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经济是个什么鬼?
2015-11-27 13:49:30 来源:破土网 我要评论()
据互联网创业专家的分析,“互联网+”把各行各业生意都开上了互联网,O2O(Online to Offline)把线上和线下整合起来。这两件事打通了业务上网的渠道,而在这个渠道上要挣钱,就要靠共享经济了。专家说,共享经济能优化资源配置,把原本闲置的资源出租利用,从而创造出一块新的市场。比如汽车,原来一辆家用轿车就上班下班通勤用,利用率不到20%;如果能借助互联网之力把白白放在停车场里的私家车共享利用起来,岂不是好事一件?
可偏偏就是这共享经济的急先锋、共享租车业务的鼻祖Uber,在世界各地背了上百桩诉案,在德国、西班牙、法国、英国等多个国家遭到抗议,两名高官还曾于今年6月在法国被捕。另一家共享经济的楷模、专事共享租房业务的Airbnb也曾在纽约和旧金山遭遇法律挑战。于是我们不禁要好奇:这共享经济到底是个什么鬼?为何明明听起来很美,却会遭到如此多的反对?
其实借助互联网把分散的资源集中起来提供服务,这想法并不新鲜。近的有长尾理论,说技术可以把大量分散的需求和供给匹配成可行的生意;再回想得远一点,比尔盖茨早在1995年的《未来之路》中就提到了“去中介化”的概念:互联网可以把“中间人”(分销渠道)去掉,让生产者和消费者直接联结,降低总体成本,从而使生产者的收益有可能增加、消费者的支出有可能减少。
Wikipedia的文字中,这两个“有可能”(“may”)颇可玩味。互联网的确能消解传统“中间人”的市场控制力,然而这被消解的力量是否就会让利给生产者和消费者,那又是另一回事。仍以租车为例,Uber模式一方面引入大量兼职司机压低全职司机的收入,另一方面把自己变成了比以前的出租车公司更具垄断力的平台——Uber(以及其他模仿者)要求司机只能使用自己的网络平台,这时他们倒是不把“共享”挂在嘴边了。司机一方议价力削弱,而公司一方垄断力日增,那么司机又怎会得到那只是“有可能”的收益增加呢?
事实也确是如此:据笔者在美国几个大城市的观察,Uber司机大部分是非洲裔,有少许亚裔和阿拉伯裔,从未见过像Uber广告中的白人中产阶级司机,司机的收入也只堪温饱,比起传统的出租车司机尚自不如。国内的情况也相去不远,随着各家叫车平台补贴逐月减少,滴滴快车的服务水平已经向从前的黑车看齐,神州专车的司机也开始抱怨收入不佳。资本逐利的本性决定了,互联网公司“去中介化”的目的是为了建立垄断力更强的“赛博中介”。想着互联网公司消解了传统行业的“中间人”就会让利给消费者和劳动者?这也未免想得太乐观了一点。
照资本的本性,一旦有了更强力的垄断地位,何止不会让利,还要寻求更多的利润呢。我们回头来看看Airbnb和Uber的诉案,究竟告的是什么缘由。纽约市政府起诉Airbnb,因为他们的房源有相当部分来自于不按照规定缴纳税费的非法酒店;旧金山市政府也立法要求Airbnb缴纳酒店税。Uber最近在加州被起诉的主要争论点则在于“司机是不是Uber的雇员”。Uber宣称自己只是“平台”,司机则是平台上的“合作伙伴”;而司机一方则认为Uber无疑是司机的雇主,该公司将从事工作所必须的开销都转嫁给了司机——这个“从事工作所必须的开销”,当然不仅是养车、加油和买新衣服,更重要的是医疗、教育、养老等社会保障。这些“共享经济”互联网企业都有一个共同的卖点:“轻资产”。确实,做着跟别人一样的生意,却不用像别人一样承担对员工、对社会的责任,这岂能不盈利、岂能不受全球资本青睐呢?至于谁应该来为市政建设、人民福利买单,不好意思,那可就不是注册在避税天堂的互联网公司们要考虑的啦。
创造赛博垄断-压榨劳动者-逃避社会责任。这套赚钱逻辑,中国的互联网创业者们看国外大鳄们玩过了以后,才发现是如此好用。于是转眼之间,外卖O2O开始“全民开店”了,美容O2O开始“解放天下手艺人”了——至于这些据说不再依靠组织、不用阿谀上司、不必忍受压榨,实现了财务、时间、心灵三大自由的手艺人,他们的五险一金该由谁来交,互联网公司当然会说自己只是个平台而不是雇主啦。
所以,现在各位看官能搞明白“共享经济”到底是个什么鬼了吧?说简单也简单,无非就是资本借助互联网掀翻原来的中间渠道,建立互联网上的强大垄断,让劳动者更加没有选择、没有组织,从而施行更残酷的剥削。如果政府要来监管盘问这家企业本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去了哪里,共享经济先锋们便会一边拿出“自由”的大旗抵挡,一边趁监管法规尚未成型捞个时间差。看明白了这个关节,笔者不禁暗想:这不是80年代刚改革开放那会儿的“倒爷”们早就玩儿得熟透的把戏么,又何须这么多高科技的幌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