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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的苹果
2011-2-28 10:50:18    来源:网络    我要评论(
  
  “红灯笼,绿宝盖,千人见了万人爱”。如果我以此为谜面,让你答一样蔬菜,你可能一下子会猜不中的。但我如果换个谜面给你猜:“脸圆象苹果,酸甜营养多。既可做菜吃,又可当水果”。你马上就会答出:西红柿。是的,我要说的正是西红柿。它在西方有个好听的名字:“爱情的苹果”。
  
  西红柿正如上面的谜面所说,“既可做菜吃,又可当水果”。它既可以生吃,也可以熟吃。在我国,南方人喜欢西红柿炒鸡蛋,香甜可人。北方人喜欢加糖凉拌,酸甜爽口。西红柿营养丰富,含有各种维生素,以及胡萝卜素和钙、磷、钾、镁、铁、锌、铜、碘等多种元素,还含有蛋白质、果糖、葡萄糖、有机酸、纤维素。人体若是缺乏维生素丙,生吃几个西红柿,就可得到补养。西红柿中的果酸,能降低胆固醇的含量,对高血脂症很有益处。西红柿还有促进骨骼生长,调整胃肠功能,防治佝偻病、眼干燥症、夜盲症及某些皮肤病,提高肌体抗癌能力的作用。正是因为西红柿有如此多的优点,自清光绪年间,作为食用植物,它在我国不过百年时间,就已经在全国各地广泛种植,成为日常价美物廉的大众食物。
  
  六十年代末,我和小妹到北京探亲。当时,北京的西红柿一分钱可以买两斤。如此便宜的记录,不知可否列入《吉尼斯大全》。在北京,我们还听到这样一则笑话:说是苏联大使初来北京,到街上要买十块钱的西红柿,他拿出一个手帕来装西红柿时,售货员告诉他:您去开一辆大卡车来吧。是啊,10块钱,两千斤西红柿。一块手帕如何能装下呢?
  
  西红柿尽管如此廉价,但在贫瘠的太行山区,依然是稀罕物。“文革”期间,大割资本主义尾巴,我们驻地附近的村庄,把老百姓种蔬菜的自留地也给“割了尾巴”。为减轻人民负担,我所在部队,在营房周围种了很多的蔬菜,其中就有很多班、排种了西红柿。我们班也种了五亩。我就是在那时学会了种西红柿。西红柿是喜光的作物,栽种不能密。西红柿生长需要大量有机肥,育苗时,要将发酵好的猪圈肥先晒干,然后碾细,用筛子筛,再与土肥搅拌。定值时,还要加豆饼肥、草木灰和少量的磷酸二铵等化肥。西红柿容易落果,挂果前后,要注意光照、土壤温度,及时浇水,适时追肥。六月里,好不容易看到西红柿挂果了,绿叶下,红澄澄一片像是红灯笼。
  
  这时候,附近村子里的老乡,特别是小孩子,开始了对我们菜地的“入侵”。那时,贫困的太行山区老乡,偷部队的菜很普遍。部队晚上放了哨,也无济于事。须知这里是抗日战争时期的根据地,老乡们对“敌进我退”、偷了就跑的战术不学自会,对钻篱笆,翻墙头等战术,简直是得心应手般熟练。尽管部队和公社的干部都在宣传“拥军爱民”,但老乡们还是常常把我们的菜地,整块整块的给“扫荡”得颗粒无存。战士们忍无可忍了,就自发的开始捉人。老乡们听说部队开始捉人了,男人和男孩变成了“夜袭队”。白天则换成了老娘们和小闺女。这天下午轮到我执勤,部队的吃饭号刚刚吹罢,就有十几个女人和小姑娘,弯腰曲腿的进了菜地。我一边大喊:“不许偷菜”,一边向她们追去。妇女们看见有人追来,撒开腿就向四周“突围”。有个十四、五岁的小闺女眼看就要被我追上了,她却突然站住,不慌不忙的把裤子往下一退,露出白花花的屁股来。嘴里还大声念叨:“解放军不调戏妇女。”那年我也只有十七岁,那里见过这种阵势,当时就羞红了脸,大脑空白,没了主意。就在我发怔的时候,小姑娘从容的提上裤子,一溜小跑逃掉了。
  
  西红柿保卫战,以部队认输鸣金结束了。后来军地两家商定,包括西红柿在内,部队收获的蔬菜,每年无偿支援乡村若干,公社和大队则教育管理村民不再“偷袭”部队菜地。多年后,我重访旧地。说起当年事,已经致富了乡亲笑说:兄弟,当年咱那是穷啊。他们搬出大筐的柿子、核桃推给我,笑称:“兄弟,俺用这些赔你,行不?”大家笑出了泪水。
  
  据说,西红柿的老家在南美的秘鲁,因此,西红柿又被西人誉为“秘鲁的金苹果”。然而,事实上西红柿与水果无缘,它虽然叫西红柿,却不是柿科,而是茄科。它的学名叫做番茄,是瓜菜的一种。上海、江浙一带的人都叫它番茄,应该是很科学的。在我国北方也有人称它为洋柿子。太行山区的老乡们就是这么叫的。
  
  过去,人们一直认为,番茄是西洋传教士在明朝万历年间,和向日葵一起带到中国来的。当时,人们称它为六月柿、喜报三元。它的用途不是食用,而是作为观赏植物。但是,一九八三年七月,却出了件稀奇事。科学家们在成都凤凰山发掘西汉古墓,出土有陶器、漆器、藤笥等古物。十多天以后,人们发现竹笥藤笥的内外居然有植物的嫩芽长出,后经专家鉴定,这些植物居然是西红柿。这似乎告诉人们,2100年前,西红柿就已经在中国被栽培、食用。它不是外来客,而是土著。这一考古发现颠覆了历史,中国人食用西红柿的历史,远比西方人早的多。
  
  在十七世纪中叶以前,西方人并不知道西红柿是可以吃的。在西红柿的故乡秘鲁和墨西哥,不知什么缘故,人们普遍认为西红柿有毒,吃了就会起疙瘩长瘤子,慢慢死掉。印第安人因此称它为“狼桃”。有个别土著印第安人吃了“狼桃”不死,会被认为是神秘人。看来有许多被人们确定无疑的知识,有可能原本就是个误传。西红柿传到欧洲后,有一位法国画家被红果绿叶,色泽娇艳的西红柿给迷住了,他多次临摹这种美丽的植物。这天,他实在抵挡不住诱惑,有了冒险尝一尝它是什么味道的念头,他不顾一切的吃了一口,觉得甜甜的、酸酸的、酸中又有甜。然后,他躺到床上等着死神的光临。但一天过去了,居然没死!于是西红柿无毒的消息迅速传遍世界,人们把它从花园移进了菜园。现在全世界的人们,都在分享这位“敢为天下先”的勇士,冒死带来的口福。有时冒险也可能会带来喜剧。
  
  据说西红柿还与爱情有关。如果我告诉你,在十六世纪,欧洲人在情人节或其他表达爱情的时刻,人们送给情人的不是玫瑰花而是西红柿,你一定会哑然失笑,或者说我是胡编乱说。但这确实是历史事实。十六世纪,英国公爵俄罗达拉到南美洲旅游,见到了这种鲜红欲滴,美丽诱人的植物,不远万里,带回英国,献给了情人伊丽莎白女王,以表达爱意。英国人由此给西红柿起了个好听的名字:“爱情的苹果”。从此,在欧洲,人们把它种在花坛里,凉亭的四周或是窗台的花盆里。并给它起了“爱情果”、“情人果”的美名,并作为情人节的礼品赠送给爱人。
  
  哦,朋友,在西方的情人节或我国传统的七月七乞巧节,当你囊中羞涩,没钱买大把的玫瑰花时,你可以买上一袋“爱情苹果”——西红柿,送给你的心上人,并把这个故事讲给她听。要知道爱情原本就是个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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