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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一价的现状剖析
2011-5-20 14:23:43    来源:新浪论坛    我要评论(

    房地产项目价格一天一变的局面将受到更加强有力的监管。根据国家发改委的有关规定,从5月1日开始一二手房销售单位必须在醒目位置为每套房明码标价,以打击价格欺诈现象。行政手段“微观调控”层面的“一房一价”是否有干预交易双方自愿交易的嫌疑?各地对这项政策的执行情况究竟如何呢?一房一价的实施,使房价公开透明,购房者消费也明白了,可以有效的减少楼市交易中价格欺骗的发生,不仅如此,此举也有利于房价的稳定,房价在人们的监督下,显得更为真实可靠。一房一价的实施仿佛给广大的购房者吃了以颗定心丸。“一房一价”早在几年前就已经开始实行,实践已经证明了政策的无效,为何还要在全国推行?但是一房一价真的能让人们如愿,房价真的就此得到遏制了吗?一房一价能否真的能确保交易的公平性?还是有很多地方令人质疑。

 

    房子是商品,价格不可能一成不变。对此,《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明确,开发商需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并严格按照申报价格销售,避免开发商营造商品房热销假象哄抬价格的现象发生。从2010年4月开始,上海、北京、杭州、苏州、济南等城市也曾发布过一房一价的政策,但实际上,到目前为止,一房一价政策在全国没有执行成功的先例。在商品房销售价格明码标价后,开发商可以根据市场行情自行调低价格,打折销售,但如想涨价则必须重新申报备案,由相关管理部门审核。该项规定可监管商品房交易市场的价格变动,有效遏制开发商随意调价。“一房一价”遭遇“执行缩水”,新政效果面临“打折”。“一房一价”遭遇执行缩水,可谓出师未捷,这既在人们的意料之外,也在意料之中。说是意料之外,是因为公众对“一房一价”冀望甚深,一房一价政策为善于玩“变脸”的房产商戴上了紧箍;说是意料之中,则因为一房一价政策先天不足,后天难调,即该政策出台时,并未形成完善的配套措施,执行尺度模糊,而房产商又善于规避政策约束,积累了颇多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手段。

 

    价格是开发商定的,价格法对房地产就是不适用的。“一房一价”本身就是个伪命题,没法实施;要对众多楼盘的每一套商品房的价格进行监管,并不是仅仅下一个文件就可以的,而需要投入相当的人力、物力,需要占用大量的行政资源,地方政府是否有足够的人力和财力来做这个事情,也是值得怀疑的。另外,现在开发商大量采取不开发、不销售、不拿地,来抵抗房地产调控,造成长期以来,包括最近一段时间,量缩加剧。这种情况下,我怀疑又是走秀,希望政策能落到实处。房价失控已经不是一两天的事情,在调控方面,今年也可谓是最为严厉的一年,然而,目前楼市仍未回归正常,其中的原因也是错综复杂的。一房一价政策已经正式启动,可谓又是一种重要的调控手段,至于有效程度,我们还需在以后的日子中去检验。这一新政的实施,也许在以后的道路中,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然而,只有不断发现问题,然后改善问题,我们的新政才能越走越远,才不会成为一个“摆设”,最终成为楼市的一个重要的风向标。然而,我们相信“一房一价”并不是房产调控的终点,在未来的日子里房产也许终究会走上“正轨”。

 

    随着国家调控政策的不断深入,弥漫在房地产市场上的迷雾渐消,商品住宅市场正趋于透明有序。决定商品房价格的是供应和需求的基本面,在如何定价上做文章并不能改变供求基本面,也就不能对抑制房价起到作用。正如经济学家许小年所说:“一个东西,站着卖和蹲着卖有什么区别?”住宅市场的投资需求已被严格限制,房价大幅上涨的动力已经枯竭,因此而产生的房价泡沫也正被挤净沥干。房地产行业关注的焦点,正向引导购房者理性置业和保障购房者购房安全上转移。放眼国家的一系列楼市调控政策,罕有不遭遇执行缩水的,再完善的政策都有可能在执行中发生变形现象,总有利益集团千方百计地或阳奉阴违、或架空、或肢解相关政策,何况一房一价政策?“一房一价”的新政效果面临打折,无疑会使那些热望房价下跌或房价企稳的人大失所望,也会消解中央政策的严肃性,削弱楼市调控的效力。为更好地发挥“一房一价”的威力,需要从两方面入手:一方面,不仅要明码标价,而且要明码实价。当前的一房一价政策,无疑是明码标价,这也是《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所明确规定的。但明码标价政策往往不具备真正的杀伤力,因为房产商懂得规避,比如他们把价格标高很多,然而又通过优惠等方式象征性地“让利”给购房者,既达到暴利的目的,又能吸引那些对住房有刚性需求的购房者。要标价就应该标实价,尽可能地挤干水分,为此,不能任由房产商标价,而应由监管部门会同专业人士以及联合房产商一起标价。当然,前提是得先真正掌握商品房的真实成本和利润,否则就会无的放矢。明码标实价,房产商就不能轻易玩“躲猫猫”的涨价游戏。另一方面,惩罚不能隔靴搔痒,而应一针见血。目前的规定是,对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未执行“一房一价”的房产商,处以每套房5000元罚款。平心而论,这样的处罚,对那些一套房就能赚数十万甚至上百万元的房产商来说,简直就是毛毛雨,他们会脸不红心不跳,内心偷着乐。

 

    要罚就应该动真格、来狠的。比如经济处罚,就应罚得他们心疼;还应对他们进行配套式、多元化的处罚,比如限制其准入楼市等等。事实上,这也不仅仅是政府执行力的问题,因为即使开发商遵纪守法,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公布每套房的价格,他们也有很多办法来规避一房一价政策。他们可以把网上的参考价提高,然后以打折的方式销售,看似便宜了,其实还是高价;还可以采取少量多批推房的方式,每次推少量房源,通过提高后续房源的售价,来实现涨价目的;同时,还可以通过伪造订房纪录,营造房源紧张的假象,诱使购房者以高价买入。对这些规避办法,各地政府部门是否有有效的方式来杜绝?

 

    没有完美无缺的政策,只有缺斤少两的执行;即便政策偶有瑕疵,如果得到了不折不扣的执行,政策也会发挥威力。当现实已经检验出了一房一价政策出现了缺失之处,那么当务之急就是不断修缮,在执行中完善,在完善中彰显政策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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