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随着房价的疯长,暴力拆迁事件扎堆上演,成都拆迁户为阻止拆迁引火自焚而亡,新西兰籍业主手拿《物权法》、燃烧瓶与铲车对峙,黑龙江东宁强拆也引发了拆迁户的自焚悲剧,这些令人心惊肉跳的暴力冲突揭示了拆迁法律权威性的缺失问题。
石块对盾牌,燃烧瓶对铲车,《物权法》对《拆迁条例》,在高房价的气氛熏陶下,在拆迁法律的互相矛盾下,拆迁这件推动城市化、改善居住条件的好事,逐渐升级为一场火药味十足的利益博弈。
高房价让拆迁演变为利益争夺战
房子现在是件值钱的大家当,不断上涨的房价让人们越来越不敢轻视房子的价值,畸高的房价腰肢招展地展现出了让人欲罢不能的利益诱惑,双方使足了力气将利益向自己这边拉近,而一旦绳子拉得过紧,拆迁就将演变为活生生的暴力,其实这也怪不得别人,高房价不但让房主们看到了房子的一身宝贝,也把开发商和地方政府的食欲吊得高高的。
这的确是一笔不容易算清楚的帐,开发商在动迁中希望拆迁户赶紧搬走,房子早一天竖起来,利益就越有保证,他们当然不希望出现崴泥的钉子户,他们愿意用最低的支出保证最可观的收益。而拆迁户眼看着自己的房子要被拆迁,当然希望自己的房子能换来一个合适的价格,现在房价每天都在往上涨,有些拆迁户眼看着补偿金根本换不回原来的房子,这种损失他们当然不愿意认头。
于是,当拆迁双方争论得红了眼的时候,如果没有一个立场公正劝架解说的第三方,暴力冲突必然登场上演,可是问题来了,法律在这个时候却出现了问题,《物权法》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掐起架来了。
拆迁法律相悖点燃拆迁的矛盾冲突
现在,全民的法律意识普遍增强,不论是城市还是农村,很多被拆迁户都开始注重保留有利的证据资料,并且已经学会引用法律条款进行维权,但是拆迁户和动迁部门却始终是鸡同鸭讲,拆迁户们搬过来《物权法》说得头头是道,而开发商则是亮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自圆其说,拆迁法律的混乱相悖导致了拆迁双方有着难以解说清楚的矛盾。
其实,大多数所谓的钉子户并不是没事找事,他们敢于冒头做钉子大多数是坚持自己有理的,但是长期以来《物权法》和《拆迁条例》的冲突却使得拆迁双方各说各的理,最后说不拢就由法律冲突演变为暴力冲突。拆迁不能是停留在嘴皮子上的游戏,法律不是提供给甲方乙方用来辩论是非的,如果法律失去了本应具备的公正性和权威性,那么谈何依法守法,更谈什么违法抗法?
处于弱势地位的钉子户之所以敢于鸡蛋碰石头,并不都是为了侵占多少额外的利益,更多的是想把问题弄清楚,想知道自己的权益是何去何从的。在拆迁过程中一些农村宅基地房屋用城市的拆迁法律约束限制,完全不顾农村“三证不全”的历史遗留问题,一些地方执法人员在拆迁补偿上徇私舞弊,导致拆迁补偿分配不公不均,这些现实问题让拆迁户脑子里蹦出了一个个的问号,而这些疑问还没有解释清楚,就迅速扩大为一场盾牌、石头、燃烧瓶的混战。
美国的一个钉子户老太最近不断被人们提起,她成功地保留了自有老宅,并逼得开发商不得不更改大楼设计,而且开发商还和老太成了忘年交,开发商带着老太去看医生,给她洗衣服、做饭、换假牙,最后去世的老太还把老宅留给了这位开发商。其实这不是开发商在向拆迁户低头服输,它体现的是执法的灵活性和人性化。而这种讨价还价的平等协商,执法上的温柔耐心,正是我们眼中拆迁过程中所缺乏的一种张力和包容力。
前几天,北京大学五位教授上书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废除2001年颁布实施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近日又有消息称国务院法制办已经起草了一份比较成熟的关于拆迁条例的修改草案,并邀请了建言的几名法学学者参加座谈会,进一步研讨拆迁制度修改的有关问题。我不希望这是一条虎头蛇尾的新闻,相信大家也都想看到它的后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