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初读此文,忽然发现,原来作者的观点儿,竟然与自己(对文学)的主张是那般的相似,能将文字和人生如此的对待的人,能够力求活得像人一点儿的人,是值得尊崇的。
人说自己的缺点,都是个人不能发现的,至少是自己发觉了也不会责备自己而力求改过的。如果再进一步为自己的缺点作辩解,直到找到坚持继续如此的理由,到最后,反倒使那缺点得到了巩固。孔子说:“算了吧,我就从来没见过有谁看见了自己的过错而能够自我检讨的”(已矣乎,吾未见能见其过而内自讼者也)。这算是说的大实话吧?由是,我倒是喜欢起他来了,更加倾信,他说那句话的时候,是连自己也算进去的。
就此话题转入了人性。呵,天杀的人性,无论是可赞美的,还是可诅咒的,人类从未停止过对它的思考,并有人不断地作大大小小的文章引导大家一起来做所谓的探讨。
文章作大了,便成了哲学,成了理论,至少也成了洋洋洒洒千万字的小说。作小一点,便是散文随笔,数千字甚至数百字而已。可长短不论,却始终在讲述那一个解不开拆不破的人性。
从小到大,我是从来不喜欢午休的。但这一个月,养成了一个习惯,每到中午吃过饭的时候,便犯困,想要上床。上床了,却不愿意立刻午睡,却愿意在那昏昏欲睡中看一点书,这个感觉很好。
看什么书呢,必须是合适于这昏昏欲睡的气氛的书本,太严肃了不行,会马上睡去。太理性了不行,这时候刚吃下的食物还不愿意动作起来使劲动脑子呢。也不能格调低沉,那会影响午睡的质量,于是挑来挑去,又选中了《百年孤独》与《走出非洲》。
前一本我看过至少两遍了。还记得最早翻开那本书的时候,着实被吓了一大跳,这也不惊奇。因为之后我发现了,在我之前,那本书已经吓翻过一批又一批的人。更有不少的人现在,还在用同样的口气讲一篇又一篇的故事呢。
不能脱俗。你说仅仅为了欣赏文学而读书的人还有多少呢?利益与欲望已使人们无法除却功利地去干任何一件事了。所以这次也不能再看中文版了吧,那就看英文版的。可惜的是,常常却只能想一想,那么干巴巴地想一想,等咱什么时候把那洋文再学好一点,直接去体会那马尔克斯笔下世界的美吧。却也绝不会真的立马从床上跳下来,去图书馆借几本洋文的教材来,从头学起。
马尔克斯自己已经坦言得很明白了,他是在模仿他祖母的口气,以一种一直板着脸讲故事,哪怕讲瞎话的方式来创造他的所有文学的。书是好书啊,讲法也是好讲法,可是始终经不起这多变的人性的考验。当我第三次读《百年孤独》的时候,我已然麻木了。不仅仅因为我知道他的下一个转锋会在哪里出现,或者某一个主人公又要去做出什么行为,而是源于我仿佛已经看透了作者所有的把戏与玄机。他从未变化的口气,一直将假作真,这样的神态惹恼了我,也许马尔克斯也曾经因为他祖母的故事而在有一天厌倦过。
《走出非洲》也是绝好的中午午睡时可读的选择。拉丁美洲如果是热情、混乱、充满生命力与幻想的,那么作品中的非洲草原则显得空旷与冷清。但是可以亲近自然,大象、斑马、狮子,还有原住民,这其中夹杂有一个来自丹麦的白色女人,书内书外,都成了一个好的意象与景致了。
如果说《百年孤独》的成功是由于其独特的叙事方式,这种叙事方式不但打动了读者,也打动了当年提笔写作的马尔克斯本人。当他发现卡夫卡居然用一种奇怪的语调讲述一个人变虫的故事之后,他震惊了,随之有了自己的讲述方式。那么《走出非洲》的特色就是没有特色。散文似的平铺直叙,经典的女人特有的细腻描写与联想,简单的故事,白开水似的,但仍然是白开水似的滋养心灵。
写字是一件比较奇怪的事情,是有多种情况并列发生的,不能一概而论,却只能具体说明。比如那写字求生的人,大多都要为了一个生存,写出去的东西要卖得出去才行。甚至写作之时已然决定了要刻意地与读者见面的,这文字之中便多了一层对读者的审视。于是重重地设计与处心积虑,各种追求纷叠而来。可是一旦成名了,或不再为生计发愁,写几个字只为个人兴趣,又是一种景象与心绪流泻出来。可是无论怎样,伟大的文字却可能从各种类型各种动机的写作者身上实现,文学的美总是产生于文学之后的,分析与批判总是作者不能期盼与预料的东西。
故确切的讲,文字只要写出来,便不再是个人的,它是所有人的,更是读的人与写的人共同创造的东西。
写字的人最怕流入宿弊,声称为什么而写的人是可悲的。这时候最容易失掉真诚。或者为了强行的推行一个概念,或者渲染一种意境,那才是最粗陋的。想到此,我才意识到,我曾经写过的那许多东西,其实也不配叫做文学了,顶多是一些心情文字而已。
看到许多文字的时候,也就想到了文字本身,也就想到了写文字的人。比如说,许多写字的人都要不免写上一两篇为何写作之类的东西(包括戈壁自身在内,也未能脱俗,戈壁的博文中就有这样的文字),可事实上看来,这其中充满了谎言,也含有真话的成分。其实是写字的人一时的想法,或者是自我支持的言论吧,终究是靠不住的。写,也就写了,不写,也就罢了,哪里有那么多的理由?
写诗的人说,诗到语言为止。这让我想到了孔子说过:辞达而已。他本人就是自相矛盾的,他同时也在强调“言之不文,行之不远”,还说什么“文质彬彬,然后君子”。何况他本人就是一个能言善辩之人,他也是在用双重标准要求人呀。那么岂不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也是一句空话?这也不说了吧,那么诗到语言为止,这话看起来真叫人好笑,因为这是大实话,却是真理。细想起来,难道从任何角度分析这句话会有什么问题或者可疑之处?实际上没有,你无法反驳这一点。可是这句话却超越了最原始的意义,已然上升一层次了。话如果句句说到这份儿上,平淡无味却意味无穷,却也是神奇之事了。
现在的文学格局中,小说成了主角。但凡写字的人,要不写出一两部大部头的小说来,都好像于心有愧似的,连鲁迅也因此遭殃了。可是小说的王位又是谁钦定的?谁敢肯定地比较小说的艺术性文学性一定强过散文诗歌,抑或有别的什么优点?
文字之中与文字之外,有一个写作者生存的原因牵扯其中。这个观点在我给学生们上《文学概论》和《写作学》的时候,曾不止一次地不厌其烦地讲到过,连我自己最后也都烦了。实际上最后一想,谁不清楚,就这么一回事,只不过有人选择不说出来罢了。
人性,文字中的人性是被文字束缚与掩盖了的,只是随着认识的深入,这才构成了文学的美。文学的美第一层在于文字本身所描述的事实,那么第二层便来源于写字的人的存在了。到了末一层,等到写字人的生存暂时与所写的字条理清楚之时,伟大的文学便诞生了。
小文,大文,长文,短文,无论怎么写,忠于自己就好。我深信爱默生所言,私人的才是大众的,民族的才是世界的。其实脱离大众的写作是不可能发生的,是无有事实作为基础的。这世上从来就没有,也不会有专为个人写作的事情发生。这时候,我们反倒愈加明白了一点,那就是太多地考虑读者,才会深深地害了一个写字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