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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国主义之辩
2011-8-9 13:57:54    来源:时事观点    我要评论(

    方正县砸碑事件引起关于爱国主义的辩论。支持者认为方正县为侵略者立碑,伤害了中国人民的感情,这碑不该立,砸得对。反对者认为这是极端爱国主义,是流氓行为,极端者如李剑茫则从根本上否定爱国主义。对砸碑事件,我的看法是,砸碑者想要表达的是一种爱国主义言论,他们言论自由权利必须得到保护,不容剥夺。但砸碑者采取了破坏公物的方式,这种方式是错误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关于砸碑事件就不多说了,本文主旨是辩析爱国主义。

 

    爱国主义的理论根源

 

    “爱国主义是指个人或集体对祖国的一种积极和支持的态度,用來表示一人對國家的熱愛以及為國家利益所付出的奉獻。” 维基如此定义爱国主义。一个个人为什么要支持祖国并为之奉献?

 

    根据社会契约理论,在国家存在之前,人类处于原初状态,只有一个个的个人,没有任何组织团体,更没有法律。每个人有无限的自由做他自己有能力做的任何事,为了生存,他可以打猎也可以杀人;另一方面方面每个人也不受任何保护,随时可能被杀。对个人来说,可以任意杀人所带来的好处显然是无法和随时被杀带来的坏处相比的,因此人们相互之间达成一个契约,建立一个由这些人组成的共同体,即国家,每个人都放弃一部分权利,将它交给国家,而国家则为每个人提供保护。

 

    由此可知,既然国家是个人自愿组成的集合体,个人出于自愿自然会为国家奉献,而个人的支持也是维持国家存在所必须的。既然国家的存在有其合理性,而爱国主义是维持国家存在所必须,那么爱国主义也有其合理性。

 

    爱国主义是和平的

 

    对爱国主义的主要批评有两点,一是说爱国主义支持扩张侵略战争;二是说要把爱国主义当作一种美德就得面对一个问题,那就是爱国主义者之间经常冲突。交战双方的士兵都觉得自己很爱国,于是就制造出一个道德两难的境地。(如果爱国主义是种美德,那敌人也是好人。那为什么要杀他们呢?)这些批评其实都源于对爱国主义的错误理解。

 

    爱国主义作为一种价值当然不是唯一的,也不是孤立的,它必须和其它价值一起共同来决定一个行为是不是爱国的。国家是个人的集合体,爱国就是爱这集合体中的人。对于每一个个人来说,生命无疑是最高价值,无论多少财富都不能与生命相抵。因此爱国主义坚决反对以牺牲同胞的生命来换取国家财富的增长和领土的扩张。爱国主义是和平反侵略的。而如果两个国家都没有侵略对方的意图,就不可能有冲突。如果有冲突,必定至少一方有侵略对方的意图,那么这一方的士兵的行为就不是爱国的,道德两难因此也不存在。

 

    爱国主义是不道德的吗?

 

    李剑茫把对爱国主义的批评发展到了极端。李剑茫说爱国主义从根本上就是不道德的,因为道德的最高原则是人人平等,而爱国主义在对待本国人和外国人上是不平等的。

 

    首先,人人平等不是道德的最高原则,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才是道德的最高原则。李剑茫说这两者等价,错!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作为一个道德原则,它的实施只依赖于个人的存在,是不以国家存在为前提的。任何人无需借助外在帮助就可以凭此原则决定一个具体的行为是否是道德的。而人人平等原则则不然。人人平等不是人人相同。人与人当然不是相同的,人生下来就有男女、高矮、胖瘦、强弱、愚智之别,因此人人平等原则不可能是说人人相同,而只能是说人人都有同样的权利。然而仅凭这一原则,一个人不可能知道自己有哪些权利,因此也不能知道别人有什么权利,除非他假定自己有无限的权利。而每个人有无限权利的世界,是原初状态的世界,即人们组成国家之前的世界。在组成国家时,人们相互订立了契约,决定各自放弃一部分权利以实现共处。具体哪些权利被放弃了,哪些权利被保留给个人,只有契约订立之后才能知道。如果契约的内容是所有的人都放弃和保留相同的权利,那么人人平等原则就得到了体现。因此,即使人人平等原则可以先于国家存在,其具体内容却只有在国家成立之后才能确定、落实。

 

    不仅如此,由于各个国家是由不同的人群所组成,他们订立的契约必然不尽相同。所以人人平等作为原则在各个国家是一样的,但其具体内容在各个国家却是不同的。而在那些没有实现人人平等原则的国家(如奴隶制国家),任何个人即使想按人人平等原则行事,由于不知道人人平等的内容,就根本就无法奉行这一道德原则!所以说人人平等不可能是道德的最高原则,因为作为最高原则必须具有独立于任何国家、在任何国家都产生相同结果的特性。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则具有这一特性。显然,人人平等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不是等价的。举一个具体的例子就能说明这一点。假设有一个吸烟者,他当然不介意吸二手烟,因此他在有人的室内抽烟并不违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原则。但如果法律禁止在有人的室内抽烟,那么根据人人平等的原则,他在室内抽烟就是不道德的。所以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更根本的一项道德原则,是道德的最高原则,而人人平等则不是。

 

    其次,人人平等原则与个人平等待人是两回事,而李剑茫却说人人平等原则要求一个人平等地对待所有人。人人平等是说所有人都有相同的权利,因此人人平等原则要求任何人不得侵犯他人的权利,只要做到这一点,人人平等局面就得到了维持。而在不侵犯对方权利的前提下,一个人对待对方的方式有很多种,并非唯一的。例如你碰到两个乞丐,只要你不去侮辱他们,就没有侵犯他们的权利,至于是否要施舍,每个人施舍多少,完全可以自由决定,你可以都不给,给他们同样的钱,给一个多另一个少,给一个不给另一个,这都不违反人人平等原则。然而按照李剑茫的说法,你必须平等对待这两个乞丐,否则就违反了人人平等原则,是不道德的。因此你要么都不给,要么就给他们相同的钱。不仅如此,如果你今天给了10元,从今以后,每见到一个乞丐都必须给10元,否则就不是平等对待!而你最好记下受到过施舍的所有乞丐以免给重复了,那也是不平等对待!荒唐吗?当然。之所以荒唐是因为李剑茫没有意识到人人平等仅仅是一个关于权利的原则,而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很多时候并不牵涉到权利,这时候一个人怎么对待别人与人人平等原则没有一丝一毫的关系!爱国主义就是这么一种情况。一个人对国家的支持个奉献与其他人的权利没有一丝一毫的关系,一个人奉献自己可以自由支配的财产、时间、精力、才智怎么可能是侵犯别人权利的行为?既然爱国主义行为并不导致对他人权利的侵犯,那么爱国主义与人人平等原则就是相容而非对立的。

 

    因此李剑茫说爱国主义是不道德的是完全错误的。

 

    走火入魔的反爱国主义者

 

    李剑茫反爱国主义到了走火入魔的地步,竟然宣称爱国主义从来没有做过一件好事。美国在珍珠港之前采取孤立主义政策,在珍珠港之后立即对德意日宣战。这转变难道不是爱国主义促成的?李剑茫却说不,而是因为在珍珠港之前美国没有真正感觉到日本是邪恶的,必须被摧毁。难道美国的国会议员们不知道中国的惨状、日本的残暴?就算他们不知道,那也只说明他们对中国漠不关心,因为这些信息并非秘密。那么唯一能解释美国在受到远小于中国所受到的但却是加在他们身上的伤害后才采取行动的原因就是爱国主义,没有其它。李剑茫不惜歪曲事实,甚至捏造美国人民在珍珠港之后先投票表决然后国会宣战的故事,以达到污蔑爱国主义的目的,我只能说他走火入魔了。

 

    李剑茫长期宣传民主,对此我很支持。然而人民是不会支持一群自称是反对爱国主义的民主人士的。即使在象美国那样成熟的民主国家,也没有总统候选人敢表示自己是反对爱国主义的。相反,他们在竞选过程中都不遗余力地表示自己是多么的爱国,而对手是多么地不爱国。老布什曾指责克林顿在越战期间到英国读书以逃避兵役;麦凯恩每到一处必谈他越战被俘的经历;小布什虽然没什么好夸耀的也不忘提醒大家他在国民警卫队服过役。在人民远不如美国成熟的中国,一群自称反对爱国主义的人,他们的民主主张能被群众所接受?做梦!所以有志于促进中国民主事业的人,应当揭露批判伪爱国主义,澄清张杨真爱国主义,而不是抛弃爱国主义的旗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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