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法无定法,但存在决定意识仍是真理。
昨天南京有位叫叶满天的律师,在《现代快报》上发表了一篇名为《16汉字之错:既不尊重女性,又误导儿童人生观》的文章。文中举出了“嫖”、“娼”等16个汉字因含有歧视女性的贬义,应加以改造。
想出名无可非议,可汉字招谁惹谁了?看到这则消息,联想到前一阵子有些专家呼吁修改汉字,在网民的一片讨伐声中草草收场。可按下葫芦起来瓢,南京这位叶律师又前仆后继似的站出来称16个汉字有不尊重妇女之嫌,不过这次打的是“尊重妇女”的旗号,不愧为律师,凡事讲究个章法。不过叶律师此事如果把造字的祖宗“仓颉”顺带着告上法庭,那轰动效应估计比这还要大。
其实半夏并不否认叶律师此举的出发点,作为律师,能从细微处着眼,意图提高妇女的社会地位和提高民众尊重妇女的意识,这完全是值得肯定的。问题在于叶律师的“改字”方案可行性究竟有多大?难道修改了几个汉字,就能以此提高国人尊重妇女的意识了吗?这个观点显然有点逻辑问题。理论上来说,国民的精神文化认知水平的高低直接决定了对妇女尊重与否的态度,是为“存在决定意识”。如是观照,如果因为修改了几个汉字,从此就能提高大家尊重妇女的意识,国民的精神文化认知水平因此而得到了攀升,这种理论岂不是荒唐?
真正要提高妇女的社会地位,提高国民尊重妇女的意识,绝不是通过修改几个汉字就能解决的问题,即便是修改了,那也只能从字面上转移了人们的视线,想因此而改变在人们心目中存续了千百年来的某种认知,这是痴人说梦。倒不如本着多为妇女着想的态度,多出台一些保护妇女权益,提高妇女地位的政策,重点宣传一些保护妇女的生命意义和社会意义,让全社会都来实践这种切实为妇女着想的伦理道德规范,结合国民不断提高的生活水平和文化平,来真正提高尊重妇女、保护妇女的目的。
汉字,传延至今已不仅仅是一种记录符号,每一个汉字的存在都有着其绵长的历史渊源及深厚的文化底蕴。由于传统文化非正常的定位,古老的汉字也带上了某些传统文化的痕迹,这不是过错,而是历史,任何试图篡改历史的行为无疑是愚蠢的。更重要的是,生活中大家早已熟悉且广泛应用了的每一个汉字,因为一个假想的结果似乎关乎意义多么的“伟大”,而试图改变日常的书写规律,这不符合客观规律,也不是严谨的科学态度。
所以,叶律师想改的不是汉字,是寂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