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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目标背后的真问题
2012-11-28 10:23:43    来源:财经国家周刊    我要评论(
  作者:陈季冰
  
  十八大报告中最引人耳目一新的内容之一,是它明确提出到2020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这被舆论形象地称为中国的“收入倍增”计划——上世纪60年代,日本政府曾提出过类似的倍增目标,据说中国经济目前的发展阶段与当时的日本有相似或接近之处。
  
  改革开放以来,“翻番”这种说法始终贯穿于中共的各种长期计划中。最近的两次,一是10年前的十六大报告中提出的,“国内生产总值到2020年力争比2000年翻两番”;而5年前中共十七大报告又提出,“实现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到2020年比2000年翻两番”……但上述两次大会都没有对居民收入增长提出过具体的量化目标。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10年,中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9109元人民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5919元人民币。在这个基础上翻两番,到2020年应该分别达到多少是一目了然的。
  
  其实,如果中国经济在未来的七八年内能够像过去20年那样继续以较快的速度稳定增长,甚至稍稍降低一点增长率,只要不发生重大波折的话,这个目标是理应实现的。最简单的数学告诉我们,只要年均增速要达到7.2%-7.3%,就足以实现十年翻番的目标。而过去10年来,中国GDP的年均增幅超过了10%。虽说世界银行等国际机构估计中国在人均收入达到3000美元(差不多就是现在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后经济增速会有所放慢,但以中国全球第二的庞大经济规模的增长惯性,从10%以上下降到7%以下,亦绝非两三年就会出现的。否则就不是“稳定增长”,而是我在前面提到的“重大波折”了。
  
  按照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的说法,从1979年到2011年这32年的时间,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平均增长7.4%,也超过了十年收入翻番所需要速度。
  
  此外,目前看来,未来七八年内中国的生育率显然没有可能突然显著提高;而只要经济运行比较平稳,通货膨胀要控制在合理的水平上,似乎也并非多么困难的事情。
  
  那么,为什么国内外舆论对这一“中国版收入倍增”计划如此瞩目(过分的关注背后似乎隐含着某种怀疑和信心不足),以至于众说纷纭呢?
  
  在我看来,人们担心的其实是“收入倍增”目标背后隐含的真问题:即自新世纪初开始的国民财富收入中愈演愈烈的“国富民穷”趋势。它表现为两个显著特征:第一,在整体国民收入亦即所谓“蛋糕”中,国家分得的比例越来越高,相应地民间所得越来越低;第二,而在国家所得的“蛋糕”中,中央分得的越来越高,相应地地方所得越来越低。而且,目前看来这种趋势并未有丝毫扭转的迹象。
  
  一个最有说服力的例子是,过去10多年来,政府财政收入的增长一直远高于GDP增长,有些年份甚至超过GDP增幅的两倍;与之相反,居民收入增长的幅度一直低于GDP增幅。而在中国,更为特殊和复杂的是,除了国家税收,中国还有数量和体量巨大、并对经济产生举足轻重影响的国有企业。近年来,它们大多在政府行政垄断的庇护下得到了急速增长。例如,中国两家最大的国有企业中石化和中国移动过去10年期间的营收增长近8倍,是GDP增速的两倍。如果算上国有企业分得的蛋糕的话,这种“国富民穷”就更加触目惊心。目前的中国经济中,居民消费已经降到了不足GDP的40%,而在美国、日本等大经济体,这一比例通常都高于70%、甚至80%。这也从一个侧面印证了“民穷”——老百姓没钱消费。
  
  当然,还有日益严重的贫富分化问题。虽然它不会影响居民收入的平均值,但却会激起民愤。
  
  换句话说,即便未来中国经济的增幅继续保持在了7-8%以上,鉴于蛋糕分配过程中的不平衡,老百姓收入的很可能达不到相同的增幅;或者退一步说,即便城乡居民收入的平均增幅达到了7-8%,90%以上的老百姓依然很可能达不到相同的增幅,而1%甚至更少的人却不断上演着普通人被排斥在外的一夜暴富的悲喜剧。
  
  到此,我们可以总结一下“中国版收入倍增”目标背后隐含的真问题及其答案:这说到底主要不是一个继续做大蛋糕的问题(不是说继续做大蛋糕不对,而是如前文所说的,继续做大蛋糕并非头等难事),而是一个如何切蛋糕的问题,亦即收入分配问题。解决这一问题,既要靠收入分配体制的改革——许多人对此翘首期待。但我认为,这本身就是一个非常容易混淆视听的模糊问题,最根本的是要进一步推进经济体制本身的改革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型。
  
  在市场经济的逻辑里,既然收入是市场交易的结果,那么收入状况不公正的罪魁自然是市场制度的不公正和不完善。让我们来看看当前社会领域中的收入分配不公最突出的三个成因——
  
  首先是近年来愈演愈烈和最受诟病的以权谋私、钱权交易——也就是掌握或接近权力的利益主体通过设租寻租,明目张胆地从事贪污受贿、暗箱操作、内幕交易等活动,疯狂攫取全社会辛勤创造的财富。这确实是一种令老百姓怨声载道的高收入,但这种高收入本身是非法的,不仅应当被追查,当事者还必须受到刑事惩处。不过,任何一个明眼人都心知肚明,只要比较完备的民主政治和司法独立一日不建立,这种收入不公就一日不会绝迹,发改委现在正在搞的被寄予厚望的“收入分配改革”对它不会有丝毫约束力。
  
  其次是各类通过行政保护设置壁垒、限制市场准入、维护垄断地位所产生的不合理的高收入,正如评论家常常无可奈何地指出的那样,电力公司的打字员比北京大学的教授拿得还多!说到底,这种高收入同样是利用权力对社会财富进行巧取豪夺,但由于它不违反国家现有的法律,而且总是以“捍卫国有资本在事关重大国计民生产业内的主导地位”的面目出现,也往往并不是只落入少数人的口袋,所以平添了许多复杂性。但这种不合理的高收入是规定最高工资上限和平均工资标准、责令垄断企业向国家上缴利润之类的“收入分配改革”就能够抹平的吗?显然,唯一正确的途径是破除行政垄断、大力推进产权改革,但这是属于市场制度的改革,而不是什么“分配改革”。
  
  最后一种明显的收入不公正体现在以农民工为代表的所谓“弱势”劳动者的低收入状况,这里有许多复杂的因素,如过去10多年来奉行的出口导向产业政策等等,但最根本的原因恐怕还在于城乡二元结构。简单地说,农民工在向市场出售其劳动力时受到了户籍身份以及附着其上许多社会福利的重重限制,这使他们在市场交易过程中处于极为不利的地位。但要想让这种不平等和不公正的状况得到改观,注定也不是“收入分配改革”能够承担的使命——政府也许确实能够通过制定最低工资来强迫企业提高农民工的薪水,但却不能强迫企业招工,因而其结果很可能是增加他们的失业机会。真正行之有效的手段只能是消弭城乡二元,推进医疗、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障的均等化。
  
  如果作一点总结的话,未来想要顺利完成“中国版收入倍增”目标,核心是要改变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这需要改革政府对经济的监管方式,使之不能随意介入市场的正常运行中去。而要做到这一点,我认为国有企业的“二次改革”是事半功倍的枢纽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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