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的泥土
2010-7-17 10:51:58 来源:网络 我要评论()
周末,我和妻子带着刚满四岁的女儿马伊春回到通伏乡老家,正好大妹妹也带着八岁的小外甥尹千里回来了。走进院门,马伊春和千里看到爷爷院里井边的一个土堆,立刻就像两只小狗见到骨头一般,跑到土堆上翻滚跌爬,大把大把地抓着土向空中飘撒。大妹一见,气恼极了,骂她的儿子:“你真是个土匪,没见过土!”而千里呢,对妈妈的责骂置若罔闻。大妹更加气恼了,走过去要踢千里屁股。我连忙把她拉住:“你快得了吧!小孩子,喜欢玩泥土是正常的。”老父亲也在一旁劝说大妹:“就是。娃娃在城里面轻易见不上泥土,回到农村来,看见土,肯定觉得稀奇。就让玩吧,衣服弄脏了可以洗。”大妹一听,也就作罢。
我们走进屋子,两个小家伙就扎在土堆里玩了个忘乎所以。
两个多小时过去,该吃中午饭了,我出去喊马伊春和千里进来吃饭,但是怎么也喊不进来。没办法,只好让他们玩去吧,挨饿的是他们自己。
吃罢饭,我们走出屋子闲逛,只见千里和马伊春糊了个灰头土脑,恰似刚刚在土里打滚的小驴驹。千里正在用水和着土,做成一个锅盖形的泥土“帽子”扣在马伊春的头上,然后又做了一个扣在自己头上,那形象,比旧社会的地主还滑稽。我们被逗得哈哈大笑。大妹和马伊春的妈妈哭笑不得,说:“真是十足的土匪!”
喜欢卖弄学识的我,立刻就有了炫耀的话题。我说:“这不足为怪。人本是由泥土变的,当然对泥土的感情特别深厚。儿童的天性代表了人类的天性,儿童喜欢玩泥土,喜欢玩水,恰恰证明了人类对水土的诚挚感情。这种感情,是纯洁的,神圣的,不会随着岁月的变迁而有丝毫的淡化。”
妻子白了我一眼:“又吹起来了。”
我没有理睬她。我的思绪,早已经飘进了有关泥土的浩如烟海的历史文化中。
关于生命的起源,关于人类的起源,最早的说法恐怕就是神话传说和宗教故事中的神创造人吧。说到这点,对于中国人,对于东方世界的人们来说,恐怕最为熟悉的就是女娲造人了。让我们来重温一下那个千百年来盛传不衰的最为美丽动人的故事:盘古开天辟地,有一位女神名叫女娲,在这莽莽的原野上行走。因为寂寞,照着水中自己的影子,用手在池边挖了些泥土,和上水,捏成一个样子和自己差不多的小东西。往地上一放,居然活了起来。女娲一见,满心欢喜,接着又捏了许多。她把这些小东西叫作“人”。后来,女娲觉得用手捏太慢了,就顺手从附近折下一条藤蔓,伸入泥潭,沾上泥浆向地上挥洒。结果点点泥浆变成一个个小人,与用手捏成的模样相似,这一来速度就快多了。女娲见新方法奏了效,越洒越起劲,大地就到处有了人。
说也奇怪,几千年来,华夏民族对这个故事感情之深厚挚热,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无论科学技术如何发展,人们对于这个故事,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并且代代口授相传,对这个故事一再加以艺术的加工和演绎,从而带动了一部又一部充满浪漫主义色彩的神话小说、戏剧和诗歌的诞生。在老百姓的心中,人类,是泥土变的,而女娲,也被尊奉为人类之母。而当这个故事被吸收进国产神话题材动画连续剧《东方神娃》后,在电视上,在网络上一经播出,立即产生了空前的轰动效应。
不仅如此,在其他国家和民族的神话传说中,人,也是来源于泥土。
在希腊,普罗米修斯是创造人类和造福人类的伟大天神。他在弟弟的帮助下,用泥和水创造仿照神的形象出人类,并赋予人以生命,他又违抗宙斯的禁令,向人间传播火种和文明,因而得罪宙斯,被钉在高加索山顶达三万年之久,受尽了折磨。
在新西兰的毛利人中,流传着这样的故事:
“有一位神,他有不同的名字,图、蒂基和塔内,他取河边的红泥,用自己的血捏成一个自己的肖像或形象,有眼睛、手、腿,一应俱全。事实上,就是神的惟妙惟肖的复制品。他做成这个模特后,就向这个泥人的嘴和鼻子里吹气,使他活起来,这个泥人立刻有了生命并打了一个喷嚏。”
澳大利亚的造人神话是这样的:
“创世者庞德一杰尔用他的一把大刀割下三大块树皮。他在一块上面放了些泥土,用他的刀把泥调好。然后他把一部分泥放到另一块树皮上面,造成一个人形。他先造了脚,然后造腿,然后是身躯、手臂和头。就这样,他在两块树皮上各造了一个人,他对这两个人很满意,于是,又从按树上取下多纤维的树皮,把它做成头发,粘在泥人的头上。然后,他躺在他们的上面,使劲往他们的嘴里、鼻孔里和肚脐里吹气,这些小人立刻动了起来,围着神又蹦又跳。”
在非洲白尼罗河生活的希卢克人的神话说:
“创世者乔奥克决定创造人类,他拿起一块泥土,对自己说:我将造人,但他必须能走能跑,能到野外田里去工作,所以我将给他两条长腿,像火烈乌一样。这样做了以后,他又想:人必须能种植他的黍粟,因此我将给他两只手臂,一只手拿锹,一只手拔杂草。于是他给人安了两只手臂。按照这样的构思,他先后给人安上了两只眼睛,一张嘴,一个舌头和两个耳朵,于是他创造出了一个完美的人类。”
至今生活在北美洲亚利桑那州的皮马人是这样认为的:
“大地之主创造了世界上的一切,他又造了一个漂亮的泥像,并称这个泥像为人。可是人这种东西并不好,不知怎么搞的,一下子就变出了那么多,以至水和食物都不够了。这些人也奇怪,他们从来不生病,也没有人死去,结果,他们吃光了世界上的所有东西,最后开始互相残杀,互相吞食。大地之主十分伤心,他抓住天上的挂钩,把天往下拉,把所有的人和动物都压成了粉末儿。接着,大地之主用他的手杖将大地凿穿7一个洞,他来到了大地的另一边,又开始重新创造世界,创造人类。”
南美奎什玛雅人的圣书《波波尔—乌夫》写到:
“最初的世界什么都没有,只有造物主特拍和古库马茨,他们创造了所有的动物,并对这些动物说:“你们的肉将被撕得粉碎,就这样,这将是你们的命运。”接着,他们想造一种灵物,“让我们造出能供养我们的人来吧!我们应该做些什么才能受人祈求,在地上被人祷念呢?……那么就让我们造顺从的、恭敬的、能供养我们的人吧!”于是,他们用泥土造了一个人,但这个人很不美,虽然会说话,但却没有思想。造物主没有办法,只好打碎重新来做。他们又用黄谷和白谷磨碎和成面因造了一个人,但这些人没有灵魂也没有思想,于是,神又找到了可以进入人肉体的东西,人就开始在地球上繁殖。”
虽然是不同的民族和人种,虽然生活在相隔万里的七大洲四大洋,虽然有着截然不同的风俗习惯和文化传统,但是,世界各个不同民族却一致认为,是神创造了人,而神用来创造人的东西,又共同的一样:泥土。惊人的相似!相似得惊人!我想,这绝不是偶然,而是必然。泥土、土地养育了地球上一切生命,包括万物之灵的人类,人类,自然对泥土怀有一种最崇高的敬仰之情和感恩之情。这些故事,无不在含蓄地传递着人类亘古至今忠贞不渝绝不改变的对于泥土的热爱和崇敬。
不仅如此,几乎在世界所有宗教里,其核心教义之一,就是神用泥土创造人。
根据《圣经•创世纪》记载,天主正是用泥土和水创造出了人类之祖亚当和夏娃。伊斯兰教的典籍《古兰经》中则讲到,真主创造了世上第一个男人阿丹,然后又给他创造了一个配偶,也即妻子,名叫哈娃,他们就是人类之祖(按《古兰经》中所讲,阿丹和哈娃其实就是亚当和夏娃,上帝其实就是真主,在这点上伊斯兰教和基督教天主教是相融相通的)。但是相比于其他宗教故事和神话传说,《古兰经》中的描述更加精彩,更加充满神秘色彩,更加富有故事性和吸引人的魅力,同时也更加符合科学家们论证出来的关于人类的起源之说。在《古兰经》中多次讲到:
“真主创造你们,先用泥土,继用精液,然后,使你们成为配偶。”
“我(指真主)确已用泥土的精华创造人,然后,我使他变成精液,在坚固的容器中的精液。然后,我把精液造成血块,然后,我把血块造成肉团,然后,我把肉团造成骨骼,然后,我使肌肉附着在骨骼上,然后我把他造成别的生物。”
“你不相信先用泥土,然后用一点精卵之液创造你,然后由一个胚胎,然后由一团成形的和没有成形的肉,以便我对你们阐明,我把我所欲的固定在子宫里,直到一个指定的时刻,然后我使你们成为婴儿产出,随后你们达到成熟。”
“我(指真主)以泥土的精华创造人类,然后我使之成为在固定器官中的一滴精卵之液,然后我使这滴精卵之液成为胚胎,我又使胚胎成为肉团,然后我使肉团成为骨骼,我使肌肉附着在骨骼上,于是我让它成为另一个被造物。安拉——最佳创造者至高无上!”(参见《古兰》23:12-14)”
《古兰经》中这些描述栩栩如生,精彩绝伦。时间到了公元21世纪的今天,人类科学技术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美国、德国、英国、法国、俄罗斯和日本等世界顶尖级的科学家们经过严密的探究和实验,得出一个惊人的论断:达尔文关于猿猴进化成人的说法,是根本的谬误。大量的资料和证据表明,人,的确来源于泥土和水。生命就是由宇宙中的一种尘埃变化而来。当科学家们得出这个结论后,回过头来重新审视《古兰经》,对其充满了无限的崇拜。许多科学家、学者,如法国著名学者莫里斯•比卡伊博士所著《与现代科学》一书及一位日本学者所著《真主实有和宇宙奥秘》中,也对其进行了生动的描述,指出,正因受此启发,各个国家的科学家们纷纷研读《古兰经》,力图从中得到科学研究的启示。在此,我不是要宣扬伊斯兰教和《古兰经》的教义,我仅仅是以此为例来证明,自古至今,人类就和泥土休戚相关密不可分。自从我们生活的这颗星球上有了人类的生命后,泥土和土地,便成为人类万古不变的精神支柱。不必说土地为人类提供了无穷尽的衣食住行等一切,单凭人类生命来源于泥土,而土地又为人类提供了茫茫太空中唯一一个适宜生存的家园,人类,对泥土和土地就应该顶礼膜拜,这种崇拜应该超越一切。
而人类,也正是这样来践行自己对泥土对土地的尊奉和崇拜。在早期,人类的住房就是用土坷垃砌起来的,屋子里是土炕、土炉子,就是在睡梦中,人也和泥土也相依相偎,肌肤相亲。当建筑技术有了高速发展后,钢筋混凝土的高楼大厦出现了,但是我们请别忘记,用来盖高楼大厦的砖头,仍然是用泥土烧炼而成。人类,不可能离开泥土,哪怕是一分钟一秒钟。如今,在许多著名的旅游景点,也出现了纯粹的土房子供游客居住,里面是土炕、土炉子,地面也没有铺设瓷砖或木板。就是这种原始味十足的简陋的土房子,竟然吸引了成批成批的游客,人们趋之若鹜。这,大概就是人的一种本性的回归吧。
生,与土地、与泥土相依相偎,死,也要回归土地,和泥土融为一体。陶渊明有句诗:“死去何所道,托体共山阿。”道出了一种回归土地的坦然。在陶渊明心中,正因为能够永恒地回归土地,溶为泥土,死,才不值得惧怕。回归泥土,本就是人类应有的最好的归宿。而这种归宿,在龚自珍的诗中得到了更加深刻的精彩的揭示:“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原来啊,能够最终得以溶为泥土,乃是人一生最后的也是最大的幸福。人的生命来于土地,当然最终也要归于土地。化为春泥的我们,灿烂了一片草,明艳了一丛花,那是何等的幸福,那是另一种形式的生存,一种灵魂的长存。
于是,无怪于千百年来几乎在世界每一个角落,每一个民族、种族和部落都采用土葬法。一方土坑,白布裹身,便和土地永远地合二为一,依为一体,永久地回归土地,身体也就得到了永久的栖息,心灵也就得到了永久的归宿,灵魂也就得到了永久的安托。金庸的《倚天屠龙记》中有一句哲言,含尽了一种苦苦寻觅孜孜探索的惆怅:“来如流水兮去如风,不知何所来兮何所终。”其实,金大侠只需低头,就会找到答案:人的所来与所终,就在于土地,在于泥土。一方坟墓,纯粹泥土做的坟墓,就是人类另一个家。
因此,我对大多数民族采用的棺材葬法很不赞同。生命的结束,不过是人从土地的表面走向土地的内里,真正地和土地融为一体,又何必要用一层木板把人的肉体和泥土、和土地隔开呢?好在,这层木板最终还是要腐烂的,人,最终还是要融进泥土的。但是,对于有些人采用的石棺葬法,甚至国外有些民族那种用石棺把尸体悬吊在半山腰上的做法,我就很不理解了。我真的对那个被囚禁在石棺中的灵魂感到不幸和悲哀。与此相反,我觉得,伊斯兰教所提倡的土葬法是最正确、最明智、最人性、最充满哲学智慧的。《古兰经》主张“入土为安”,所以穆斯林在无常(即去世)后,是绝对不用棺材的,也不穿衣服,仅仅一层白布裹住埋体(即尸体),头向北脸向西躺进土坟里,灵魂便永久地回归安拉,活着的人也为亡人终于得以回归土地回归真主而祝福他。这还不说,在穆斯林中,是绝对不容许火葬的,埋体也不能隔夜放在地上,要在最短的时间、以最快的速度送进坟墓。这也是尊奉“入土为安”的意旨。按回族老人的讲究,只有快点进入坟墓,亡人的灵魂才能得到安息,才能早日被真主收容。这种本于“入土为安”的土葬法和速葬法,我认为是最符合人性的,最符合人伦道德的,蕴含着一种深刻的哲理。深厚的泥土啊,本就是一部无字的哲学巨著,一部无字天书,一部辉煌的大作。人,不过是这部巨作中的一个标点符号。
所以,在世界各国帝王中,我最敬仰的,还是西夏开国皇帝李元昊。他的坟墓,不是金碧辉煌的宫殿式的陵寝,而是用一层又一层的泥土堆垒而起的高高的土疙瘩,足有几层楼高。这便是被世人惊叹为“东方金字塔”和“引人瞩目的历史迷宫”的的西夏王陵。试想想,作为一代帝王,身后将自己永久地封存在层层泥土中,这是何等的大气磅礴,何等的惊世骇俗,何等的惊天动地气壮山河!这是大手笔,荡漾着一种最美的诗意。
在中华民族几千年传统文化中,泥土和土地,也一直被作为一种永恒的话题而宣扬,而传承。
最有力的证明,便是陶瓷的发明。一抔抔黄土,烧制成了一个个美轮美奂的碗碟、花瓶、茶壶、以及各种惟妙惟肖的动物造型,如唐三彩。陶瓷和丝绸一样,成为中华民族光辉灿烂的传统文化的象征,其在世界文明史中的地位和影响,绝不亚于四大发明,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令欧美国家的人们叹为观止,惊羡不已。
黄土,孕育了中华民族的生命和文化。所以,在我们民族的心中,黄土地,黄土高原,是流注在血脉里的民族最高贵最神圣的象征。作为这种象征的标志性建筑,就是北京的社稷坛,一种用五色土堆砌而成的建筑。此外还有,就是与社稷坛遥相呼应的天坛,以及比北京天坛更为古老的西安天坛。千百年来,中华民族的祖先在这里祭拜天地,祈求天地的赐福,感恩天地的恩赐。因为他们懂得,赖以维系自己生命的,就是天地,就是泥土,最平凡最朴实的泥土。
于是,又想到了两千年前那个动人的场景:晋国发生内乱,公子重耳亡命天涯。途中,饥渴难耐的重耳向路边一个正在除草的老农祈求食物。家里穷得锅盖都解不开的老农顺手抓起一把泥土递给重耳,悲愤地说,这个送给你吧。重耳感觉收到了侮辱,正要鞭打老农,重耳的舅父兼重臣子犯说:“天赐也。民以土服,又何求焉!天事必象,十有二年,必获此土。二三子志之。岁在寿星及鹑尾,其有此土乎!天以命矣,复于寿星,必获诸侯。天之道也,由是始之。有此,其以戊申乎!所以申土也。”意思是说,这把泥土,是上天赐给重耳的,预示着重耳将会尊荣显贵。于是,重耳跪下叩谢上天,神色凝重地接过老农送的泥土,谢过老农,重新踏上流亡的道路。后来,重耳果然平定了内乱,富国强兵,不久又向四方扩张,因而成为春秋五霸之一。
另一个给人送泥土的故事,出自《西游记》。唐僧即将孤身一人踏往西天取经的漫漫长路。唐太宗李世民递给他一杯践行酒,唐僧正要喝,李世民捻起一捽土放进酒杯,情深深意切切地叮嘱:“御弟此去,切记,宁恋本乡一掊土,莫恋他乡万两金。”唐僧庄重地喝下这杯酒,毅然决然地调转马头挥鞭上路,此路一去乡关万里遥。直到现在,我坚决认为,唐僧之所以能够迎日出送晚霞风餐露宿,历经九九八十一难,甚至被妖怪给吓了个半死,面对金钱美女的诱惑,而始终没有退却,也没有停留不前,除了他心中对佛祖的虔诚以外,还有就是他对万里之外的故乡那份眷念不忘的深情,那种普度故乡众生的慈悲情怀。很难想象,没有唐太宗那一捻黄土溶化成酒穿肠而过,唐僧是否还会有那样强烈的精神支柱,使他作为一个普普通通的凡人而能够完成那样的伟业。
与此十分相似的是,电影《焦裕禄》中,一个受到焦裕禄十分器重的技术员,因为不堪忍受兰考县的贫瘠,决心离开。焦裕禄苦劝无效,送他到火车站。技术员临上车的时候,焦裕禄用小布袋包了一包土送给他,嘱咐他,不管走到哪里,都不要忘记兰考县的土地,不要忘记家乡的人民。技术员深受感动,最终留了下来,为改变兰考县的贫穷落后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一包泥土,竟然有着如此强大的吸引力,吸引着这个技术员放弃优越的环境和富足的生活,留在了贫穷的兰考。因为,只有在故乡的土地上,才有他的根。他的根,扎在故乡的土地上。
而失去了泥土,失去了土地,也就失去了根,失去了立身之地。
因此,古今中外,人类社会绝大部分战争都是围绕着土地展开的,围绕着掠夺土地和保护土地展开。为了得到一块土地,人,可以流血牺牲,乃至一个部落一个团体一个种族一个民族的全体灭绝。姑且不论保护土地的一方,就说掠夺土地一方吧。谁愿意离家千里万里去掠夺别人的土地呢?可是又有什么办法呢?自己生存的这块土地,要么过于贫瘠,要么过于狭小,从长久来说,根本不适宜于种族的繁衍生息。生,为了土地,死,也为了土地。这,大概就是泥土和土地的魅力吧。土地就是生命,生命就是土地。自从有了生命,生命便仰仗于土地,和土地连而为一。
此时此刻,再看看千里和马伊春兴高采烈地在土堆上戏玩,我感触良深:这,才是人的本性。试问,哪个成年人在自己还是儿童时,没有玩过泥土呢?
我们该回城里自己的家了。但是,千里叫嚷着不愿意回,说还要玩土呢。气得他妈又是一顿臭骂。我的老父亲千里的姥爷,灵机一动,从屋里拿出两个塑料袋套在一块,满满地装了一袋子土,递到千里手中,说:“好孩子,这包土你先拿回去玩。放假了再和你妈妈回来玩。”千里这才高兴了。可是马伊春一见,眼红了,也叫嚷着让爷爷给装土。妻子连忙哄:“傻瓜,你要什么土?咱小区外面回中围墙边的树林里和工地上那么多土,还不够你玩?”马伊春一听,才不闹了。
后来,听千里说,他回到大武口,把那包土送给班里几个小朋友玩,大家开心极了。