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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抹骷髅般的笑容”
2012-8-16 11:01:25    来源:陶磊的博客    我要评论(
  恐惧,是一种特殊的情绪体验。心理学家认为,产生恐惧的原因是周围有无法预料或不确定的因素,我们企图摆脱、逃避却无能为力,导致心理或生理上无所适从。在电影、小说和现实生活里,恐惧无处不在。有百年历史的英国老牌文学杂志《格兰塔》(GRANTA)第117期以“恐惧”(Horror)为主题,用虚构的故事和真实的经历把读者带进一个令人窒息而又难以自拔的世界——
  
  《废血》:毒品·针头·红细胞增多症
  
  威尔患有一种被称为“红细胞增多症”的怪病,患者由于基因突变导致骨髓无休止地制造红细胞,是一种罕见的、无法治愈的疾病。“如番茄酱般黏稠”的血液会大大增加中风、心脏病和静脉血栓的发生概率,因此威尔不得不定期前往医院接受“静脉切开术”,释放多余的血液。不过,让威尔感到恐惧的并不是例行的“放血”手术,而是那枚刺入血管的针头。
  
  威尔曾是一个瘾君子,他从十七岁开始吸食毒品,沉溺在海洛因、可卡因和安非他命的世界里。与此同时,一种“冷酷到疯狂”的嗜好悄然孳生,那就是对皮下注射的执迷——针头刺入静脉,鲜血像弥漫的云雾一样在透明的药液里扩散,伴随针筒内部的活塞运动,制造出强烈的感官刺激和心理快感。某些夜晚,威尔每隔十五分钟就用这种方式给自己注射一次可卡因,他很快就把自己训练成了熟练的“自我注射者”——“皮包骨头的手臂布满花纹般的疮疤、溃疡、红斑和淤青”,犹如“受刑的中世纪圣徒。”
  
  威尔常常让灌满可卡因的注射器长时间地扎在手臂上,他“知道只要按下活塞,就可能诱发心脏病或中风”,所以“每个瞬间都心跳如雷”。虽然威尔不会像某些疯狂的吸毒者那样在股动脉或颈动脉上注射(如不慎失手,可能造成相当于截肢乃至斩首的效果),但反复注射会在体内留下无法溶解的微小颗粒,随血液循环滞留在心脏顶端。这些“比面粉更细小,比硅石更危险”的沉淀物经年累月地积聚,终有一天会“使生命的钟摆永远停顿下来”。
  
  在威尔彻底戒除毒瘾之后,曾经迷恋的针头成为挥之不去的阴影——“每一个把针头抛诸脑后的人都会不由自主地对它生出厌弃,都会对之前被麻木的欲望弃在一旁的恐惧感充满拒斥。”威尔不敢正视电视上的打针镜头,更不用说现实中出现的针头。所有锐器都让他望而却步,就连看到路旁的尖头围栏也觉得芒刺在背。
  
  威尔说:“我的血虽没有感染,却已经腐败。”
  
  每次接受静脉切开术,看到针头刺进血管的时候,注射毒品的记忆就会被唤醒,生理和心理的疮疤一次次揭开,充满痛苦也充满诱惑——但毫无快感。“绑上压脉带,找到血管,针头刺破真皮和血管壁……随后,没有任何反应,没有温暖激荡的忘忧之精、失忆之髓喷涌而出,只有死气沉沉的血液被抽了出来”。“针尖上的生活”又要开始了,威尔不无感慨地说:“循环的命运仿佛被译成密码,随着循环的血液,将我摄于其中。走开的终究又回来……那正是恰如其分的报应。”
  
  《废血》(False Blood)可以说是威尔·塞尔夫(Will Self)的自传,对青年时代吸毒史的回忆和当下的治疗经历穿插往复、交替呈现,作者仿佛游走在记忆和现实之间。除了对针头的恐惧,作者还刻画了一系列奇诡的意象:伦敦土牢里被剥皮斩头的人偶、如注射器针头般直插云天的玻璃建筑、用鲜血浇灌而茁壮成长的万圣节南瓜……通篇气氛充满压抑,令人窒息。
  
  《你的生日来而复往》:记忆失落
  
  独居在外的母亲突然身故,面对至亲的离去,保罗起初没有流下一滴眼泪——“她苍白的皮肤隐隐泛蓝,半闭的眼睛凝视虚空。一具了无生气的躯体裹着睡袍和浴衣躺在床罩上,周日版的报纸在身边铺开。一只赤裸的脚沿着床沿垂下来,嘴角边结着些许白色的唾沫。”保罗甚至没有感到悲伤,他“只是隐约觉得有一种恐惧在心中滋长”。接下去的几天,他只能靠酒精度日,身体好像变成了“金属般的存在”,就像“一台生锈的精密仪器”,内里“遍布着电线和保险丝”以及“由规格不一的电脉冲操纵的巨大回路”。
  
  这时,保罗(Paul Auster)忽然接到堂姐的电话,那是一个“能言善辩又自以为是的道德审判家”。在表达了哀悼之后,她开始肆无忌惮地数落保罗母亲生前的“斑斑劣迹”——“贪得无厌,卖弄风骚,生来就为了勾引男人的女人,情欲过剩,淫荡,到处跟人睡觉,为人妻而不忠……”保罗愤而挂断电话,被压抑的情绪随即膨胀到极点。保罗明白,使他痛苦的并不是堂姐对母亲的指控,而是他根本无法反驳(甚至证明)这样的指控——因为他根本不了解自己的母亲。在悲痛欲绝的哀嚎中,与母亲有关的往事碎片一一浮上心头,保罗开始重新检视自己对母亲的记忆。
  
  保罗的母亲在保罗六岁时离家,一生结过三次婚,第一次是跟保罗的父亲(这是婴幼儿时代的保罗跟母亲相处最多的时期),其后两次也只给了她短暂的幸福就草草收场。“太多的隔阂、太多的沉默和回避、太多的头绪,早已迷失在岁月里,你根本无法连缀起一个完整的故事。凭借表象来谈论她无济于事,诉诸言语的一切必须取自内心——取自你自己的内心。在你身体里累积的记忆和感觉本来一直随身携带,却由于永远无法尽知的原因离你而去”。
  
  这篇《你的生日来而复往》(Your Birthday Has Come and Gone)是用第二人称叙述的故事,作者保罗仿佛记忆的检视者,在脑海里不断搜索关于母亲的点点滴滴。但他最终没能拼凑起一个完整的母亲形象,甚至连母亲生命中的许多重要经历都一无所知,他反复强调自己对母亲的了解是“微乎其微”(next to nothing)的。然而,保罗害怕的正是对自己血肉相连的母亲的无法了解,是对记忆破碎的不知所措——因为“那具死去的身体是你自己的生命开始的地方”。母亲在世的时候,即使天各一方,他至少知道母亲的“在场”;母亲一旦死去,不仅肉身消失,连回忆也不曾留下。所以当保罗想去埋葬母亲骨灰的小树林凭吊时,感到难以自持的惶恐,以至于从此以后他都无法接近那个地方——记忆的裂缝是永远无法弥合的。
  
  第二人称视角为叙述奠定了理性的基调,作者刻意用冷静的口吻谈论母亲的死。对保罗而言,他的恐惧是母亲的“形神俱灭”;但他对这种恐惧的克制,似乎又让阅读者感受到一种更大的恐惧。
  
  《沙丘》:“死神”的判决
  
  年届九旬的退休律师哈维·比彻从父亲那里继承了位于佛罗里达海湾的一片别墅区,区内的小岛上有一座神秘的沙丘。某天早上,哈维看到沙丘上写了一个人的名字。当晚,他连夜约见私人律师安东尼·韦兰,要求订立遗嘱。他留下了一大笔钱,用于保留那座沙丘所在的小岛。同时,他还说出了一个在心底埋藏了整整八十年的秘密:
  
  哈维第一次发现沙丘上有人的名字是在他十岁的时候,那个名字是“罗比·拉杜什”——那是哈维的一个小伙伴,他的真名是“罗伯特·拉杜塞特”,“罗比·拉杜什”是只有哈维自己才会犯的拼写错误,别人根本不可能知道。那座沙丘仿佛可以感应哈维的内心世界。一个星期后,哈维得知罗比从马背上摔下来扭断了脖子。之后的几十年里,沙丘上出现过很多名字,但不出一个月,这些名字的拥有者全都死了。他还看到过祖父的名字,当时沙丘上写的是“比彻爷爷”——完全是哈维的口吻。三天后,“比彻爷爷”突发心脏病死去。哈维说,当时他觉得那个岛上好像有一扇“虚掩的天窗”,一边是“现实世界”,另一边有一台“操纵宇宙的机器在飞速运转”,他对此充满敬畏,根本不敢出手干预。
  
  渐渐地,当哈维看到沙丘上出现名字的时候常常感到“病态的兴奋”,就好像他拥有了未卜先知的能力,而且是“预先阅读他人的讣告”,这让他有一种大权在握的感觉。有一天傍晚,他看到整个沙丘上密密麻麻写满了陌生人的名字,殷红的夕阳给每个名字涂上了血一般的颜色。两天后,一架飞往迈阿密的飞机在途中坠毁,一百一十九人丧生,哈维甚至记得其中很多人的名字。之后的几个月里,哈维一直没再到岛上去。但没过多久,他就像瘾君子一样,终于忍不住又去看了那座沙丘。
  
  故事最后,韦兰顺理成章地指出哈维一定是看到了自己的名字,所以急着立遗嘱,没想到哈维否认了。“那张苍白瘦削的脸上”随即露出“一抹骷髅般的笑容”。
  
  小说到这里戛然而止。沙丘上出现的到底是谁的名字不难猜到,但更值得玩味的其实是哈维发现沙丘的秘密后发生的变化——从最初的畏惧(fear)慢慢转成兴奋(excited),到最后自己变得“令人恐惧”(terrible),哈维由恐惧的“接受者”逐渐变成恐惧的“施予者”。如果说,哈维一开始是“神启”的受示者,那么到最后他已经升格为“神启”的宣示者——一个偶然窥破天机的凡夫变成了真正的“死神”!
  
  斯蒂芬·金(Stephen King)的这篇《沙丘》(Dune)虽然只是短篇,但小说对哈维身份的暗示也如草蛇灰线一般处处隐现,比如作者提到沙丘上出现的名字往往是哈维对死者的专用称谓(“罗比·拉杜什”、“比彻爷爷”),即死亡是站在哈维的立场上发生的,暗示这些人的死是哈维潜意识中的决定;再比如,哈维的职业是法官,他所主持的即是“死亡的判决”。小说中反复描写他跟律师安东尼·韦兰对话时显示出居高临下的姿态(“在韦兰听来,比彻就像是在说‘抗议无效’”),而韦兰正是即将被“比彻大法官”(Judge Beecher)“处死”的罪犯。
  
  除了以上几个故事,汤姆·班福斯还带来了来自苏丹的战地报道,被杀死的人和被毁灭的村庄不再只是统计数字,而是一桩桩触手可及、使人不敢直面的悲剧(《任务》);莎拉·霍尔用弗洛伊德式的手法,讲述了一名年轻女子用潜意识“杀”死自己男友的故事。精神世界和物质世界发生了诡异的重叠(《她杀死了不共戴天的他》);圣地亚哥·隆卡利奥洛以亲身经历指出秘鲁政府打击恐怖主义时宁枉勿纵、殃及无辜,批判人们习以为常的善恶二分法。以正义为名的恶往往比公开的恶更可怕(《邓的走狗》);丹尼尔·阿拉尔孔描写一个血腥的地下组织——“哥特式搏击俱乐部”,毫不留情地戳破“好莱坞神话”(《先机》);马克·多提通过细致的文本对比,试图论证吸血鬼这一个形象的原型是美国大诗人惠特曼(《贪得无厌》);大冢朱莉则为我们展现了一个老年痴呆症患者的记忆碎片(《蹉跎岁月》)。
  
  吸血鬼、僵尸、战争、死亡、谋杀……尽管充斥着各种各样的“恐怖元素”,但这一期的《格兰塔》并不是通常意义上的恐怖小说集。在这里,恐惧不是目的,而是描写的对象,每一则故事都是恐惧的一个具象、一重化身、一种隐喻。
  
  关于《格兰塔》
  
  《格兰塔》是剑桥大学的学生在1889年创办的一份期刊,得名于剑桥当地一条叫“格兰塔”的河(即徐志摩笔下的“康河”——River Cam)。《格兰塔》起初不是一份纯文学期刊,到1979年完成转型,刊登了许多英语文学名家(其中包括《小熊维尼》的作者、英国作家米尔恩)的早期作品。
  
  《格兰塔》的供稿作家遍布世界各地,刊登的内容涉及各类全球性的重要话题——从私密的个人经验到宏大的公共事件,涵盖生活的方方面面。在《格兰塔》的世界里,读者曾经目睹西贡的陷落和泰坦尼克的沉没,接触到各种心理疗法和纠缠不清的婚外情,甚至还有中国最古老的娱乐活动——斗蟋蟀。《格兰塔》没有任何政治宣言或文学口号,但主办者相信:无论是虚构的还是非虚构的故事,都具有描写真实、阐发真实和塑造真实的无上能力。正如《观察家报》评价《格兰塔》时所说的那样:“在个人回忆和影像记录的混杂交织中,在对当代现实主义小说的提倡过程里,《格兰塔》紧盯着窗外的一切,决心见证整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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