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英被法院认为非法集资,扰乱国家金融秩序,民愤极大,依法判处死刑。
这引发了法律届和所谓的社会精英关注,认为吴英不应该被判死刑,呼吁取消经济犯罪的死刑。为什么吴英之死能引发这么广泛的关注。我认为是利益在博弈。
首先,吴英因非法集资破产,导致了一些人的损失,但是吴英在其创业过程中肯定有人得利,吴英留下的烂摊子,如果认真起来,既得利益者会不会吐出来?这很有可能,因为认定吴英是以钱生钱,那么这些钱的总归有流向的。
吴英案的发展背景,浙江是中国市场经济发育最彻底的地区之一,一大批民营私营经济发展路上融资之路,是不可能得到国家金融机构的鼎力支持,吴英采取的方法,也或是江浙一带民营经济发展的状态,去年温州爆发了跑路事件,彻底揭开了无序的民间集资问题对金融的冲击、对实体经济的冲击。因此这个环境下的吴英,到有同情之处。
其实不只吴英,还有温州的立人集团的垮台,尽管还在审理中,但是估计出现吴英这样的结局概率要小。因为与吴英案相似的还有太子奶一案的李途纯,被指控的三项罪名均无法认定,被无罪释放,这其中就有和吴英相似的认定——非法集资!
现在社会的进步,往往因为一个网络事件而改变中国的法律构成是有先例的,比如孙志刚事件,废除了收容制度。那么在中国现有金融体制下,又遭逢经济危机,民营企业融资困难,微小企业发展艰难的大背景下,如何规范民间融资,这一不可回避的问题,须要有个社会热点来推动社会思维的改变。
还有前段时间,业内人士和民间,对中国死刑存废的大讨论,大争论,也为吴英一案的辩论提供了社会基础。
正是在这样大环境下,吴英案引发了各种观点交锋,这不是坏事,何况吴英是经济犯罪,错综复杂,在很多具体疑问还没有水落石出的时候,给吴英死刑,也让反对者抓住了把柄。这个争论很有意义,他会促进社会管理的进步,也会促使我们对民营企业发展的关注,关注实业发展的环境建设。而吴英已不可能再来害人,留着她或者暂时留着她,把她的案情弄个铁案,不是更有社会管理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