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饭馆中“口水油”水煮鱼每份获利20余元、小作坊使用地沟油每月节约成本1.5万元、小摊贩卖“一滴香”米线每天盈利200余元……连日来,“新华视点”记者在北京、山东、西安等地走访了部分小饭馆、小作坊、小摊贩,发现一些食品制售者“为利无德”,如同一面镜子,照出了监管漏洞、道德“失守”的冷峻现实。
小饭馆:“口水油”水煮鱼每份获利20余元
水煮鱼因其口感麻辣深受消费者欢迎。但记者调查发现,一些小饭馆里水煮鱼的价格竟和成本相当,难道饭馆在做赔本买卖?
北京西单附近一家川菜饭馆大厨给记者算了一笔成本账:如果按水煮鱼的正规做法,需活鱼(以2.5斤草鱼为例)一条,每斤草鱼的批发价为7元,共17.5元;色拉油1斤,批发价为10元;黄豆芽、莴笋等配菜,共花费10.5元;还有花椒、干辣椒等辅料8元。如果不算房租、人工费等费用,一份水煮鱼的成本为46元。
记者了解得知,这家川菜饭馆水煮鱼价格是按鱼的重量来计算,比如用一条2.5斤草鱼来做,菜单上标明的价格为每斤20元,一份水煮鱼售价为50元。
如此计算,难道一份水煮鱼只赚4元钱?这位大厨道出“玄机”:做水煮鱼的油、辣椒、花椒等原料一般是要重复使用七八次,除第一次使用的是新油外,以后几次都是用上次顾客吃剩的“口水油”。另外,还可以在鱼的重量上做手脚,比如将2.5斤的鱼说成3斤。通过多种作假手法,每份水煮鱼至少可赚20元。
这位大厨说,用“口水油”做水煮鱼是小饭馆的潜规则。因为“麻”和“辣”,用“口水油”和新油做的水煮鱼口感差不多,顾客一般吃不出来。小饭馆主要靠廉价来吸引顾客,如果不用“口水油”,每份水煮鱼的售价将提高二三十元。“我也希望改改这个潜规则,毕竟对顾客有危害,但这是行业性陋习,还得政府监管到位才能根治。”
小作坊:用“地沟油”每月节省1.5万元
为追踪农村“问题食品”的源头,记者此前曾来到山东一家生产油炸食品的小作坊。老板坦言,这些食品都是卖往农村的小卖部,批发价2毛钱一包,十分畅销。
记者在这家小作坊看到的景象令人吃惊:靠近窗户有一口大油锅,油已发黑,几名工人用铁锹从地上将沾有头发、污泥的“面疙瘩”铲起,放入油锅。“面疙瘩”出锅、凉透后,工人将辣椒粉、胡椒面以及一些不知名的添加剂倒入容器中,搅拌均匀后装入包装袋中。
据介绍,这家小作坊的生产原料为面粉、油、多种添加剂等,其中油的成本占了总成本的“大头”,这家小作坊一直使用地沟油等“孬油”。
这位老板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孬油”每公斤的价格低于5元,而花生油等“好油”每公斤的价格为20元左右。小作坊每月用油1吨左右,仅此一项成本差价至少为1.5万元。
当记者问为何用“地沟油”而不用“好油”时,这位老板说,主要是因为“地沟油”便宜,客户并不关心食品是如何做出来的,他们要求价格低、吃着香就行。
这位老板坦言,近期到处都在严打地沟油、问题食品,干这一行整天提心吊胆,生意越来越难做了。
小摊贩:“一滴香”米线每天盈利200余元
靠摆地摊卖5元一碗的米线,陕西西安的老周一天能净赚200余元。然而,前几天他却转行了,因为“米线卖得越多,越觉得对不住良心”。
“按正规做法,一碗米线成本为5元,基本上不赚钱”。老周举例说,做一碗米线需要干米线3两,成本大约1元;用猪骨熬一大锅汤(需猪骨4公斤80元、生姜等多种配料5元、煤气费10元)共花费95元,这一锅汤能做50碗米线,因此一碗米线中汤的成本约为2元;每碗米线中还需加入青菜、豆腐、鹌鹑蛋等配菜,大约1.5元;此外还需均摊水电、煤气、交通等费用。
说到赚钱,奥秘就在于“汤”上,他不用猪骨而用“一滴香”来勾兑汤。据介绍,“一滴香”是一种化工合成的食品添加剂,只要用“一滴”就能将清水变成高汤,长期或过量食用将危害健康。
老周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一瓶500克的“一滴香”价格为50元左右,平均0.1元/克。“一滴香”可按1:1000调成汤,因此,想要做成1千克汤(可做两三碗米线)仅需“一滴香”1克,费用为0.1元,平摊至每碗米线中的成本几乎为零。
“我知道这样勾兑的汤有害健康,并且米线中用的青菜我也不怎么洗,有时甚至上面明显能看到农药痕迹,我就给放到米线碗里了,可这样能多赚钱。”老周说,“因为昧了良心,有时晚上我翻来覆去睡不着,所以不再干这一行了。”
(记者点评)当下,由于小饭馆、小作坊、小摊贩“点多面广”,监管困难,已成为食品安全的“重灾区”。“三小”食品问题不仅拷问经营者的社会道德底线,也暴露出政府监管的死角。要管好“三小”食品,清除监管“盲点”已刻不容缓。
在基层,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力量薄弱,技术手段落后,一些监管人员还是靠眼睛看、鼻子闻,难以满足对“三小”食品的监管要求。
要管好“三小”食品,首先要构建广覆盖、网络化的监管格局,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消除死角。其次,食品安全监管要向基层单位倾斜,尽快为一线执法人员配备先进适用的快速检测设备,提高现场执法能力。最后,要按照部门职责“分兵把口”,健全部门之间信息通报、联合办案、综合执法等协调机制,形成对“三小”食品的监管合力,尽快扭转生产经营无序的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