个紧急求救热线。这个热线是24小时服务,热线号码会在香港的电视上不停地宣传。这个号码的控制中心、通信中心在香港,此外,在香港驻京办的网站上也突出体现这个紧急求救热线号码,以便为港人提供协助。与此同时,香港驻京办还和中央政府建立了一个渠道,如果内地的公安局看到有港人出了事,他们会马上通知香港驻京办。
特别温馨的是,香港驻京办于2001年3月设立了暂支账目,用以协助在内地遗失钱物的香港居民。香港驻京办会先联络及协助求助人在港家属汇款,以解决求助人的需要,若其家属未能及时给予援助,在求助人以书面承诺悉数清还垫款及尽速返港的前提下,香港驻京办可垫付合适的款项以及支付其基本生活及交通费用。
一言蔽之,驻京办应该转变职能,从维稳办变成服务办——服务派出地在京就业经商人员的办事机构,如此,当是驻京办之幸,也是人民之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