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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局长的秘密
2014-8-12 9:59:43    来源:北京青年报    我要评论(
   
  作者:潘洪其
  
  导读:公安局长的“专利”其实不是一种技术发明,而是通过权力保障而获取的一种“专有利润”,是由一套权力独断、暗箱操作机制带来的“特权利益”。公安局长以“专利”为掩护,以权力为保障,赚取巨额的“专有利润”、“特权利益”,堪称权力腐败的典型样式。
  
  假如一个地方的公安、交通领域的建设项目和政府购买实行严格规范的招标,假如人们能够通过公开或非公开的渠道,“人肉”出中标产品的专利人和中标企业的实际老板是公安局长,王立军、武长顺们的“专利生意”还能得心应手做下去吗?
  中央纪委近日公布,天津市政协副主席、公安局长武长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组织调查。据报道,武长顺共申请了35项发明专利,多与智能交通等领域有关,掌握其专利的公司多有公安背景,经营范围也与其管理的领域多有重合。专家分析,这种操作模式容易在采购过程及对专利人的奖励环节出现利益交换,武长顺可能涉嫌利用专利在天津交通领域牟取不正当利益。
  作为省级公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武长顺在繁忙公务之余搞发明创造,且一下子就搞出几十项专利,大多运用于公安、交通等领域的市政建设和基础设施项目,如他享有专利的一种信号灯,曾遍布于天津各区县、街道,让人刮目相看。如此一手抓公安工作、一手搞发明专利,大约只有重庆市公安局原局长王立军能与之媲美——王立军在知识产权部门申请的专利多达150余项,其中大部分是警察装备,从女警官的雨衣、网吧监控系统到反恐车辆的外观设计,琳琅满目,一应俱全。王、武两人主政地方公安部门期间申请的这些专利,都在自己管理的地方和领域大量运用,都涉嫌从中牟取巨额利益,两人的操作手法与牟利模式惊人地相似,想来绝非偶然的巧合。
  公安局长是地方政府重要部门的主政官员,其首要职能是全面管理地方公安工作,对打击违法犯罪、保障公民权利、维护社会治安负有重大责任,这决定了公安局长不可能有时间、精力从事发明创造。如果一个公安局长搞出了几十项上百项发明专利,只能说明他要么原本就是天才的发明家,要么就是荒废了本职工作。如果是第一种情况,他应当立即辞去公安局长职务,专心从事发明创造,以充分发挥人才的最大优势;如果是第二种情况,他作为公安局长也是严重不称职的。不过,王立军和武长顺属于第三种情况,他们原本都不是天才的发明家,搞出的多项发明其实没有多少技术含量,因此并没有荒废他们的本职工作,相反,两人都把自己的专利运用于职权管辖的领域,算是把“发明创造”与本职工作联系起来,并获取了巨大的“专利效益”,这等好事怎么就落到他们头上了呢?
  普通科研人员申请的涉及公安、交通领域的专利不在少数,其水平并不在王立军、武长顺的专利之下,为何重庆、天津两市的公安、交通领域,一度主要采用“自家局长”的专利?答案是显而易见的。公安局长的“专利”不是普通的专利,而是以公安局长的权力作为保障、能迅速大量运用并产生巨大利益的特殊专利。公安局长的“专利”其实不是一种技术发明,而是通过权力保障而获取的一种“专有利润”,是由一套权力独断、暗箱操作机制带来的“特权利益”。严格说来,王立军、武长顺将自己的“专利”变现为“专有利润”、“特权利益”,与其他一些地方和部门的官员以权谋私、招权纳贿一样,都是运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谋取非法利益,两者没有本质的区别,只是前者包装了一件“发明专利”的外衣,让公安局长的“专利生意”变得更加幽暗隐秘。
  公安局长以“专利”为掩护,以权力为保障,赚取巨额的“专有利润”、“特权利益”,堪称权力腐败的典型样式。要惩治预防这类以发明专利之名、行非法牟利之实的新型腐败,惟有按照“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反腐思路,通过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等各项改革,对权力进行有效规范和制约,将权力运行置于职能部门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之下。
  试想,假如一个地方的公安、交通领域的建设项目和政府购买实行严格规范的招标,假如人们能够通过公开或非公开的渠道,“人肉”出中标产品的专利人和中标企业的实际老板是公安局长,王立军、武长顺们的“专利生意”还能得心应手做下去吗?
  
  附:武长顺嫖娼缘何22年后才被曝光?
  作者:刘逸明
  
  据最新一期《环球人物》披露,前天津市公安局局长兼政协副主席武长顺曾经于1992年在一娱乐场所嫖娼被抓,但时任天津市副市长兼公安局局长的宋平顺却将其“捞”出。当时,此事在公安系统尽人皆知,可是,此事并未殃及武长顺的仕途,相反,在他出来后不久,就升任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局长。
  屈指一数,上述事件距离武长顺落马已经整整22年之久。一桩嫖娼丑闻,能够跨世纪地被隐瞒至今,绝对算得上是一个奇迹。不过,结合中国的法制环境和新闻舆论环境看,出现这样的结果其实也在情理之中。
  试想,在1992年的时候,互联网还没有普及,而传统媒体则自由度十分有限,加上武长顺是高级别的警察,而且是宋平顺的红人,最后被宋平顺出手相“救”。虽然在公安系统对其嫖娼一事尽人皆知,但没有谁敢吃了豹子胆向媒体爆料,也没有媒体敢吃了豹子胆对此进行报道。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武长顺嫖娼也就成了旧闻,也就没有人愿意把这页书重新翻出来。随着武长顺的步步高升,更是没有人敢于提及此事。直到武长顺在前段时间幡然落马,此事方才得以重见天日。得知此事后,相信又是一片舆论哗然,有人对武长顺嗤之以鼻,也有人对媒体的马后炮冷嘲热讽。
  以新闻标准来衡量,媒体对武长顺嫖娼一事直到22年后才曝光,的确对不起“无冕之王”这一美誉。不过,设身处地地为媒体想一下,板子确实不该只打在媒体的屁股上。倘若武长顺嫖娼发生在最近几年,只要有人敢于图文并茂地爆料,相信拉他下马完全不成问题。
  消息虽然迟到了,但迟到总比不到的要好,如果直到武长顺落马,还没有媒体敢于揭露他的这一丑闻,那中国媒体才真的算得上是扶不起的刘阿斗。只是,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对于武长顺嫖娼的消息,公众绝不应该只是一笑而过,在这背后,其实有太多太多值得思考的问题,尤其是制度层面的问题。
  武长顺嫖娼未受到惩罚也就算了,可是,就是这样一个劣迹斑斑的人,不仅仕途不受嫖娼影响,反而还被带病提拔到更高的职位上。很显然,武长顺有问题,我们的用人制度更有问题,这样的事情对于一个可以票选官员的国家民众而言绝对是难以想象的。
  习近平总书记曾经誓言要将官员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强力反腐虽然不能达成这一愿望,但却可以震慑官员,让官员有了“伸手必被捉”的敬畏之心,从而可以为制度的革故鼎新创造条件,只有当官员的权力具有充分的民意基础,并置于阳光底下暴晒,才不至于让武长顺嫖娼的丑闻被冰封22年,更不会让其病入膏肓却逆势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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